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应急体系和消防救援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十五五”应急体系和消防救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十五五”应急体系和消防救援规划
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消防救援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根据《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期间,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先后推动出台《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消防条例》等一批法规,整合设立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建成省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基本建成省市县应急指挥部。成立省航空应急救援中心。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开展“闽安”系列演练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连续4年开展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领域),争取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超长期特别国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设备更新等补短板项目。全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平稳,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基础更加坚实,较“十三五”末,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7%、6.4%;“十四五”期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零发生,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0.28%,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为0.31,年均每十万人火灾死亡率为0.15。
“十五五”时期,福建省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面临挑战和机遇。一方面,矿山、化工等传统行业与新能源、新型储能、新材料等新兴领域风险交织叠加,城市安全风险凸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极端天气频发,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艰巨,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依然存在。全省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力度偏弱,消防力量配置相对不足,基层应急能力和火灾防控基础较为薄弱。另一方面,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推动解决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深层次、结构性问题,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坚定不移走新时代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之路,切实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到2030年,全省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更趋平稳。展望2035年,基本建成与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新局面相适应的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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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福建省“十五五”应急体系和消防救援规划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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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预期值 |
属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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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指标 |
2030年与2025年指标值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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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 |
下降15% |
“十五五”与“十四五”总起数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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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0% |
2030年与2025年指标值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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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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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人数 |
<0.9 |
预期性指标 |
“十五五”年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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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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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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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年均每十万人火灾死亡率 |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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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健全协调组织体系。完善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职责。深化闽粤赣湘桂跨区域应急管理联动。推动海峡两岸应急信息共享与联合演练。强化部门、区域、军地协同。推动各地根据实际整合安全生产监管、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有关职责,统一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工作模式。
提升应急指挥能力。加强地方应急指挥部建设,推动完善县乡调度指挥、会商研判等设施设备和系统集成。深化联合值守,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强化各级各部门应急指挥协调联动,推进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专业指挥相结合。形成全域覆盖、上下贯通、权威高效、平战结合的指挥调度网络。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持续厘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光伏、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巡查考核和暗查暗访。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健全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建立各行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使用“闽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活动。推进执法协作,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一案双罚”、联合惩戒等措施。持续整治违规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完善行刑衔接工作制度。
完善应急法规与预案。推动系统梳理、立改废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标准体系,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落实《福建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协调衔接和全周期管理,加强应急预案标准化建设,深化“闽安”系列演练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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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应急指挥效能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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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交通管理数智提升工程。升级改造公安交通管理一体化实战指挥应用系统,推动交管行业大模型建设应用,强化交管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交管信息安全体系化建设。 2.地方应急指挥部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地方应急指挥部对照《地方应急指挥部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动三明市、龙岩市武平县等地方应急指挥场所改建或新建。 3.应急预案。加快省应急预案数据库建设,常态化组织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实战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化各类主体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的实战能力,全方位提升应急管理效能。 4.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抗震等领域实战演练,全面检验各级各部门应急指挥效能、队伍实战救援能力、装备战斗备勤水平,提升全省应急救援能力。 |
(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成果更新应用,编制并动态更新省市县自然灾害风险图与防治区划图。强化洪涝、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和防范应对等工作。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机制。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分类推进矿山关闭退出、整合重组、升级改造“三个一批”举措。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护航精细化工、氟新材料等产业安全发展。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依规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激励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期评定达标企业。深化燃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危险化学品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常态化开展交通运输(民航运输、港口营运、水上运输、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渔业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矿山、工贸、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实践。开展地震灾害预评估和城市重点部位大震巨灾情景构建工作。有序推进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加强自然灾害防御。统筹推进洪涝、森林火灾、地震、地质、气象、海洋等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增强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对能力。强化闽江、九龙江、木兰溪等流域联防调度能力。加强地震“危险源”和“风险源”探查,强化区划成果应用。深化武夷山等重点林区火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重大火险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深化“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加强海峡气象观测,提升应对极端天气能力。实施海洋渔船“百站千员万船”安全智慧提升工程。
推进安全韧性城乡建设。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空间体系。开展公共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重要建筑地震预警及安全评估系统建设。实施预制板房屋治理行动,推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房屋加固工作。深化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整治。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提升行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深化洪涝联排联调,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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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风险预防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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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有序引导煤矿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升级改造风险预警系统。继续实施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等。推动建设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视频监控、有限空间“一险一码”省级平台等。 2.道路交通安全预防。组织实施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中小学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提升等项目。 3.城市及重要基础设施灾害风险监测感知与服务保障项目。在重点地区新建或改扩建地震监测站,推动建设复合灾害风险监测感知网、智能化地震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灾害智慧服务平台,健全完善省市县协同保障体系等。 4.重点自然灾害风险预防。优化海洋立体观测网布局,健全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完善各类雨量、水位自动监测站点布局。探索建设小流域多参数综合观测站网。增配小流域水利测雨雷达。完善省市县联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等。 |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建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国家级、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一专多能”转型。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各类应急队伍融入国防动员专业保障力量体系。
提升地方救援能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应急救援实训基地,优化装备配置,开展实战练兵。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征用补偿、保险保障等配套政策体系,深化军地应急力量联训联演。规范和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推行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提高基层应消一体综合救援能力。
拓展多元化救援力量。加快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科学布局标准化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建强大、中型无人机应急力量,探索构建“无人机+有人机”协同作战新模式,推动常态化演练与固定训练场地建设。支持各地建设专业救援、省级区域应急救援等战训基地。推广无人机、无人船等应急救援设备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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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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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实施福建省国家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组织、救援装备维护和事故救援补助等项目,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加快推动各地航空应急救援驻防基地、应急救援航站、临时起降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优化调整租赁机型,强化无人机侦察、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构建省内2小时响应圈。 3.应急救援基地。有序推动地方依托现有资源,对照《国家级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等标准,完善洪涝、地质等灾种训练设施。继续推动南安市防汛抗旱区域应急救援等基地建设。 4.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安全生产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推动福建省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等申报实施设备更新项目。 5.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组织实施福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等地方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配强各类设备,新建或改建营房、储备库等。 |
三、深化消防救援体系建设
(一)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健全消防法规标准体系。开展小切口立法,修订完善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各设区市根据实际需要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发挥消防标准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作用,力争出台2项消防救援领域相关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督办制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夯实基层消防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全域消防安全监管实施办法等文件,构建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健全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推行“防消一体”执法机制,推动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履行消防职责,派驻具有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到乡镇协助做好协调联络,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实施“数智消防”战略,加强消防设施智能感知联网能力建设。紧盯高风险、高敏感、新业态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着力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常态化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消防产品等全链条整治和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制定出台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挂牌督办、约谈警示、隐患曝光、信用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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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数智消防”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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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慧消防”一期建设基础上,建成省级数智消防一体化平台,构建“1+3+N”体系,即建强1个智慧大脑,统一数据底座;提升风险精准预警、救援智能指挥、社会协同共治3大核心能力;在高层建筑、化工园区、古厝等重点场景,落地N个智能应用。 |
(二)大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优化消防力量体系。打造攻坚拳头力量,谋划推进建设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并依托特勤支队分别建设1支建筑(化工)火灾扑救、1支陆地搜救、1支水域救援(重型)专业队。福州、厦门各建设1支核生化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福州、漳州、宁德等建有核电站的地市建强场外核事故应急力量。宁德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新增建设新能源灾害事故处置专业分队和装备模块。建强灭火救援攻坚班组。探索建设无人机专勤(通信)站。夯实覆盖城乡的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建设消防救援站,配强执勤力量,稳步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评估纳管,并将其作为乡镇应急救援的常备性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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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消防力量体系完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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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谋划推进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建设。建设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及所属队站、训练基地和相关训练设施。 2.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全省404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福州48支一级和34支二级;厦门8支一级;漳州43支一级和25支二级;泉州34支一级和19支二级;莆田17支一级和5支二级;三明9支一级和12支二级;南平19支一级和49支二级;龙岩10支一级和23支二级;宁德30支一级和19支二级。 3.配强政府专职消防员力量。全省新增消防救援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专职从事火灾预防的政府专职消防员)1900人左右,总数达到8700人左右。 |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训练基地及其训练设施建设。福州、漳州、宁德建设核生化应急救援实战实训基地暨核生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核电站场外核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并储备专用装备物资。加强建筑、精细化工、新能源、核生化、轨道交通等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1套室内烟火特性训练设施,完成所有消防救援站训练设施改造升级,强化训练装备物资配备和补充。结合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按照“中心站+卫星站”模式,对现有和新建消防救援站进行优化调整,建设51个消防救援站,鼓励采取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建设。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交钥匙”,项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取得。采用消防装备政府采购方式,优化更新现有的车辆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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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公共消防设施补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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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织密消防救援站点。全省建设51个消防救援站。其中,特勤支队4个,分别为特勤一站、二站、搜救犬站和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福州9个;厦门10个;漳州6个;泉州12个;三明3个;南平1个;龙岩1个;宁德4个;平潭1个。 2.拓展消防训练基地功能。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建设水域救援和绳索救助综合训练设施。将三明消防训练基地(沙县基地)建成福建省海峡两岸消防救援实训交流基地;将漳州消防训练基地(古雷基地)和泉州惠安消防训练基地建成国家级化工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暨指挥中心;续建宁德消防训练基地;改造厦门消防教育训练中心。 |
强化指挥调度能力。畅通消防作战指挥体系,全面接入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加强省市县三级应急通信专业队及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扩大省直部门数据接入,推动指挥决策专业模型建设,将机动队伍、航空救援等联动力量纳入调派,全面提升“两智一图”系统效能。推进厦门、南平指挥中心现代化建设和省级备用指挥中心落地。
四、深化全要素保障支撑建设
(一)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
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强森林火灾、地震、地质、海洋、气象、洪涝等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森林火险监测站、火险因子采集站信息管理,提升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能力。优化地质灾害风险分区预警模型与多因子耦合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差异化预警阈值体系。提升海洋灾害短临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核心技术攻关。
推动智慧应急发展。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人等新技术赋能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推广应用“闽企安”安全生产AI助手。加快立体化监测预警网络、应急预案等数字化能力建设,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支持各地各单位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
筑牢应急人才基础。完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和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加强应急管理队伍专业培训和实战轮训。落实特种作业人员“考培分离”,支持地方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或改建特种作业考试点。鼓励引导相关从业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救援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职业资格。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工贸、矿山、化工、消防救援等领域安全技术支撑力量建设。
完善消防职业保障。细化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伤亡抚恤、社会优待、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家属随调、子女教育、退休养老等政策。研究出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地方经济补助发放等办法。各地卫健部门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指定本级定点医院,健全消防救援人员重大伤病紧急救治机制。健全消防职业病防护和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医疗团队,配备职业病防治康复设备。
(二)完善综合保障体系
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构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升级完善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管理云平台。探索物资储备前置和跨区域联储、联调。落实应急物资分级储备责任,优化应急物资品种和储备布局,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目录。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家庭储备必要的应急消防物资。
完善应急运输保障。健全多元化应急物资快速调拨投送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快速调运能力。健全运力调用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完善应急救援力量高速免费通行等政策。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大震巨灾、突发暴雨洪涝等极端灾害场景,统筹布设固定式、移动式370MHz基站,补齐多灾易灾边远乡村卫星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装备短板,推进应急救援队伍指挥通信全域覆盖,强化“三断”(断路、断网、断电)极端条件应急通信能力。
加强避难场所建设。大力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场所标识、清晰逃生路线。优化人民防空疏散场所、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探索联合挂牌使用,加强人员掩蔽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评估互认。支持各地结合城乡发展需要,新建或改造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护。
完善灾后救助保障。推动受灾人员救助与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衔接。健全受灾人员过渡期安置和救助保障机制。规范灾后恢复重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支持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三)坚持社会共建共治
夯实基层应急基础。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完善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快速响应能力。强化“第一响应人”培训,推进报灾装备配备。鼓励各地建设应急管理专家库,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帮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效能。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加强应急管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领域行业自律。完善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专家工作制度,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推动巨灾保险试点,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鼓励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加强宣传教育。培育福建特色应急文化。打造全省应急管理媒体矩阵。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防灾减灾救灾体验馆和公众防灾避险能力实训基地(场所)。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
提升全民消防素质。将消防安全纳入国民素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广运用闽政通智慧消防“消博士”系统,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并落实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帮扶措施。40%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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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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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乡镇(街道)应急消防工作机制。有序增配基层应急通信装备和紧急救援处置设施。实施社会应急和防灾避险能力提升工程、“八闽安巡”无人机空地一体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服务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省级应急科普资源库。支持地方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应急体验设施。大力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 |
五、保障措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立足职责,履职担当,对照规划的主要指标、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用好老区苏区、欠发达地区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扎实推进规划实施。省直有关单位要强化业务指导与政策支持。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局要组织做好中期评估与总结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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