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
主题概述
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是指通过水利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后,从事水利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水利部对全国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注册。福建省水利厅对我省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注册。
申请对象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参与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理、运行管理等单位以及科研院所,且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相关业务工作。
(三)无下列规定的不予注册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含)的;
4.不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四章关于继续教育要求的;
5.受刑事处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6.在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中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在注册有效期内停止执业。
申请材料
1.承诺书;
2.注册申请表;
3.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材料(退休人员应当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材料);
4.继续教育合格材料;
承诺书和注册申请表样式见附件
办理流程
业务现场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福建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发出受理通知;反之,一次性告知要求。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查:福建省水利厅政法与审批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给出技术审查意见。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3.决定:福建省水利厅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作出许可决定,生成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送达:申请人登录闽政通APP查询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下载注册证书电子证照。
业务现场办流程图:
业务网上办流程:
1.受理:申请人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闽政通APP提出申请,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发出受理通知;反之,一次性告知要求。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查:福建省水利厅政法与审批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给出技术审查意见。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3.决定:福建省水利厅根据技术审查意见作出许可决定,生成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送达:申请人登录闽政通APP查询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下载注册证书电子证照。
业务网上办流程图:
现场办理地址
1.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2. 办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层福建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591—87667695。
3.交通指引:搭乘公交车至东水路站,步行150米到福建省水利厅政务服务中心。乘9、11、27、64、72、78、106、118、130、133、310、317路车到东水路口站下车。
网上申请渠道
网上申请操作指南:
1.电脑端申请:
(1) 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初始注册)电脑端申请”
(2)选择我要申报
(3)选择登录
(4)选择闽政通扫码登录或账号密码登录
(5)按照要求填写“红*”内容,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最后提交审批
2.移动端申请:
(1)手机微信扫移动端二维码或闽政通APP扫码
(2)选择在线申报
(3)输入手机号,输入密码,点击验证,立即登录
(4)按照要求填写“红*”内容,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最后提交数据
(一)初始注册
2.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初始注册)移动端扫码(下图)申请
3.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初始注册)闽政通APP扫码(下图)申请
(二)延续注册
2.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延续注册)移动端扫码(下图)申请
3.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延续注册)闽政通APP扫码(下图)申请
(三)变更注册
2.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变更注册)移动端扫码(下图)申请
3.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变更注册)闽政通APP扫码(下图)申请
申请结果
1.申请经福建省水利厅批复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证照有效期4年,样式如下图
2.执业内容
申请人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后,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开展以下工作:
(1)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开展:
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
水利工程设计概算编制与审核;
水利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与审核;
水利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与管理;
水利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水利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的编制与管理;
与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2)独立开展:
水利工程工料分析、投资估算、概算编制;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
水利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
结果查询
方式一:闽政通APP查询电子证照
手机登录闽政通APP——我的——电子证照栏目扫脸查询证照。
方式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下载电子证照
电脑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信息——电子证照栏目闽政通扫脸查询下载证照。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91-87667501,87667695
2.网上咨询:福建省水利厅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写信
注意事项
1.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2.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3.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与现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执业单位名称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期届满时间不变。
4.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在注册有效期内停止执业的,应当申请注销注册。
5.申请初始注册距取得资格证书之日已超出1年期限的,应当提供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内容。
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30学时。申请初始注册距取得资格证书之日已超出1年期限的人员,申请当年继续教育不少于30学时。被注销注册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自被注销注册之日至重新申请注册之日继续教育平均每年不少于3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