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三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行政划拨公示如下:
单位: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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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 请 人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申请面积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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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H1 |
南城新岩居委会 |
社区服务综合楼 |
南城新岩横山路南侧 |
2878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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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H2 |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条围小区三期C块安置地 |
西陂条围莲西路北侧 |
526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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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H3 |
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桃源小区二期安置地 |
西陂条围莲西路南侧 |
10990 |
住宅 |
行政划拨供地公示10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该行政划拨有异议,请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拟将供地方案报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7-2529130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