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深远海养殖产业发展。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做好‘海’的文章”。202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重要文章《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强调要“开展‘蓝色种业’创新行动,拓展深远海养殖”。
2023年,农业农村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深远海养殖加快发展。
福建省海域辽阔、岸线曲折、岛礁众多,发展深远海养殖的资源禀赋优越,大黄鱼等本土品种优势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深远海养殖产业,持续支持深远海养殖产业发展。目前全省已建成深水抗风浪网箱6000口以上(折合标准箱1.5万个);已建和在建的桁架类深远海养殖装备34台,其中投产的有14台(总水体30万立方米),深远海养殖总体规模居全国第一。为加快推动我省深远海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布局、市场主导、科技赋能、绿色生态、安全发展,推动构建涵盖种业、装备、养殖、加工、流通、品牌建设等多业态全链条的深远海养殖产业体系。
到2030年,全省累计建成深水抗风浪网箱超2万个标准箱、总水体超3500万立方米,桁架类深远海养殖装备总水体超100万立方米,年产高品质水产品超20万吨,全产业链总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包括七个方面:
(一)科学规划养殖区域。统筹相关规划划定养殖区域,加强用地用海保障,完善配套渔港与接驳码头建设。
(二)完善海上设施权属保障。推行海域分层确权,统一开展用海论证和环评,探索建立深远海养殖设施所有权登记制度,设施登记信息可作为融资、投保、财政扶持的依据。
(三)强化深远海养殖种业创新。支持种源基地建设与原良种场提质改造,培优本土特色水产品种,推进高附加值鱼类育苗攻关,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
(四)提升设施和配套设备水平。推广大型智能抗风浪养殖设施,增强智能化、新能源设备应用,规范配套养殖船建造更新,加强联网定位监管。
(五)推动产业链条补强延伸。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和绿色低碳养殖,支持冷链物流、捕捞加工等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发展智能化精深加工,打造“福海粮仓”渔业品牌,拓展“深远海+”融合应用场景,支持重点县域打造产业融合项目。
(六)健全要素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揭榜挂帅”攻关关键技术,鼓励产学研用联合体加快成果转化,用好财税、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支持产业发展。
(七)筑牢生产生态质量安全防线。沿海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深远海养殖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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