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0212-2023-00448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3〕4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1-27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蔡文等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决定

闽政文〔2023〕478号
2023-12-01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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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1年以来,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进程中,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舍己救人,用鲜血乃至生命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

  为弘扬先进、树立楷模,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决定授予蔡文等3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20万元;授予余深华等8位同志“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15万元。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榜样,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先进事迹,依法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浓厚的见义勇为氛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福建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名单

  一、福建省见义勇为英雄(3名)

  蔡 文 牺牲前系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潘灿灿 牺牲前系永春县达埔镇岩峰村村民

  李滕辉 牺牲前系河南省个体运输户

  二、福建省见义勇为模范(8名)

  余深华 古田县杉洋镇夏庄村村民

  余普华 厦门市形馆健身(海景城店)员工

  陈少宝 云霄县陈岱镇岱南村村民

  兰靖翔 晋江市四象投资有限公司员工

  郑元楷 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萍湖村村民

  陈  尤溪第一中学文公分校学生

  林高贵 寿宁县武曲镇义务消防队队员

  郭建宁 寿宁县斜滩镇义务消防队队员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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