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办〔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对口支援彭州市濛阳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莆田市对口支援彭州市濛阳镇灾后恢复重建前方工作队的通知》(莆委[2008]19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启用“福建省莆田市对口支援彭州市濛阳镇灾后恢复重建前方指挥部”印章。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