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07-2026-00012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6〕2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1-28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邵武市周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闽政文〔2026〕21号
2026-01-30 09:28
| | | |

邵武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建省邵武市周源水库工程项目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请示》(邵政地〔2025〕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邵武市境内农用地26.2355公顷(其中耕地0.5538公顷)、未利用地0.65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邵武市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具体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照规定缴纳。

  三、具体土地征收、供地等事宜,待国务院批准福建省邵武市周源水库建设项目用地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