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04-2024-00165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4〕17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13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的批复

闽政文〔2024〕170号
2024-05-15 19:04
| | | |

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调整变更的请示》(闽交执法〔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厅提出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调整变更方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建立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处理,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附件:调整后的福建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