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0-3000-2022-00383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22〕37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9-06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闽政文〔2022〕375号
2022-09-1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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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规定,经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政府决定,授予“一种集流体,其极片和电池及应用”为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授予“一种高硫高砷炭质金矿的处理方法”等3项专利为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授予“一种紫外半导体发光器件及其制造方法”等10项专利为福建省专利奖二等奖,授予“一种热熔聚酯纤维的制备方法”等30项专利为福建省专利奖三等奖(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和创新创业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获奖者为榜样,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努力创造出更多原创性、高质量的专利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获奖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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