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1-0208-2022-00019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22〕1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2-03-20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核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闽政办〔2022〕17号
2022-04-07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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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核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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