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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备案直接投入使用的怎么处理?

2025-07-0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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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具体可以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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