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1-0204-2024-00002
发文字号:
闽政办函〔2024〕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4-01-12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在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设置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24〕2号
2024-01-1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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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