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FJ00101-0204-2023-00026
发文字号: 闽政办函〔2023〕4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23-09-15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设置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23〕45号
2023-09-19 18:42
| | | |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翔安机场高速公路(沈海高速—翔安南路)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规〔2023〕41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翔安机场高速公路K3+315处设置收费站,其中往机场方向命名为“厦门东”,往翔安内厝及南安石井方向命名为“翔安内厝”。收费站建设标准应结合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精神和有关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的要求考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