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4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5〕71号
释向愿代表:
《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建议》(第14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不辱使命,守正创新、踔厉奋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牢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积极探索文物保护新理念、新举措,推动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法规引领,夯实文物保护法治根基。立足文物保护工作的特点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层面的法规和规章,逐步形成了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地方法规制度,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若干措施》,修订和颁布施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众多政策和文件。各设区市结合地方特色文博资源,制定出台了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万寿岩遗址、海丝文物、红色文化遗存、朱子文化遗存、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全民保护文物的意识贯彻到文物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深学保护法律,强化文物普法宣传体系。组织文博系统学习文物保护法,切实增强文物保护法意识,提升自身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担当文物保护法“宣传员”“讲解员”。举办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班,针对文物系统工作人员、文物领域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帮助他们及时知悉、准确掌握、有效执行相关规定;组织巡回宣讲活动,深入基层,将文物保护法的知识传递到更广泛的地区和人群中。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新媒体平台、文博场馆等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多场景普法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文物保护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拓宽参与渠道,凝聚社会力量保护共识。自2022年起连续举办“最美文物守护人”评选活动,宣传感人事迹,弘扬宝贵精神,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文物的氛围。2022年创新性地提出了“文物保险+服务”文物管护模式并在上杭县进行试点,相关案例入选国家文物局“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推介”,在全国推广试行,重点突出“防患风险重于事故赔偿”的理念,从事后出险赔付向事前防控转变。政府主体通过大额保单,让保险公司为文物保护单位查找疏漏、增强设备、织密防护网,并为每件文物保护单位量身定做安全可靠的保护方案,全力杜绝标的文物出险。各试点地区通过保险方式助力解决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资金、利用等方面难点痛点,有效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2024年6月16日,上杭县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李氏大宗祠因强降雨受损坍塌,保险公司预付理赔款300万元,文物得到了有效的抢救修复。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聚焦文物安全底线、活化利用主线,统筹推进法规体系完善、科技赋能升级、公众参与深化等重点任务,以更严举措筑牢文物保护法治根基,以更实创新拓展文物价值传播路径,推动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完善法规体系,筑牢文物保护法治根基。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文物工作作出一系列部署,需要在法律法规中中予以体现。同时,文物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保护文物安全需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一些文物活化利用的成熟做法需要提炼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一些突出的文物违法行为需要加大处罚力度,等等。我们根据国家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加快推进《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落实落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的若干措施》,将尽快出台《福建省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推动落实到各地方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去,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贯穿文物和保护利用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融合数字技术,创新文物展陈传播路径。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探索社会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利用的新路径。发挥我省“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教育活动,提供可视化的展现、互动化的传播、沉浸式的体验。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在拓展文物主题游径、培育文旅支柱产业等方面,创新创造,突围突破,重点把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探索文物主题游径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三是强化全民意识,厚植文化遗产保护土壤。文化保护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但保护理念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发力、重点推进。进一步通过培训、宣传等各种手段,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树牢正确保护观念,重视历史文化遗产,重视保护传承工作;抓紧推动健全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真正让老百姓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受益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善用社会力量,积极培育有志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提高社会参与度;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在落实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中来;加强教育引导,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要从学校抓起,通过系统设置文化遗产保护课程,让学术产生热爱文化遗产的热情。
领导署名:傅柒生
联 系 人:张 琼
联系电话:18850143310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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