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291件均已办结)

2017-05-27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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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505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东升街道东山苑小区与南台十六府小区之间的道路,前2月开始有人堆放建筑材料,阻碍道路,沙石废水排在路面,装卸货粉尘、噪声扰民。

福州

水、噪声、扬尘

    51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为当事人郑某某占道堆放水泥、沙、砖等建筑材料,占地约10平方米,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1.518日,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当场责令当事人郑某某立即停止经营行为,于519日前自行清理堆放在该地块上的货物材料。
    2.5
19日上午9时,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对该地块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郑淑云正在装运搬离货物材料,未见经营情况。当晚6时,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再次对该地块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郑某某已将该地块上的货物材料全部清理完毕。
    3.5
19日晚,仓山区东升街道现场对该小区周边的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同时,仓山区东升街道、区市容局将继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占道经营建筑材料以及粉尘、噪声扰民情况再次出现。

 

2

506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洋里乡纪兜村,福丰、华阳养猪场将新挖坑的土随意堆放在坑周围的斜坡上,最近雨季这些黄泥水流到农田,村民认为这种整改方法不合理,黄泥水造成农田二次污染。

福州

其他

    519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
    1.
闽侯县华阳农牧有限公司的临时储污池下游约五百米处的农田,已抛荒多年没有耕作,且现临时储污池下游植被覆盖率高,目前未发现有黄泥水流入现象。
    2.
福建福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开挖的临时储污池周边下游有少部分荒地(已被福丰公司租用),其中东侧边坡下一百米处为农田和菜地,且该边坡植被覆盖良好,目前未发现有黄泥水流入现象;南侧下游约三百米处农田已抛荒多年,没有耕作,目前未发现有黄泥水流入现象;西侧下游约五十米处是荒山地,没有耕作,目前有少量黄泥水流入,往下五百米之内无农田,并不存在黄泥水流到农田,造成农田污染的问题。

不属实

    闽侯县洋里乡人民政府要求福丰公司采取应急措施,将西侧及南侧边坡夯实、铺膜,以防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

 

3

5067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鸿尾乡超墘农贸市场店面及消防通道上的摊位,噪声扰民。

福州

垃圾、噪声

    闽侯县鸿尾乡常住人口3.5万人,外来人口8000人,为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和农产品交易的需要,于2004年在超乾村石佛头街设立农贸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农贸市场内现有店面77家,摊贩20多家,主要从事服装和蔬菜、家禽、肉类、水产品等销售,成为鸿尾乡唯一的商品及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超乾村委会委托福建省闽侯县鸿尾乡超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农贸市场属开放式结构,不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的情况,商贩讨价还价会带来一定的吵杂声音。

部分属实

    闽侯县鸿尾乡政府已责成福建省闽侯县鸿尾乡超乾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引导市场内从业人员文明经商。

 

4

506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满洋路37号家天下花园B2号楼沿街宠物店,臭气、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大气

    经复查,业主林某某已将店内犬只移至别处圈养。B2号楼03店内没有犬类,只提供犬只生活用品销售和清洗服务。同时店内卫生较为整治,没有狗叫声扰民和刺鼻气味问题。

不属实

    晋安区政府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店内卫生清洁,不影响周边群众。

 

5

507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八一六中路蔬菜批发市场(原电影院)以及附近垃圾集中装载处,夜间车辆鸣笛及装卸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经现场调查,果蔬运输车辆在夜间进出816中路蔬菜批发临时市场时,时有进行鸣笛或倒车时产生噪音扰民。该处垃圾收集点,由周边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的环卫车辆集中后,装卸到大型车辆,进行统一运输,在装卸过程中产生机器噪音扰民。

属实

    1.518日晚和19日早上,由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临时市场内进行清理整治,要求所有运输车辆按规定有序进场经营,并发出了《通告》,要求所有经营者车辆进出该场地时不得鸣笛,不得用喇叭进行叫卖。同时,对该场地实行划线管理,各经营者按先后顺序进场规范经营。
    2.
连江县政府责成连江县城建监察大队,每日早、晚安排执法人员对816中路果蔬批发临时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发现进场过程中鸣笛的车辆,及时予以劝导,对于不听劝导的,将立即通知公安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执法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
为不影响816中路果蔬批发临时市场附近居民休息,连江县环卫所已于519日上午将816中路果蔬批发临时市场附近的垃圾集中点搬至敖江路临时垃圾转运站。

 

6

508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吴庄村附近修建的环保马路的污水排到吴庄村用于灌溉的内河,村民无水灌溉农田。

福州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道路属于福州市琅岐雁行江主干道工程项目,该项目施工现场泥浆池局部塌陷,导致施工泥浆水部分渗流入内河,影响周边居民农田灌溉。

属实

马尾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并对施工单位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榕开建安字17043号),责令施工单位于519日前整改到位。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塌陷部位进行修复,对可能发生渗漏的泥浆池立即进行维修加固,现已整改完毕。

 

7

508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白沙镇木方社,福建省亿源涂料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无相关审批手续,废气刺鼻,污水排入闽江河。

福州

水、大气

    518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核实。该公司于419日被闽侯县环保局查封,其生产用电于427日、生活用电于52日分别被供电部门断电。57日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现场再核实,该公司封条完好,处于全面断电状态,目前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承压蒸汽锅炉未发现使用迹象。

不属实

    1.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快设备的拆除进度。
    2.
闽侯县白沙镇政府继续做好企业周边群众的解释安抚工作,避免群众误解。
    3.
闽侯县供电公司加强巡查,防止企业擅自复电。

 

8

5091

投诉人反映:永泰县佳蜜佳蜜饯厂 投诉后已停产,但臭气依旧。

福州

大气

    被举报对象全称为加蜜佳食品有限公司,已于31日停产,烘干房、加工车间、漂洗池等电闸(生产用电线路)已被切除,现场未见恢复供电生产痕迹,漂洗池和厂区地面干燥,无废水排放迹象。
   
据现场调查,加蜜佳厂内停产前留存有部分半成品,发酵产生果酸味;污水处理厂收集池内残留停产前废水,有一定气味。但目前厂房关停,厂区大门关闭,半成品封闭在车间内,气味并不会扩散影响周边;污水处理厂已断电,无运行,残留废水的收集池已由加蜜佳蜜饯厂用塑脂瓦严密遮盖,污水厂离居民生活区有近百米的距离,污水气味也不影响周边居民。

不属实

    永泰县政府已督促该厂处理掉蜜饯半成品,同时将留存的废水进行处理,经环保部门监测达标后排放。由长庆镇负责,一方面加强整改督查,确保该厂将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一方面强化巡查监管,一经发现有私接电源、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绝不姑息,坚决严肃查处。

 

9

5097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漳港镇仙岐村南澳海边的露天KTV,夜间噪声扰民、垃圾乱堆放。

福州

垃圾、噪声

    信访件反映的漳港街道仙岐村南澳海边主要有三家露天KTV,均未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未经环保、文化等部门审批,属于非法经营,均为擅自拉电自行营业。在经营过程中噪音和垃圾乱堆放问题,产生环境污染,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不便。漳港街道之前已对三家露天KTV进行断电处理,此次三家露天KTV私自拉电自行恢复营业。

属实

    1.519日,长乐市文体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文化娱乐项目经营行为,并对三家露天KTV非法经营设备进行抽样取证;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家露天KTV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
    2.5
19日,长乐市供电公司再次对三家露天KTV进行断电处理。
    3.5
19日,长乐市漳港街道对三家露天KTV周边堆积垃圾进行清理。

 

10

510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福建华榕德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于乔福塑胶(福州)有限公司厂房内,废气无组织排放。

福州

大气

    该厂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建设,于51日被福清市环保局立案处罚30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同时,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予以断电处理。目前,华榕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厂区大门紧闭,公司车间仍处于断电状态,厂区外变压器仍处于断开状态,现场未发现工作人员。

不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立案处罚30万元,并由福清市供电公司进行断电处理。目前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
    2.
福清市环保局依照行政执法程序于519日就华榕公司未批先建一案召开听证会。下一步,福清市环保局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11

510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碾坑村,生态林(中有红豆杉等保护树种)40多亩被破坏。

福州

生态

    目前大湖乡碾坑至聂山公路工程已全线停工,没有发现生态林40亩被破坏以及红豆杉被砍伐的现象。

不属实

    闽侯县林业局大湖林业站、大湖乡政府将加强对大湖乡碾坑至聂山公路工程巡查,一旦发现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12

510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三环路黄山车管所附近,多家汽车维修厂,喷漆臭气,污水、机油直接排放。

福州

大气、水

    未发现有汽车维修厂,两家4S店洗车场废水均配套沉淀隔油设施,洗车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烤漆房已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喷漆产生的废气经过滤净化后引至厂区房顶高空排放。已按照“三防、六有”规定设置专门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地埋式储油罐),场所墙上标有危险废物标志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置。

不属实

    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对上述2家汽车4S店日常监管督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切实按照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的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13

511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千里走单骑酒吧,晚上营业结束要凌晨两点多,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福州

噪声

    该餐吧营业时间为每日晚上6时至次日凌晨3时,内有功放机1台,音箱4个,演艺台1个,门窗未做隔声降噪处理,靠近小区的后门有时未及时关闭,导致噪声扰民。

属实

    1.518日,鼓楼区环保局对该餐吧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餐吧对门窗进行隔声降噪处理,在营业时及时关闭后门,拆除演艺设备。
    2.5
18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吧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餐吧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在未取得证照之前不得营业。目前该餐吧已停止营业进行整改。

 

14

51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龙翔大厦楼下醉得意,油烟直接排放,影响楼上居民。

福州

油烟

    经现场检查,该餐厅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油烟经收集处理后排放,未发现油烟直接排放问题,但隔油池所处空间较狭小,不利于尾气扩散,会产生一定异味,对楼上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永泰县环保局要求醉得意餐厅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定期组织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确保油烟净化效果。

 

15

511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洋山村洋下15号,高压线从房顶经过离旁边山坡只有4米,存在安全隐患,下雨时噪声很大,存在辐射。多次向电力部门反映,没有解决。

福州

噪声、其他

    1.福州供电公司相关人员到现场使用经纬仪测量左相导线对边坡距离,按气温40℃校验,导线对诉求人屋顶旁边山坡实测垂直距离5.82米,满足《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导线距步行可达的边坡距离应大于5.5米的要求。
    2.5
19日,邀请国网福建电科院专家现场实测,天气阴,实测值为昼间39.7dBA),被投诉对象所处区域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值55dbA),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要求。
    3.5
19日,邀请国网福建电科院专家现场实测,天气阴,电场强度实测值为1.253kV/m,小于标准要求的限值4kV/m,磁场强度实测值1.443μt,小于标准要求的限值100μt

不属实

    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将继续加大跟群众的沟通力度,并加强宣传,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

 

16

51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青石桥附近天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生产地沟油,散发恶臭,512号左右下达整改通知,改成半夜生产。

福州

大气、其他

    该公司回收处理泔水500t/a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5114日通过晋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但未经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周围1000米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该公司每日及时清理厂区卫生,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该公司目前已停业,无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514日,晋安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4万元。

 

17

512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南三环黄**、黄**、黄**将渣土等建筑垃圾倾倒在农田(5000平方),将水泥倒在垃圾上面,破坏农田耕地。诉求:恢复农田。

福州

土壤、垃圾

    经查,该处地块为竹榄村村民黄某某承包,共有4.29亩,经513日现场测量计算,被侵占的耕种土地约1.43亩,填埋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从513日起,盖山镇已组织2台大型挖掘机对该处所倒卸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于518日晚清理完毕。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处建筑垃圾由村民“黄**、黄**、黄**”所倒卸。

部分属实

    1.513日至18日,仓山区动用2台大型挖掘机对占用耕种土地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于518日晚清理完毕,恢复原状,并于520日完成复耕工作。
    2.
仓山区盖山镇、区市容局等单位将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将已安装在南三环与浦口、竹榄村交界处的监控设备接入区市容局指挥中心平台监管。

 

18

51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千家山工业区的福州宏玮工业有限公司有条金属涂装生产线,有毒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到公司旁边的河里。

福州

    519日,闽侯县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确有条金属涂装生产线,其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到青口污水厂处理,未发现排放到公司旁河里的情况。但该公司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污水处理设施与实际需求不匹配。

不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快设施建设进度,建成后申请验收,限于731日前完成验收。
    2.
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在未建成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前不得外排金属涂装生产线生产废水。

 

19

51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竹溪村,金岸蓝湖项目,施工无围挡、无喷淋,渣土乱处置

福州

其他

    信访件反映的金岸蓝湖项目实为位于闽侯县竹岐乡竹西村316国道旁的金湖水岸项目,该项目在沿 316国道及工地周边已设置固定式围墙,并在围墙上设置喷淋系统,靠山部份采用栏杆防护,并已在出入口及山上的道路上设置雾炮机进行洒水工作。该项目目前处于外墙装修阶段,现无土方运输。经现场调查,该项目有围挡和喷淋系统,无渣土运输,但存在部分喷淋系统(靠山部分)设置不到位问题。

部分属实

    519日,闽侯县住建局已向该项目建设单位下发《工程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完善项目靠山部分的喷淋系统,同时加强施工场地内路面清扫工作。

 

20

51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上土港村,宝钢、亿鑫钢铁厂、德胜能源等多家企业污染。

福州

其他

    罗源县松山镇上土港村位于金港工业区北侧,距园区内最近的德胜能源公司约1300米,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金港工业区企业生产影响该村生态环境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时,也未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4家企业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显示,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均已达标。

不属实

 

21

51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牛头山,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放,喷漆臭气扰民。

福州

水、大气

    该件为多次重复件,518日,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不属实

    57日,闽侯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22

51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三盛国际公园贝肯郡小区背后空地,两年来渣土车噪声日夜扰民。

福州

噪声

    519日,晋安区组织人员赴现场核实,场地内已硬化路面整洁,场地出口处已铺设铁板,但渣土车辆行驶进出停车场地时产生噪音。

部分属实

    519日,晋安区市容局约谈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再次责令福建省欣荣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在夜间车辆进出该停车场时禁止鸣笛,且对未行驶的车辆不得启动,尽量减少噪音的影响。

 

23

5143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漳港镇百户村有两三家塑料厂,加工生产绳子,烧煤和木头,冒浓烟,散发臭味,现在是晚上生产。

福州

大气

    经现场排查,长乐市漳港街道百户村共有两家塑料绳加工厂,分别为位于漳港高速出口处的林某某塑料绳加工厂和位于百户村前厅自然村的江斯怡塑料绳加工厂。林某某经营的塑料绳加工厂已于512日被长乐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取缔,目前设备已拆除。江某某经营的塑料绳加工厂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该制绳厂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未使用煤和木头;生产熔化工序产生废气,目前已停产。

部分属实

    519日,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某某经营的塑料绳加工厂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长乐市供电公司对该塑料绳加工厂进行断电处理;长乐市漳港街道责令该塑料绳加工厂拆除生产设备,520日已拆除完毕。

 

24

514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周厝巷73号有家“荷花饭店”,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雨遮蓬占道经营,经营到晚上1点多,客人噪声扰民;没有油烟设备,油烟直接向外排放。

福州

噪声、油烟

    518日,仓山区组织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该店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店招处排放,未发现消费者喧哗情况,但该店私自在消防通道搭建遮雨蓬,占道经营。520日、21日,仓山区再次组织巡查,现场未发现消费者喧哗情况。

部分属实

    1.518日,仓山区对该店私自搭建的遮雨蓬进行拆除,已拆除完毕,消防通道恢复原状。
    2.5
18日起,仓山区对该店及周边路段加强巡查,责令该店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劝阻消费者店内喧哗行为,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25

515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国宾大道美岐二期9号楼401有一私人木雕加工小作坊,噪音严重扰民。

福州

噪声

    518日,闽侯县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该作坊业主从事雕刻艺术品制作,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情况。

属实

    闽侯县于518日责令业主将四台小型设备搬离现场,闽侯县环保局向该业主发放《停产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将工作室搬离该小区。519日,该业主已将工作室搬离该小区。

 

26

515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21号康山里新村13幢楼下,华丰面包店,伍氏面包店,85C,金誉面包店,主营烘烤,油烟严重扰民。

福州

油烟

    该件为重复件。512日、13日、17日、19日,仓山区多次对被举报4家面包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这4家面包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完整,油烟监测均达标。

不属实

    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强后续监督,督促4家面包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理并建立台账,并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7

516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旗杆厝五显庙文化中心后面,大理石加工厂没有防尘措施,扬尘严重,废水直接排入小溪。

福州

水、大气

    该石料加工厂防尘措施简易,主要采取加工机器喷洒水雾方式防尘,防尘措施不完善,环保设施不齐全,加工现场确有一些扬尘。废水经过沉淀池(2m×3m×1.8m)后内部循环利用,对厂区外围进行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到小溪。

部分属实

    518日,永泰县现场责令该加工厂立即停产整改并清理生产边角料;永泰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500元;519日,该石料加工厂已将生产边角料清理完毕。

 

28

516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斗池路凤凰新村小区二区112楼,小吃店违章搭盖,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经查,该小吃店未办理相关营业证照,并占用2楼阳台搭设帐篷摆放餐桌,未发现违章搭盖,店外帐篷为伸缩式移动帐篷。店内有一口炒锅,经营小吃兼做炒盘,无油烟处理设备,产生的油烟扰民。

属实

    518日,台江区对该店进行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并当场将其临时搭设的帐篷拆除。

 

29

517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上岐村水闸外面堆积工程众多建筑用的钢管架,喷漆气味扰民、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519日,仓山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地点被违规用作私人存放建筑钢管的露天无封顶仓库,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存放有脚手架管除锈机1台、双曲线直管机1台(已废弃)、约2万根细钢管,现场有工人从事机器喷漆和人工喷漆作业。在搬运钢管材料过程中产生噪音。

属实

    1.519日,仓山区责令该违规仓库立即停产。521日,仓山区环保局对其下达《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搬离所有机器设备、钢管材料。
    2.
仓山区将加大对该违规仓库的日常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回潮复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30

518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清凉镇北斗村203省道旁,金针菇种植厂,废水直排村中小河,污染水源。

福州

    信访件反映的对象为福州永丰菌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海鲜菇种植生产,生产工艺为菌包制作—灭菌—接种—培育—成品装袋,培育车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其余生产环节均无废水产生,未发现废水直排村中小河问题。同时,该公司所在地清凉镇北斗村,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不存在废水污染水源问题。

不属实

    永泰县环保局已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建设规范化原料堆场,完善堆场围挡设置;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教育,规范操作,防止原料预拌不及时产生预拌水淤积现象。

 

31

518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飞竹镇樟溪村,高**2家养猪场(共占地16亩)侵占农田,污水直排鳌江,污染水源。

福州

    519日中午,罗源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安后村樟溪自然村实地调查高**养殖生猪问题。经调查核实,罗源县飞竹镇樟溪村无生猪养殖,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32

518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唐乾明月别墅附近,永泰县宏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挖山采石,加工砂石成建筑原材料,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

生态

    经查,该公司采矿地点为牛项山矿山,该矿山采矿权出让是在取得环保、林业、水利(水土保持)、安监等部门的预审和审批之后,经永泰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113日,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进行拍卖,由宏源公司竞得。20151231日,宏源公司申办采矿许可证,20169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式组织开采生产。
   
宏源公司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有:在给料口、破碎机、筛分机、传送带出料口等安装喷雾洒水喷头喷雾抑尘;在厂区、道路、装卸、堆场等环节采取洒水车循环洒水;对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及加工区等采取围挡降尘降噪,机制砂废水通过一体化废水处理、脱泥设施处理后废水回用,不外排。

不属实

 

33

519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将医疗废物,违规交由没有处置资质的福建省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目前福州市内有多家医院都将医疗废物交由其处置(无医院名单)。

福州

其他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福州市第一医院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分别与福建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协议。按照原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的规定,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不属于医疗废物。

不属实

    福州市卫计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管理,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及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处理情况为重点进行强化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福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及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分类、收集、转运、暂存、集中处置符合要求。

 

34

519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青口镇福州市利发食品有限公司锅炉废气污染严重。

福州

大气

    经核实,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锅炉已配备水封处理设施,但生产过程仍产生一定废气,对环境会造成影响。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投产。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责令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2.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协同县供电公司于519日对该公司进行断电。

 

35

5200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的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新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宏威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侯富盛工艺品有限公司、福闽高科福建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金利时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泉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永芳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尚群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云飞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森威家居制品有限公司、福州佳源编织有限公司、福州闽泉编织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

福州

水、大气、土壤

    此件属多次重复投诉件。近日以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前往相关企业现场检查。经核实,大部分企业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但个别企业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能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涂、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但有一定气味;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部分属实

    1.今年5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成过渡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整治,过渡期分为摸排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经过前期的摸排整改后进行总结,在远期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2.
目前立即对上述工艺品企业开展以下工作: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对已经审批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未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对已经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6

5209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01号思景大楼小区的7-8家餐饮店利用雨水管路排放污水。诉求:请查处。

福州

    1.51816点,鼓楼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泰街道人员到实地检查。检查时思景大楼一层现共有餐饮店7家,新增了一家意满归餐饮店(易包),于512日开业。
    2.
福州市鼓楼区皇旺小吃店(尚干建新小吃)和福州市鼓楼区马黑麦麦餐饮店(兰州马家拉面),油烟净化装置现都已整改安装到位。剩余5家餐饮店经营蒸煮捞类食品,无油烟产生。
    3.6
家餐饮店隔油池均已安装整改到位,污水均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往店门口的市政排污管道。512日开业的福州市鼓楼区意满归餐饮店(易包)无厨房(馒头、包子加热出售)。

不属实

    思景大楼一层餐饮店目前虽已按要求整改,但餐饮业经营状况存在变数,鼓楼区政府将继续增加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7

5211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126号的福建省人才公寓周边屠宰场、加工厂、废品收购堆积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并整治。

福州

水、大气、生态

    1.晋安区前期已对承租人李祖周的私宰行为进行查处,承租户李**(经营者)已于56日将现场存放的30只活羊全部移运完毕,并对现场及河道进行清理。目前,房东钱**已终止租赁合同。晋安区环保局、新店镇等单位人员于519日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回潮情况。晋安区农林水局组织人员以福建省人才公寓为中心,沿周边溪流排查至状元岭登山道,未发现新增的屠宰场。
    2.
晋安区环保局、新店镇等单位人员于2017518日现场检查时,原从事衣柜推拉门加工生产的服饰家公司已将生产设备及原材料搬离该处,未发现原废品店内存在有废品收购堆积情况。

不属实

    污染源现已消除,晋安区新店镇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该区域巡查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回潮,立即会同环保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8

5220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元洪开发区内的福建坤彩有限公司、福建宏港纺织厂、福建经纬化纤集团、福建长福印染厂、福建永弘电镀厂、福建永动电镀厂、福建鸿生集团有限公司偷排污水,污染严重,导致福清市城头镇龙井文蛤场损失严重。

福州

水、大气

    518日、19日,福清市环保局及元洪投资区管委会、城头镇工作人员到投诉人反映的7家企业、元洪投资区污水厂及城头镇港海堤边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企业废水偷排现象,被投诉企业的生产废水均已纳入污水厂统一处理。福清市监测站对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及中节能公司、永动公司废水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据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介绍,福清市龙井文蛤场业主曾反应2014-2015年间出现文蛤非正常死亡的现象,但业主未第一时间向海渔局报告,故目前难以鉴定导致文蛤死亡的真正原因。今年以来,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未接到该养殖场反映文蛤出现非正常死亡报告。

不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元洪投资区内企业严格要求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做好雨污分流,厂区内污水排污口只能设一个,生产废水纳入元洪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元洪区雨水管网。同时,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环保局及元洪投资区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9

5234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桔路的垃圾转运站,选址不合理,场外道路上违规作业、跑冒滴漏严重,污染很大,扰民。诉求:请查处,重新选址。

福州

大气、垃圾

    经调查核实,该垃圾转运站实行站内压缩设备压缩作业,不存在场外道路违规作业行为。但是,偶尔因通往红庙岭垃圾场道路堵塞(特别是周末),易造成站内垃圾转运不及时,致使出现垃圾板车排队占道现象。该站在作业期间产生噪音、异味污染,垃圾板车进出站时存在垃圾滴洒漏现象。

属实

    1.仓山区市容局已于今年3月开展垃圾运输滴撒漏专项整治行动,并由仓山区房管局牵头加强小区物业垃圾板车日常管理,拒绝超高超载运输。
    2.
仓山区政府已将该站列入2017年提升改造项目,拟更新站内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后,站内作业时噪音及异味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

 

40

52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120号的垃圾转运站在处理信访投诉后,一切依旧如故,未有效整改。诉求:请解决。

福州

其他

    经查,该垃圾转运站专业除臭设备未到位,垃圾集装箱填满压实作业过程中会散发出一定的气味,虽经人工除臭仍然部分存在。垃圾转运站采用的航吊式转运设备系钢结构,在集装箱吊装过程中,机械运转和集装箱吊入地坑时会产生一定噪音。环卫工人开启、下放用于封闭地坑与垃圾集装箱的铁片时,偶尔滑手,造成铁片与地面或垃圾集装箱碰撞,也会产生一定的噪音。

部分属实

    闽清县政府责成梅城镇尽快完善设计方案,启动采购程序,确保在7月中旬前完成垃圾转运站的改造升级,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密清扫、消毒、消杀、除臭,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41

524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庭院(原厝路136号)23号楼604房东在6楼露台长期养鸡。诉求:请查处。

福州

其他

    518日晚上,鼓楼区洪山镇城管中队立即到被投诉当事人家调查核实情况。近期因当事人儿媳妇怀孕,在自家露台养两只鸡生蛋用于补充营养。

属实

    518日晚上,鼓楼区洪山镇及社区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要求立即进行整改。519日上午,洪山镇及社区工作人员再次至现场查看,该户已将鸡清理,露台已无养鸡,鼓楼区洪山镇及属地社区将对此事进行跟踪监管。

 

42

525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两旁被夜市小商贩、大排档占用,噪声油烟污染严重。

福州

其他

    5181810分、2020分、2150,仓山区市容局、仓山镇、盖山镇、对湖街道等相关单位又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首山路夜市占道经营及油烟、噪声污染问题。

不属实

    1.58日起,仓山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市容局和仓山镇等相关单位,针对该夜市大排档疏导点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拥堵和油烟、噪声污染等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83441344),由仓山镇牵头及时处置,建立24小时排班应急制度,增聘定点巡查值守人员20名,每日进行徒步巡查执法,发现一起、取缔一起,防止烧烤、油烟摊点回潮。
    2.
仓山区政府责成仓山区市容局、环保局和仓山镇等单位,针对首山路夜市大排档疏导点,研究出台长效管理方案,坚决杜绝占道经营造成交通拥堵和油烟、噪声污染等问题。

 

43

5261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畜禽养殖存在严重污染隐患,有27家猪场位于禁养区内,对敖江流域和县供水造成严重影响。诉求:请查处。

福州

    连江县畜禽养殖在今年3月以前确实存在污染隐患,对敖江流域和县备用水源取水口造成一定影响。连江县采取有效措施后,畜禽养殖污染隐患和不利影响已基本消除。且距连江观音阁备用水源取水口最近的一家拟保留生猪养殖场直线距离超过10公里,按河道测算长度达15公里以上,两者之间还建设有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备用水源取水污染隐患在可控范围内。

部分属实

    1.连江县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重新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时调整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根据新划定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若拟保留的生猪养殖场还处于新规划中的禁养区内,连江县将依据新规划予以关闭取缔。
    2.
连江县政府要求农业局依照原核对的拟保留生猪养殖场存栏量,对各拟保留生猪养殖场的养殖量进一步核实,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对今后发现有超审批规模养殖的生猪养殖场,将予以严肃查处。

 

44

5264

投诉人反映:晋安区长福路1号长福家园居民楼下阿咪大排档、连江饮食店等长期占道经营,扰民。诉求:请查处。

福州

噪声、油烟

    长福路1号长福家园居民楼下阿咪大排档、连江饮食店位于象园街道长福路大排档疏导点内,该疏导点于201261日经福州市市容管理局(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大排档疏导点。今年4月以来,由于该处大排档疏导点存在食客噪音扰民的问题,已停市整顿。

属实

    1.57日,晋安区市容局已对该大排档疏导点内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取缔、整治。518日,晋安区市容局巡查阿咪大排档、连江饮食店,未发现有占道经营、扰民的现象,之后不定期进行复查,一经发现占道将立即予以取缔。
    2.
晋安区政府增加人员力量,加强巡查,并规范长福路大排档疏导日常管理,对不文明经营行为、食客醉饮喧哗扰民及时进行劝阻,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取缔。
    3.
晋安区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大排档疏导点经营者规范经营、文明经营,如有经营户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取消大排档经营权,特别在停业整顿期间继续占道经营的大排档,予以严厉打击、取缔。

 

45

526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二环内盖山镇北园村双湖路10号的兴荣机械厂内的福州格拉思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电镀、喷漆作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请查处。

福州

大气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福州格拉思贸易有限公司”,实为福建天顺宝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白湖亭双湖路10号一层厂房,该厂房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无生产设备和操作工人。经调查核实,因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福州市环保局于今年331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万元。该公司考虑到短期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于415日开始搬离所有生产设备,目前已全部搬离。

不属实

    仓山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盖山镇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该企业复产,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46

5268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漳港街道山边村西路的方力兴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镀锌作业的企业,镀锌废水渗透到地下水,井水、池塘出现污染问题,生产废气的排放也影响了村民的生活。

福州

水、大气

    1.长乐市环保局于58日夜间对该公司三口井抽水出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表明,3口井中地下水中锌浓度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
    2.5
19日场检查时,该公司镀锌车间三种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过程中高浓度酸雾池配套有酸雾吸收塔设施,酸雾经收集后经过喷淋吸收处理排放,低浓度酸雾池通过在酸洗槽中添加酸雾抑制剂抑制酸雾产生,同时该公司在酸洗槽上方设立了酸雾废气收集罩,收集生产过程中无组织酸雾废气。510日长乐力兴机电设备器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昼夜恶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各点数值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属实

 

47

5270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的福清市汇华塑胶厂和海口隆翔砂业两个厂污染环境,诉求停产整改达到环评批复要求才能生产。

福州

水、大气

    514日,福清市环保局对上述2家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汇华公司一期项目因市场淡季已于201756日停产,二期沙滩鞋项目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海山公司正常生产,其污染防治设施也运行正常。当天下午对汇华公司厂界无组织苯系物废气、海山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的采样监测结果表明,上述2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数据均符合福清市环保局在项目环评批复中的限值要求。518日,福清市环保局再次对汇华公司厂界无组织苯系物废气、海山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上述2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数据均符合项目环评批复中的限值要求。

不属实

 

48

5272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马墘村的闽侯县恒顺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养猪场污染环境。

福州

其他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闽侯县环保局已于2017428日对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行为立案处罚5万元,并要求该公司于今年731日前办理竣工环保验收。5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已建成一座日处理能力60吨的污水处理站,于今年417日投入调试及试运行。该处理站所配套的沼气池容量为810立方米,养殖区的废水目前排入沼气池,日排入量约为15立方米,少量废水进入处理站进行调试,目前设施暂未排水。处理站末端设有三口已铺设防渗膜的稳定塘,总容积约为1600立方米,目前处理站的末端水暂未排入氧化塘。待设施调试正常后,污水在处理达标后将用于回灌果林地,在场区周边未发现污水排放口。该公司生猪采取只出不进的措施,减少存栏数,存栏生猪1273头(512日存栏数为1388头)。

不属实

    1.由于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还处在调试阶段,已责令该公司调试期间产生的污水应规范收集储存,严禁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进行回灌或外排。
    2.
闽侯县环保局、农业局督促并指导该公司加快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49

5275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海口镇立新村附近的福建力源实业有限公司无证经营、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环境。

福州

大气

    518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对力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监测,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经核实:  
    1.
力源公司与海口镇政府签订了《海口垦区陆岛码头租赁协议书》,其“年仓储中转散装水泥50万吨、包装水泥30万吨项目”也已通过环评审批及环保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
    2.
福清市从52日开始已收到7份关于力源公司环境污染的信访件,均于当天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力源公司均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其中52日、518日,福清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2#储罐排气口有组织颗粒物、3#水泥储罐顶部有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以及敏感点颗粒物、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显示力源公司颗粒物、噪声排放符合福清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排放限值要求。但力源公司进行水泥原料输送作业时确实有少量颗粒物产生。

部分属实

    1.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已要求力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颗粒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力源公司的日常监管,增加检查、监测频次,一旦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将立即依法严厉查处。

 

50

5276

投诉人反映:福州福清市城头镇新楼村后山林地被破坏100余亩,林木被破坏近500立方米,要求依法追究责任人

福州

生态

    接到信访件后,福清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关于该地区毁林问题,前期也曾有部分群众向福清市森林公安分局反映过。201535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新楼村林木(林地)被毁坏情况进行立案侦查,201558日该案被列入全省 “春季行动”挂牌督办案件。该案嫌疑人已于2016316日移送起诉并判刑,现在劳改服刑。

部分属实

    福清市城头镇已在该区域补种复绿,但因植被种植条件遭到破坏,补种复绿效果不佳。福清市已要求城头镇加大对新楼村取土区的补种复绿力度,并加强对信访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息访息诉。

 

51

5280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荆溪镇滨江西大道的阳光城西海岸广场SOHO,多家公司、住户违反建筑安全的规定,将大功率空调机安装在公共墙面,正对住户的窗口,空调噪声、热风废气严重扰民,强烈要求整改,多方投诉未得到解决,为此曾发生过群体性事件,诉求相关部门能履职,立即拆除违法安装的空调外机,消除噪声、废气扰民的现象。

福州

噪声、大气

    5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对阳光城西海岸广场4SOHO公寓式办公楼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目前存在3#12211#501两户业主将大功率空调外机安装在正对着相邻住户窗口的公共部位,邻里之间存在纠纷。此前,闽侯县相关部门未收到与该问题相关的投诉,也未发生过群体性事件。

部分属实

    阳光城物业服务(福建)有限公司于今年519日向3#12211#501业主分别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当日上述两户的空调外机均已拆除完毕。

 

52

5296

投诉人反映:福州鼓楼区华林路红墙巷“一楼下那家餐厅”从早到晚持续、大量加工外卖饭菜,油烟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多次投诉油烟、噪声问题没有解决。

福州

噪声、油烟

    517日,鼓楼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鼓楼区楼下那家餐饮店位于两层砖混构房屋的一层店面,该两层砖混构房屋产权人为福建省渔港建设工程公司。厨房油烟经净化并经除味处理后引至本楼顶排放,风机有采取消隔声措施,经监测,噪声及油烟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该店厨师因厨房太热,擅自启用厨房的排气扇,造成部分油烟直排扰民。519日,鼓楼区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该店已拆除排气扇并封闭窗户,完成整改工作,未发现油烟直排。
   
该店所在楼房与信访人所在住宅楼位于一条巷子的两侧,自该店开业起,该信访人即多次投诉该店噪声油烟污染。鼓楼区环保局均认真查处并反馈,责令该店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店已采取了噪声隔声降噪、油烟加装除味等整改措施,经鼓楼区环保局多次监测,该店排放的噪声和油烟均达到规定标准,但投诉人仍坚持认为油烟噪声对其生活还有影响,并多次投诉,认为该址不适合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部分属实

    鼓楼区将继续加强对该店的日常监管,督促其加强管理,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保持正常运行效果,尽可能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53

5308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青林村樟南自然村内二家机砖厂、一家啤酒渣加工厂没有环保设施污染环境;村内还有养红虫场、养鸭场污染环境,诉求给予取缔。

福州

    5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前往青林村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
    1.
闽侯县国土局已对闽侯县平顺新型墙体材料厂、青口大同砖厂立案查处,拟分别处罚款2.61万元、1.6848万元;闽侯县青口镇429日上午已对2家砖厂进行断电;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2家砖厂进行查封。目前,上述2家砖厂已停产、断电,现场检查未发现再生产迹象。
    2.
青口青林啤酒渣加工厂于今年2月份因群众举报,被青口镇政府责令停产整顿,至今未恢复生产。
    3.
青林村原有的养红虫地已没有养红虫,现已恢复耕种;现场检查未发现青林村有养鸭场。

不属实

    1.闽侯县已于今年519日对青口青林啤酒渣加工厂进行断电处理。
    2.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519日对青林村樟南自然村2家砖厂和啤酒渣加工厂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证照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并对上述厂家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

 

54

53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南三环吴山村埔山禅寺公交车站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成山,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环境。

福州

垃圾

    517日,仓山区已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处堆积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约70立方米。仓山区相关部门已于517晚对该处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截至51812时已清理完毕。518日下午复查时,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针对非法运输车偷倒建筑垃圾问题,仓山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三环沿线巡查监管力度,将三环路吴山段附近现有的监控设备接入仓山区市容局指挥中心平台监管,同时在该路段周边3个易乱卸点分别设置值守岗亭,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一旦发现涉嫌非法运输、倒卸建筑垃圾等现象,将依法予以顶格处罚。
    2.
针对附近村民私倒生活垃圾问题,仓山区相关部门将强化对村民爱护环境卫生等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指导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法规,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保持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今年61日起,仓山区盖山镇将聘请第三方中标保洁公司提供清扫保洁、公厕管理、垃圾清运等服务,负责辖区内各村全天候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55

5314

投诉人反映:福州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造船厂建有三个以上的非法采沙场,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

生态

    518日晚,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该路段共有4处堆沙场,每处堆沙场占地面积300-500平方米、存量800-1000立方米,合计3000余立方米,均未取得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现场未见相关工作人员及采沙设备。经核实,上述4处堆沙场的海沙已淡化,并非从闽江或内河直接开采,不属于“非法采沙”。

部分属实

    1.519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30名,铲车5部,钩机2部,依法对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4处堆沙场予以取缔,推沙还江3000余立方米,拆除堆沙场周边所有附属建筑,对堆沙场进行断电处理。
    2.5
20日,仓山区对该路段进行复查,未发现违法堆沙问题反弹。仓山区已将该路段列入重点监控区域,增派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堆沙行为将立即依法予以取缔。

 

56

5315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龙田镇友谊村内福清市友谊胶贴带制品有限公司锅炉排黑烟,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环境。

福州

水、大气

    经福清市环保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涂布机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外排,锅炉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及水膜除尘后通过一根30米的烟囱高空排放。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表明友谊公司锅炉废气林格曼黑度及外排的涂布机清洗废水均达标。518日,福清市环保局再次对友谊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友谊公司正常生产,锅炉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烟囱冒黑烟,涂布机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外排。

不属实

 

57

532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30号三利花园,沙县小吃、台式便当、源の餐厅,油烟直接排往小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福州

油烟

    518日、19日,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自平捞化店(沙县小吃)店内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净化后烟气直排下水道,无法实现高空排放;源の餐厅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接向小区排放;台资味餐饮店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排下水道。

属实

    针对自平捞化店等3家餐饮店存在未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排放不规范问题,晋安区环保局于519日对上述3家餐饮店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执行的,依法予以查处。目前,上述3家餐饮店已自行停业整改。

 

58

532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溪口沿江段,水口大坝二坝工程,“项目部”借施工需要大量盗采砂石,为了掩盖事实拖延工期,河床不断下沉。

福州

其他

    519日,闽清县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福建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施工地上下游,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
按规划设计,水口大坝二坝工程需要清理河道砂石并用作填筑料和混凝土原料,不存在工程项目部盗采砂石。在工程施工初期施工方管理存在漏洞,不法分子利用工程管理的漏洞,盗采部分河砂,20151112月份闽清县砂石办在工程施工地区岸滩查扣盗采河砂的运砂车辆4部,共处罚款11万元,目前该工程因汛期(41日至731日)暂停施工。
    2.
201511月水口大坝二坝工程开始施工,工程进度断断续续原因有:一是闽江汛期(41日至731日)期间工程暂停施工;二是20167月“7.9洪灾”溪口大桥被冲毁,水口二坝围堰所需大口径石料无法从开采地运达施工位置而停止施工。水口大坝二坝工程属省重点项目,工程经过严格的设计和论证,作业区基础清理、开挖均按设计进行施工。据水文部门测量,从上世纪90年代末因各种原因闽江河床开始出现下切,水口大坝二坝工程就是为了保护水口大坝而设计修建。

不属实

    1.闽清县责成水口大坝二坝工程施工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派驻专人加强现场工地的管理,规范施工要求:工程所挖河砂只允许少量砂石分离作为工程所需混凝土的原料使用、剩余砂石料如实驳至指定抛泥区抛卸、不得上岸销售;所挖砂砾料必须按要求卸到指定填筑位置。
    2.
闽清县将继续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河砂准运单制度,大力打击非法盗采砂现象。一旦发现违法盗采砂行为,将立即依法严厉查处,并将通报施工方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二次处罚。

 

59

53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可门港工业区,福建佳宇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排放污染严重。

福州

大气

    518日,连江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实:
    1.
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由于股东重组于20161220日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
    2.
该公司燃煤锅炉已于今年310日拆除完毕,目前不存在锅炉烟气排放问题。
    3.
该公司破碎生产线输送带安装防尘、收尘系统,但炉底渣原料堆棚未按环评要求采用全封闭式,生产时产生粉尘影响。
    4.
连江县环保局于20131022日对该公司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废气污染物排放均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5.
该公司全厂人员共计26人,日产生生活污水量约2吨,因园区污水管道未接入该企业,经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防尘林带土壤消纳。

部分属实

    1.连江县环保局已对福建佳宇建材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停止生产。
    2.
责令在该公司在生活污水接入可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前,于今年6月中旬前,在公司生活区内建设生活污水蓄水池,由可门管委会每周一次用罐车将生活污水拉至可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
连江县相关部门督促该企业加快问题整改,尽快申请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每周不少于一次,确保该公司未通过环保验收之前不私自进行生产。
    4.
在该公司恢复生产后,连江县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该公司排放污水、粉尘、噪声等开展监督性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从严查处。

 

60

533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闽侯县门口工业区渡头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烧煤锅炉排放污染严重。

福州

大气

    519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对被投诉的2家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
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设有2台锅炉,锅炉配备水封除尘设备,燃料种类为无烟煤,均已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2台锅炉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未见烧煤锅炉作业的迹象,但在锅炉未封存前烧煤锅炉确实有排放现象,该公司于59日已自行停产。
    2.
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设有2台锅炉,一用一备,锅炉配备水封除尘设备,燃料种类为无烟煤,均已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祥谦镇已于201751日对福建闽信建材实业有限公司2台燃煤锅炉进行查封。
    2.
闽侯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17519日对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两台燃煤锅炉进行查封。
    3.
闽侯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上述2家公司的巡查监管,按照今年320日闽侯县政府出台的《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进行清洁燃料升级改造。

 

61

53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区,福建联升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烧煤锅炉排放严重污染。

福州

大气

    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及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经调查取证后发现该公司扩建加气砼生产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建设,已立案处罚,于513日对该公司送达《福清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扩建加气砼生产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518日,福清市环境保护局会同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对联升公司再次进行现场突击检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锅炉从2011开始已处于停用状态,改用国电集中供热蒸汽进行供热。

不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锅炉已停止使用,改用国电集中供热蒸汽。福清市环境保护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62

53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1.古槐镇中街工业区,福建华意建材有限公司,烧煤锅炉排放污染严重;2.文武砂镇东岱村北路,福建八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验收先投产。

福州

大气、其他

    1.经查, 2015年提供的烟气监测报告显示,福建华意建材有限公司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由于排放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仍然会有影响,为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54日该公司决定自行停产,进行锅炉除尘脱硫设备更新。
    2.
经查,福建八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建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20157月,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今年4月,由长乐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公司交付执行款6万元,并停止生产。

部分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将跟踪福建华意建材有限公司锅炉除尘脱硫设备更新的进展,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2.
长乐市文武砂镇政府会同长乐市环保局加强对福建八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日常巡查,防止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

 

63

533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浦西路红旗新村,沿街多家餐饮店,油烟通过暗管偷排,尤其是“老北京十三香麻辣小龙虾”油烟偷排现象尤为严重。

福州

油烟

    511日,台江区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进行摸排。经查,福州市台江区浦西路红旗新村沿街共有10家餐饮店,其中9家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未经处理直排。台江区环保局即对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5千元,并责令其在7天内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未整改到位前,不得对外经营。同时,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9家餐饮店中灶眼较多、油烟排放量大的台江区觅味猫苑咖啡厅、台江区应氏小吃店进行油烟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5
19日,台江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查,群众投诉的老北京十三香小龙虾(工商注册名为台江区应氏小吃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原责令整改的台江区嘉多堡汉堡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与有资质清洗公司签订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合同。

不属实

    台江区环保局将对该处商家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如发现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将依法查处。

 

64

53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投资区高南路3号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西侧,1.福州明磊包装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废气;2.附近有一些违章搭盖的餐饮店,污水乱排,垃圾乱丢。

福州

大气、水、垃圾

    1.51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赴现场核查,发现福州明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仅于201055日取得营业执照,并未在注册地址实地建厂、生产经营,注册地址即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201010月出租给上述9家餐饮店的临时建筑。
    2. 5
9日,仓山区政府责令上述9家餐饮店立即停止经营并清退搬离,责令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于518日前自行拆除公司西侧该临时建筑。518日,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核查,发现上述9家餐饮店已关门停业,店内主要经营设备已搬离,现场未发现污水乱排、垃圾乱丢现象。519日,仓山区政府相关部门再次对该路段进行检查,发现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拆除临时建筑。

部分属实

    519日,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向群策纸制品有限公司下发清违公告。盖山镇、区市容局、清违办,将于15个工作日内(612日前)对该公司西侧违章搭盖的临时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65

534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青洲路青思巷,利安机械冷作加工场(钢结构建筑),无环评,切割产生巨大噪声,废气直接排放。

福州

其他、噪声、大气

    1.利安加工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17日经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
利安加工场利用原钜联公司厂内道路在厂内围墙与厂房之间搭建了生产用房,现场有1台切割机摆放在门口进行作业,无降噪措施;2台电焊机,工作时有电焊气味产生。

属实

1.马尾区环保局对利安加工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从事机械冷作加工,并已建成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拟处罚款0.12万元。
2.
马尾区已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拆除违章建筑,取缔违法行为。

 

66

534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古槐镇福坊村,承包地原计划从事绿色食品,现为违规石材厂,粉尘、污水乱排放,破坏生态造成水土流失,现该石材厂已被取缔,但未完全拆除,有复产可能。

福州

大气、水、其他

    519日,长乐市环保局会同长乐市古槐镇对古槐镇福坊村石子加工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碎石机)已拆除,辅助设备未完全拆除。

属实

    1.428日,长乐市古槐镇对该企业碎石机进行拆除;长乐市供电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
    2.
长乐市古槐镇加强巡查,确保该石子场不复产。

 

67

534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恒翔冠城,小区内多家餐饮店,油烟直排。

福州

油烟

    511日,闽清县住建局已责令京味串吧等8家餐饮店经营者立即自行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治。519日,闽清县住建局再次派员前往现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京味串吧、盛世经典牛排、真味酸菜鱼、黄焖鸡米饭、大碗巷、99牛肉店等6家餐饮店已完成整改并重新营业,食其乐牛排、恒食善音乐餐吧等2家餐饮店正在停业整改,不存在油烟未处理直排的问题。

不属实

    1.闽清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8家餐饮店整改情况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2.
闽清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配合,事前介入,对新注册的餐饮企业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同步发放《餐饮场所规范化建设告知书》。
    3.
闽清县政府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在建未营业的餐饮场所监管巡查,通知各餐饮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督促其规范化建设运营。

 

68

535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邦保洁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每天下半夜取下封条偷偷生产。

福州

其他

    428日,闽侯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先前检查发现的私设暗管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问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对其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对其私设暗管行为拟移送公安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对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同时责令该公司在531日前完成锅炉废气设施改造工作,610日前完成废水治理任务,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后,立即申领排污许可证。59日至今,闽侯县尚干镇政府指定专人每日到该公司进行巡查,均未发现该公司有生产迹象。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闽侯县尚干镇政府对该公司现场再核实,公司仍处停产状态,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等待调试,锅炉房内两台锅炉封条完整,未见开封迹象。锅炉表面无余温。经调查核实,自428日至今,该公司被闽侯县环保局查封,不具备生产条件,且锅炉封条完整,表面没有余温,无企业私自拆封生产迹象,且查封期间无废水、废气产生。

不属实

 

69

535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升达塑料厂,长期排放刺鼻废气,噪声影响严重。

福州

大气、噪声

    518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现场调查。
    1.
该厂房内有16台注塑机,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2.
上街升达塑料厂现已倒闭,目前经营厂家为福州佳亿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其使用注塑机自带废气吸附设施,但生产时会产生一些废气,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闽侯县上街镇政府协调县供电公司于518日对该公司厂房生产用电进行断电。
    2.
闽侯县环保局拟对该公司责令停止生产,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补办环评相关手续。

 

70

535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峨眉村,加良山矿山,无证开采,大量盗采芙蓉石,造成生态林严重破坏,水土大量流失。

福州

生态

    1.历史调查核实情况:晋安区分别于511日和12日,组织相关单位到实地,采取现场查看方式核实。
   
1)晋安区历来高度重视北峰山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每年投入资金200多万元用于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并委托福州市勘测院使用无人机巡航北峰3个乡镇主要矿区。2007年对峨嵋加良山矿区实行封山禁采工作以来,组织对被盗挖区域、矿洞进行填埋、封堵,对所有的非法违法采矿(点、洞)逐宗建立档案,对矿区内的所有在编矿洞、露天矿点实行编号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人;专门成立峨嵋加良山矿山整治指挥部,组建矿山护矿队,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对矿洞进行日夜巡查、拍照,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在矿区主要路段、保安岗点等重点部位设置了8处全天候红外探头,强化日常监管,晋安区宦溪镇、公安、国土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在矿山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以及矿洞周边采取夜间设伏突击、设卡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偷盗采行为。
   
2)加良山矿区是叶腊石和芙蓉石的采集地,由于常年采挖石头,山体植被受到严重破坏。2007年封山禁采后,晋安区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加良山植被受破坏的山体实施青山挂白治理。2013年,对加良山面向三环高速公路的一块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地块进行整治,补植苗木包括红叶石兰、山苍籽、构树、内芦草、苇节、葛藤、爬山虎等七个苗种。但由于受台风带来的暴雨侵袭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特别是2016年受“莫兰蒂”、“鲇鱼”台风带来的超强暴雨袭击,整治点出现滑坡塌方的情况,之前“青山挂白”整治点处靠近顶部的约1500平方米面积的植被全部被冲毁。
    2.
最新核实情况:519日,晋安区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未发现有无证开采的情况。

部分属实

    晋安区政府已于3月组织人员对峨嵋加良山矿区原来的“青山挂白”被冲毁的整治地块进行复绿工作。目前,复绿工作已基本完成,等待上级部门验收。下一阶段,晋安区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雇请保安24小时值守,强力打击非法盗采,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管理。

 

71

535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牛眠山巷万升小区西区东侧,内河常年无人管理,臭气熏天,蚊蝇滋生。

福州

    519,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已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核实情况,现场河道水位很低,部分底泥裸露发臭。

属实

    1.拆除违建,疏通河道。龙津河于2015年曾实施过贯通工程,对沿线挤占河道空间的房屋进行大规模清理,目前清理工作仍在继续,河道基本疏通,仅余东二环连江南路桥以东一户违建,仓山区正在制定保护性拆除方案,计划6月底前拆除。
    2.
启动沿河旧屋区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目前以江边村为代表的沿河旧屋区、城中村仓山区已大规模启动,计划5年左右逐步完成改造,并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等设施。
    3.
实施龙津河综合治理。目前福州市建委将龙津河及周边流域共13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采用PPP模式运作,计划年底前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上半年项目完工后,后水质主要指标将全年保持地表V类水标准。

 

72

535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城关镇台山路249号后山林地内,违规养殖场,臭气熏天。

福州

大气

    518日,闽清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台山路249号居民陈某某在自家后山林地内利用树枝和广告布围出一块面积约100平方米的场地,圈养有鸭子4只、鸡13只,现场无搭棚,鸡鸭系居民自家饲养自己食用,不是规模养殖,但鸡鸭粪便未及时清理,有一定气味,对周边群众存在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519日,闽清县梅城镇政府督促陈某某将养殖的鸡鸭全部出售处置,并拆除临时搭设的围档,现场围挡物及树枝全部清运至县城区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处理。随后,闽清县梅城镇畜牧兽医站用二氯异氰脲酸钠粉对散养区域进行了消毒。
    2.
闽清县政府责成梅城镇政府对全镇辖区畜禽散养圈养情况进行排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事件;闽清县政府要求城区各村居加强入户巡查和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居民保护环境、爱护环境意识,提高城区环境卫生水平。

 

73

535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厚美村,阳光城丹宁顿小镇别墅区围墙外,多家违规养殖场,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福州

大气

    518日、19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两批次到现场实地查看。经调查核实,属实部分为仅有一个张德淦养殖户,饲养奶牛11头,牛棚紧靠阳光城丹宁顿小镇别墅区围墙,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另有2户属村民家庭圈养,不成规模,不存在严重污染周围环境的情况。

部分属实

    1.闽侯县上街镇政府要求奶牛养殖户7天内自行拆除并搬离到位。
    2.
闽侯县上街镇政府督促2户家庭圈养村民及时做好畜禽粪便清理工作,保护周边环境。

 

74

535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长寿路,翅傲江湖烧烤,油烟直排,噪声大,污染环境。

福州

油烟、噪声

    518日,台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并对该店的油烟和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经查,该店厨房内有2台鼓风机、1个排气扇,3个烤炉、2个灶眼,店内已安装2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台江区环境监测站对翅傲江湖烧烤店油烟、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均未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不属实

    1.台江区环保局要求翅傲江湖烧烤店与有资质的专业清洗公司签订清洗合同,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以保证净化效果。
    2.
台江区环保局将对翅傲江湖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75

535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观风亭社区七海花园早市扰民,向督查组反映后有城管每天早上6:15巡查,但是早市已被提前至5:30

福州

其他

    518日,鼓楼区鼓东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组织20名队员到七海花园现场查处,当天约8处摊点分布于七海花园小区内部34789栋楼下,无高音喇叭叫卖,但有交谈声。

部分属实

    1.518日,鼓楼区市容局执法队员集中进行处置,现场扣押电动三轮车2部、电动车3部。
    2.
鼓楼区鼓东执法中队将上班时间提前至5:30,对冶山路自发早市进行管理(包括冶山路、红墙巷、七海花园),并不定时组织队员进行查扣。

 

76

536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乾元村,闽乐饭店油烟问题,未得到解决。

福州

油烟、扬尘

    512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核查,因庆夏小吃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直接由墙体上的排气扇及窗户排出,存在油烟直排问题。仓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店于523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516日核实时,该店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到位。51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庆夏小吃店再次核查油烟排放情况。核查时,该店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经营时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但该店厨房窗户未关闭,少量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部分属实

    518日,针对庆夏小吃店厨房窗户未关闭,经营时少量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仓山区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店立即整改。该店负责人现场将厨房窗户予以封闭,并明确表示今后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仓山区环保局将继续督促该店在经管过程中做好厨房油烟的管控工作,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切实避免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

 

77

536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文吴村,两家养猪场污水通过暗管直排大海,死猪未作处理直接掩埋,污染地下水。

福州

    1.经查,东瀚镇文关村有两家养猪场,分别为源兴公司和绿达公司,这2家公司生猪存栏量均为3000头左右,日产生污水约20吨,异位垫料发酵车间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5/日和55/日,养殖粪尿通过异位发酵变成有机肥,现场检查两家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周边海滩排查未发现暗管和污水排放迹象。
    2.
经过现场取证,绿达公司、源兴公司均建有病死猪化尸池,化尸池中有死猪尸体,化尸池正常使用,有无害化处理记录,没有发现死猪未做处理直接掩埋,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不属实

    福清市农业局已要求源兴公司和绿达公司2天内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整理并标识;制定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运行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零排放。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源兴公司和绿达公司的监管,确保其零排放。同时要求福清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和东瀚镇政府加强上述2家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日常监管,确保病死猪按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78

536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居住主题海鲜吧,油烟扰民,投诉后,问题未解决。

福州

油烟、其他

    51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信访件反映的福州市晋安区居住主题海鲜吧,实为福州市晋安区张记海鲜涮涮锅餐厅,该餐厅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往店招处。

不属实

    晋安区环保局已于515日对晋安区张记海鲜涮涮锅餐厅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餐饮店正处于停业整改中,未发现该店开门营业。

 

79

537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唐乾明月小区对面采石场,未采取环保措施,堆场用地肆意扩张,破坏山体植被,24小时开采及运输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福州

生态、噪声、扬尘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现已累计12件,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核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国土、水利、环保、林业、公安、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及塘前乡组成工作组,现场核实,对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深入调查,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均认真回复。
   
目前,该采石场已采取环保措施:在给料口、破碎机、筛分机、传送带出料口等安装喷雾洒水喷头喷雾抑尘;在厂区、道路、装卸、堆场等环节采取洒水车循环洒水;对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及加工区等采取围挡降尘降噪;机制砂废水通过一体化废水处理、脱泥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不属实

 

80

538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上街村村委大楼前河浦流经新峰村段被用建筑垃圾填埋,原三十多米宽水面只剩不足一米宽,导致河浦上游水葫芦丛生、水质恶化、蚊虫滋生,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诉求:清理垃圾。

福州

水、垃圾

    518日,闽侯县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现场核实。经核查,长期以来,大浦河沿线个别村民将垃圾堆放在河边,甚至直接向河中倾倒,因垃圾长期积累、泥浆淤积,致使部分河道变窄,水流不畅,水质恶化。

属实

    闽侯县上街镇新峰村、上街村按照周边环境整治安排,现已启动大浦河河道清理工作,清理河道两边陈年垃圾和水上漂浮物,畅通河道。

 

81

5388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大学旧校区有几口臭塘污染严重,水质变黑变臭:福大幼儿园北面(仅5米)堆放了几百吨垃圾,多年未处理,散发恶臭;南面违建两栋楼从事汽车装饰、修理,污水直排臭塘中。2.福州市儿童医院南面至铁道大厅东面的内河,长期不治理,水质变黑变臭。

福州

水、垃圾、其他

    1.福大旧校区有三口鱼塘,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鱼塘周边主要为福大旧校区教师宿舍楼、欧阳停车场及福大车队,未发现周边上述单位的污水排入鱼塘内,也未见鱼塘有恶臭发出。鼓楼区环保局已对三口鱼塘的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2.
福大幼儿园北面(仅5米)为欧阳停车场,该停车场内堆放约500立方米的杂土及废弃物,并非生活垃圾,该处作为周边社区内部的废弃物及杂土临时堆放点及二次转运场所,停车场根据转运需要不定时进行清运。因近期社区清理废弃物及杂土力度较大,垃圾量较多,部分杂土及废弃物未能及时清运。
    3.
福州大学旧校区“南面违建两栋楼”系2013年鼓楼区征用原福州大学车队地块时,报请市政府同意批准建设,用于福州车队安置使用,作为福州大学车队过渡使用。上述建筑物现由福建新奇特车业服务有限公司租用,该公司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排入池塘内。
    4.5
19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员对福州市儿童医院南面至铁道大厅东面的内河现场排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实为东西河的一部分,东西河以洗马桥为界,洗马桥以西水质良好,洗马桥以东水动力差,水体受到污染,水质恶化。

部分属实

    1.519日,鼓楼区环保局及洪山镇已经责令欧阳停车场立即组织力量对场内杂土及废弃物进行清运,521日已清运完毕,同时,鼓楼区将继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2.
一是加快地铁2号线建设。地铁2号线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将立即恢复原有的市政管网,并对东西河全线进行清淤疏浚和生态改善。二是新建光明港污水提升泵站替代金铛泵站。三是实施东西河沿河截污系统修复完善及综合整治工程。今年内将在新建污水泵站投用后修复完善沿河截污系统,2018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清淤和其他驳岸景观修复工作。

 

82

538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大儒世家小区附近的甘洪垃圾转运站,每天凌晨两三点转运垃圾时,用摩托车拖行,噪声扰民。曾向鼓楼区环卫处反映,未解决。诉求:查处违规垃圾板车。

福州

噪声

    因该站垃圾处理量大,每天清运垃圾20余车次,作业时间从凌晨3点开始至晚上1000结束,社区、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各社区、小区保洁人员自行运输到转运站,为减轻劳动强度、节省运输时间,保洁人员会借助摩托车将垃圾板车牵引到转运站,摩托车牵引途中会产生声音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鼓楼区市容局将该垃圾转运站作业时间从520日起由原来凌晨3:0022:0调整为6:0022:30,并从6月份开始鼓楼区将全部取消垃圾板车。

 

83

539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竹梅路东益汽配公司附近的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锅炉排放大量废弃。4月起晚上悄悄生产粉干粉条等食品。

福州

大气

    519日,闽侯县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福州利发食品有限公司再次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该公司使用锅炉已配备水封处理设施,但生产过程产生少量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该公司锅炉经检验合格,非不合格锅炉。

部分属实

    1.519日,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处罚金3万元。
    2.
闽侯县青口镇政府协调县供电公司于519日对该公司进行断电。

 

84

539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后坂新城二区,1.小区面临主干道才20米左右,上面是高架桥,没有隔音墙,噪声扰民。2.与垃圾场一墙之隔,臭气冲天。

福州

垃圾、噪声

    1.518日,福州市建委对林浦互通进行调查核实。后坂新城二区林浦互通20077月设计,20105月建成通车,后坂新城于2012年以后才陆续建成,故林浦互通设计时未考虑安装隔音屏等措施。该小区距离林浦互通较近,在林浦互通早已建成通车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导致该小区居民受噪声困扰。
    2.5
18日,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浦下垃圾转运站进行核查。该站承担垃圾中转任务,虽已严格做好消杀、生物除臭等工作,但作业期间垃圾异味溢散问题依然存在。

属实

    1.市建委将协调交警等有关单位加强该区域限货、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城市交通降噪研究。
    2.5
18日起,仓山区政府要求区环卫处进一步加强浦下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异味管控工作。一是增加站内垃圾的消杀频次,由每日3次增加到每日6次。二是增加站内外冲洗频次,由每日2次增加到每日4次。三是增加出车班次,及时清运站内垃圾。

 

85

539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洪四路奋安集团斜对面的福州科瑞特纸品有限公司,生产时产生大量挥发性刺鼻气味及高分贝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和健康。

福州

大气、噪声

    517日,福清市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并对其厂界噪声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的三苯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福州科瑞特纸品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达标,三苯废气达到排放标准。518日,福清市政府组织人员再次核实,福州科瑞特纸品有限公司东北面是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及空地,南面是鑫威电器公司,西北面隔大北溪为顺景公司,东面大门所在处是洪智路,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东田村村居直线距离约200米。科瑞特公司印刷车间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吸附后高空排放,厂区印刷车间内可感受到明显的印刷油墨味,在公司周边如遇不良气象条件,仍可感受到废气影响。

部分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科瑞特公司加强环境管理,通过采购环保油墨、提高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废气、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福清市已要求福清市环保局加强对科瑞特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

 

86

5407

福州市闽侯县白樟镇云渡村,1.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投用以来,环保验收不过关,渗滤液COD远超标准。2.私改垃圾场的污水管网,在垃圾场渗滤液出口处有暗口,直排梅溪。

福州

水、其他

    1.垃圾场因原设计渗滤液处理达不到标准要求,故至今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今年52日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产生的渗滤液通过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根据最新监测结果显示,经处理后的渗滤液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
闽清县环保局对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擅自更改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今年323日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对管理员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现场检查未发现垃圾场渗滤液出口设有暗口。
    3.
今年33日,闽清县环保局对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擅自更改渗滤液处理工艺流程行为,处以1.4万元罚款。今年425日,福州市环保局对闽清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未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部分属实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规范化管理和运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督促运营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2.
为彻底解决渗滤液达标排放的问题,201610月,闽清县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完成立项审批、施工图图审、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正在加紧开展预算审核和招投标,今年6月底前动工建设,12月底前可竣工投入使用。在工程建设期间,确保第三方机构应急处理渗滤液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并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加快与垃圾处理企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洽谈进度,探寻适合闽清县实际情况的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真正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理。

 

87

5411

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福山路一个石材加工厂,噪声、粉尘扰民。

福州

噪声、扬尘

    52日,福清市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该厂虽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尚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成投产,粉尘、噪声扰民情况基本属实。针对该石材厂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建成投产问题,福清市环保已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为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从源头上杜绝该石材厂生产污染环境的问题,福清市龙江街道于53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处。对该厂进行断水、断电处理。518日,福清市组织人员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核查,该厂已停水停电,处停产状态。

不属实

    福清市已要求龙江街道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88

5416

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里洋村大山顶自然村,未知名养猪场,猪存栏数达6000多头,夜间污水偷排上街镇宿洋水库。猪粪撒在竹林,臭气扰民。猪舍未经审批占用农田、山地。

福州

水、大气

    1.投诉的闽侯县宏盛农牧有限公司现建有18栋猪舍,面积约4600平方米。目前生猪存栏4929头,采取漏缝地板人工干清粪方式,目前日污水产生量约30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人工鱼塘己建成,回灌系统尚未完善,但设施出水口尚未出水。目前产生的养殖废水暂存于污水设施内,尚未排入人工鱼塘。
    2.
现场检查,未发现周边竹林有猪粪抛洒痕迹。该公司猪粪清运至堆粪场发酵处理后,供应周边农户种植使用。该养殖场周边无居民区,距离最近的村庄1.5公里以上,且间隔多重山,臭气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3.
经林业部门实地比对图斑,该猪舍所建位置属于林地范围,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未发现占用农田。

部分属实

    1. 519日,闽侯县林业局开具聘请书委托智立司法鉴定中心对闽侯县宏盛农牧有限公司在竹岐乡里洋村大山顶自然村“天杉隔”山场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养猪场一案进行司法鉴定,将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从速从严予以查处。同时对闽侯县宏盛农牧有限公司下发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通知书。
    2.
闽侯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2017731日前完善灌溉系统。
    3.
闽侯县竹岐乡加强巡查工作,督促该公司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场区环境卫生的清理整治。
    4.
闽侯县竹岐乡、县农业局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89

5425

福州市长乐市体育公园周边,机场高速里仁大桥段、金磊纺织有限公司、福州恭仔公司、福州纵横公司、吉祥冷冻厂,噪声扰民。建筑材料厂粉尘、噪声扰民。里仁工业区工业有限公司、荣裕实业有限公司、长乐路达排放废气臭气刺鼻。

福州

大气、噪声、扬尘

    1.经查,一是虽然机场高速里仁大桥安装有隔声屏障,但此桥南面的万业锦江城居民小区是高层建筑,沿路高过隔声屏障的部分楼层还是会受到噪声影响;由于无法得知投诉人所在的具体位置,无法安排噪声监测。二是金磊纺织有限公司518日、19日夜间监测厂界噪声数值超标(南面和东面)。
    2
.金磊纺织、纵横公司、吉祥冷冻3家公司集中位于长乐市气象局前方,主要设备是冰柜和压缩机,经现场监测,噪声未超标,周边无噪声敏感点。
    3
.长乐市体育公园周边无建筑材料厂,最近的建筑材料厂是位于航城街道五竹村的福州锦龙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直线距离约2.5公里。
    4
.长乐路达工业有限公司的制模砂芯以酚醇树脂为粘结剂,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现场检查时在厂界外可闻到异味。现场检查时,荣裕实业有限公司未生产,但采用的铸造工艺和路达工业类似,正常生产时砂芯也会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

    1.机场高速里仁大桥段噪声扰民问题需要获悉投诉人的具体位置,才能安排噪声监测,评估噪声影响程度;若影响很大,长乐市将报请机场高速办进行整治。
    2
.长乐市环保局金磊纺织厂界噪声超标问题,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其在65日前完成噪声整改工作。
    3
.福州荣裕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生产工况尚不能达到验收要求,长乐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加紧配套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停止铸造车间产生异味工序的试生产。
    4
.长乐路达工业有限公司在制造砂芯和浇铸过程中会产生异味,现场检查时在厂界外可闻到明显异味。长乐市环保局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65日前对异味产生的原因和整治方案请环保专家作出评价后,并报长乐市环保局备案。

 

90

5429

福州市仓山区义序竹榄村定光寺附近三家钢铁喷涂烤漆厂,三家以上木材加工厂,臭气、扬尘扰民。

福州

大气、扬尘

    1.3家家具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无废气,已配套布袋除尘设施。另2家已于516日取缔。
    2.2
家铁件(金属家具)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发现喷漆工序,其中1家已于516日取缔。

不属实

    1.515日,仓山区环保局针对森木装饰(福建)有限公司、福州盛森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福州名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家具厂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在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
    2.5
19日,仓山区环保局针对福建宏杰金属家具有限公司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在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处罚金2万元。

 

91

5433

福州市长乐市闽江口里仁工业区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钢铁厂周边多家生产建筑材料工厂,露天生产,夜间生产,扬尘扰民。

福州

扬尘

    信访件反映的共涉及10家企业,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
山水水泥、祥霞建材、长隆沥青、邹**堆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其中山水水泥、祥霞建材、长隆沥青均已停产,邹秋学堆场已被取缔清除。吴航钢铁、吴航不锈钢(洋屿厂区)、军航混凝土、大力建材、福乐建材、锦龙建材经有关部门合法审批许可,夜间正常安排生产。
    2.
经查,军航混凝土料场堆放于钢结构棚内,采用人工水喷抑尘;大力建材原辅材料砂贮存在钢结构棚内,石子未完全覆盖,采用人工水喷抑尘;福乐建材在沙料、矿石灰、粉煤灰的堆场加盖大篷布,并采用人工水喷抑尘;锦龙建材原辅料堆场配套防尘、除尘措施;山水水泥、祥霞建材、长隆沥青、邹**堆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存在露天生产,扬尘扰民问题。邹**堆场钢铁炉渣堆已清理完毕;山水水泥堆放的原材料正按市环保局要求运往外地处置;祥霞建材、长隆沥青均在沙料、矿石灰、粉煤灰的堆场加盖大篷布;吴航钢铁炼钢炉渣和铁渣堆场场地地面无水泥硬化,存在扬尘;吴航不锈钢把废钢炉渣露天堆放于东面车间旁空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1.长乐市政府,已于412日对福建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下达禁止恢复生产的通知;该公司已被供电部门断电,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
长乐市政府,已于41日对祥霞建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长乐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2万元;电源已被供电部门切断,祥霞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3.
福建长隆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料场帆布覆盖,处于停产状态,电源已被供电部门切断;57日,长乐市环保局对其予以立案查处;518日,长乐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6万元。
    4.
**堆场目前已被取缔清除。
    5.
对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23万元。
    6.
对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款20万元。

 

92

5434

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西路台江区万象广场把垃圾站设在怡园路侧,万象广场每天大量餐饮食品垃圾堆放,该垃圾站臭气扰民,蚊蝇滋生。

福州

垃圾

    2017518日,台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赴实地核查。万象城商业管理公司把垃圾站设在怡园路侧,日常管理不到位,因万象城餐饮业集中,每天产生大量垃圾,如清运不及时,就会导致垃圾臭气扰民,蚊蝇滋生。

属实

    1.万象城商业管理公司已于518组织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污水排放已经通过修砌拦水线得到控制。
    2.
台江区市容管理局以及台江区环卫处、上海街道万象社区要求万象城商业管理公司对垃圾转运站定时清洁,消杀除臭;责令先达威保洁公司已安排人员加强保洁,确保怡园路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3.
万象城商业管理公司将与中防万宝城进行磋商,拟将垃圾中转站设置到中防万宝城地下负一层,以彻底解决群众投诉垃圾转运站脏臭问题。

 

93

5117

投诉人反映:两周前漳州市芗城区渡东村村民举报长泰县古农农场内企业往水沟排放废水,今天有村民鸭子死亡。

漳州

    经查,古农农场火车站工业园内5家企业,生产废水无外排,均为零排放;排往渡东村的污水主要为企业员工生活污水,5家企业员工生活污水经三化池处理沉淀后排入工业区排水管,再通过火车站排水涵洞排往芗城区浦南镇渡东村,调查组在火车站排水涵洞出水口采水样送检。

属实

    一是完善工业区污水管网建设,于2017年底前完成古农农场火车站工业园区2.925公里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加强日常巡查排查,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现象。

 

94

5126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旧镇后坑村,旧镇联合混凝土,无证经营,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漳州

噪声、大气

    经查,旧镇联合混凝土搅拌站现场检查当天该搅拌站未进行生产,该站系无证生产经营.碎石料露天堆放,没有建设密闭防雨棚,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

属实

    1、漳浦县环保局已当场对旧镇联合搅拌站下发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并立案查处。
    2
、县建设局已向该搅拌站立案处罚,同时发函县经信局要求依法协调供电部门停止供电。
    3
、县经信局已通知县供电有司停止向旧镇联合搅拌站停止供电。
    4
、县国土局对该厂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立案查处。
    5
县市场监管局发出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
    6
、旧镇镇人民政府当场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

 

95

5132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梁山林场水晶坪生态林,被盗伐1220亩以上。

漳州

生态

   经查: 2006年谢**、林**承包盘陀镇梁山林场水晶坪约1200亩种植桉树, 2010年办理了林权使用证,划定为生态林地。2015,**、林**将承包的林地转让给姚**、黄**经营; 201510月,严**向姚**、黄**承包了其中一片桉树,未办理任何手续进行采伐,经鉴定,滥伐林木74.5亩,蓄积368立方米。县公安森林分局201754日接到举报初查,该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现已受案查处,对滥伐面积、材积已聘请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追究滥伐林木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属实

   1.2016725日,县法院对滥伐林木的严**判处有期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40000元,并交纳复绿补植修复资金70000元。
   2.2017
519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其他滥伐林木的行为已受案调查。

 

96

514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红树林旁边锦凤楼1楼有家“莆田小炒”,原有烟囱在7楼排放,后来被人堵塞,改在烟囱2楼位置打洞直接排放,油烟扰民。

漳州

油烟

   石码镇红树林旁边锦凤楼1楼有家“莆田小炒”系谢**大排档,刚开始营业, 检查现场,内有一台燃气灶尚未使用,未产生油烟,抽油烟机未运转;烹饪油烟经排气管引至8楼顶排放,被8楼住户封堵,现该大排档经营者在2楼位置引孔排放。

属实

    龙海市环保局向谢**大排档下发关于油烟废气整改的通知书,责令该店停止营业并于62日前安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封堵二楼排烟口防止油烟扰民。

 

97

5155

投诉人反映:1.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石埔村党校附近,村民王**以大队的名义将大山、小山卖出去,目前开发山石(炸石),破坏生态环境;2.东山县石埔村垃圾填埋场(本来位置是三个小型水库),垃圾场臭气熏天。

漳州

大气、垃圾

    经查:
    1.
炸石场位于石埔村赤坑山属于县“青山挂白”治理项目,由石埔村村委会治理,因部分山体岩石裸露,无法绿化,裸露部分必须采取爆破措施削平后再覆土绿化。本着综合利用及增加村财收入,该村将爆破的石头粉碎后,提供用于重点项目建设,但该治理项目生态治理方案编制滞后,环评审批手续尚未报批。
    2.
垃圾填埋场位于石埔村西北面1km处,在春夏季节在气压较低的特殊天气且在风向作用下,垃圾场的气味会对石埔村局部地区产生影响。

属实

    1.东山县国土局发函要求石埔村村委会立即停止对赤坑山“青山挂白”治理,要求编制生态治理方案,经审批后,再实施治理。
    2.
县环保局责令石埔村村委会立即停止在石埔村赤坑山“青山挂白”项目的治理作业并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5万元。
    3.
县林业局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青山挂白”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该区域已停止治理作业。
    4.
县规建局已对石埔村至垃圾场道路两侧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监督垃圾场完善对入场垃圾的除臭消毒处理,做到垃圾及时覆土填埋,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洗减少“滴洒漏”现象。

 

98

516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台商投资区侨联大厦,福有川菜馆油烟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漳州

油烟

    经查,该件为重复投诉件,再次对福友川菜馆进行核查,发现该餐馆于519日已按要求停业整顿,现场再无发现油烟冒出扰民现象。

属实

    待福友川菜馆恢复营业后,区行政执法局将组织人员对该饭店油烟进行监测。

 

99

5175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村海水海蛎厂,臭气熏天,苍蝇满天飞,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漳州

大气

    经现场检查,卓岐村有两处海蛎加工场离居民生活区较近,海蛎场每天都及时清运海蛎壳,并打扫冲洗海蛎壳碎片,两处海蛎场稍微有海鲜腥臭味,有少量苍蝇。


属实

    港尾镇责令两处海蛎场立即停止加工生产,要求两处海蛎场搬迁至村农贸市场。519日现场核查时,卓歧村两处海蛎场均已迁出,海蛎壳全部清运干净。

 

100

5176

投诉人反映:对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雲林村顶社大宅门许**养了100多头猪处理结果不满,没有处理到位,还有几十头猪被转移到周边居民区旁。

漳州

其他

    经查:此件为重复投诉件,再次到现场及周边居民区核查时,未发现有任何生猪。


属实

    榜山镇雩林村民委员会承诺不会再出现生猪复养的情况

 

101

519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红树林小区边的关帝庙,噪声烟灰扰民。

漳州

噪声、扬尘

    经查,石码关帝庙右侧焚金炉,信众拜佛后焚烧金帛纸,平时较少使用,影响不大;在传统节日期间,较多信众参拜,焚烧金帛纸较多,产生的烟灰对周围产生影响。庙前空地为群众休闲活动广场,每天1700-2030庙前播放电视,供休闲活动群众观看,室外播放,观众大都是老年人,因此音量调得比较大,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石码镇政府向石码关帝庙理事会发文,要求:一是劝告信众们文明祭拜,少烧金帛纸,减少烟灰污染;二是播放电视节目时,尽量把音量调小。石码关帝庙理事会随即在关帝庙宣传栏发布公告。

 

102

519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海澄镇的一条河(无名称,该河流经珠浦村-屿上村-黎明村-溪北村-罗坑村),河流水质差,河内有大量垃圾,周边工厂向该河直排(提供了一家企业,溪北村黄**蔬菜加工厂)。

漳州

    经查,流经珠浦村-屿上村-黎明村-溪北村-罗坑村的河道仍有少量水面漂浮物,因周边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较差,还存在个别群众乱倒乱扔生活垃圾的现象;2017518日,龙海市河长办、环保局执法人员核查时,黄福明马铃薯收购点和黄**马铃薯收购点已停止收购加工作业,未产生废水直排。

属实

   海澄镇村两级从20173月开始, 对全镇河道流域包括黎明支渠、溪北支渠进行全面清淤和清理漂浮物,2017518日,该镇清淤河道31条长约45公里,打捞水葫芦约55万平方米、清理岸边垃圾21处,有效改善了河道水质。

 

103

5224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平和县黄井工业园区内漳州市霹雳陶瓷厂二期厂房改为大型洗沙洗土,山林生态破坏严重,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漳州

水、生态

    经核实,1.霹雳陶瓷厂矿企业二期厂房所涉及土地是2013328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面积8.1932公顷,为工业用地,该地块为小山丘,工业园区管委会约定,土地平整由霹雳陶瓷厂负责,在平整土地时土方用于洗土,取得的泥浆作为生产瓷砖的原材料,剩下的沙泥土回填工地和下水道用;2.检查时该公司二期厂房的洗土加工场处于停止作业状态,洗土设施配套2个共100 立方米的清洗废水收集池,清洗废水无外排迹象,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1条洗土生产线。

属实

    平和县环保局对霹雳陶瓷厂二期厂房的洗土加工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1条洗土生产线,并投入生产的问题,发出责令停止生产通知,并依法立案查处。现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对其投资金额进行评估,暂时无法明确处罚金额。

 

104

5225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后埭村,一是全村唯一的泄洪渠道因堵河建房而变窄,河水污染严重;二是村书记擅自挖土采石,导致水土流失严重。诉求:请查处。

漳州

水、生态

    经核查,1.后埭村一是全村唯一的泄洪渠道系为村里面的排水沟而不是泄洪渠道,排水沟两侧未发现违章建筑而导致排水沟变窄的现象。排水沟不畅是由于排水沟长满杂草,多年未进行清理淤积造成排水不畅水质较差,在排水沟两侧未发现养殖和工业污染。2.该村山地没有发现非法挖土采石行为,经村委主任、土地管理员核实,村书记没有从事挖土采石、导致水土流失的严重行为。


属实

    镇、村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水沟进行砌底清淤、护砌,工程初步概算投资60万元。镇政府已明确分管农林水的领导镇武装部长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并明确责任,限时进行整改。目前已筹集35万元,限于20176月份完成设计和预算,20176月底完成招投标,20177月动工,201710月份完成项目建设。

 

105

523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天口村碑头社郑**、郑**父子办的年年好有机肥加工厂、天口村下山社的塑料米厂、天口小学旁的有机肥加工厂,无相关手续,没有相应环保措施,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漳州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
    1.
年年好有机肥加工厂有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环评审批;该加工厂内没有加工设备,生产不涉及水也无需锅炉,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该公司生活污水排放沟位于堆场外,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生活污水外沟采样监测未超标。
    2
.天口村下山社的塑料米厂内无生产设备,场地荒废已久,杂草丛生,未发现生产的痕迹。
    3.
天口小学旁的有机肥加工厂没有疑似有机肥产品堆放,仅堆放用于食用菌种植的菌包塑料袋,未发现生产的痕迹。

属实

    南靖县环保局针对年年好有机肥加工厂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06

526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洋坪岭村前往达志中学道路旁有6家石材场,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漳州

水、大气、扬尘

    经查,达志中学道路两旁的石材企业有6家,其中,昌华石板材有限公司、正兴石制品厂和众磊石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金龙石材厂已停止供电,部分机台已拆除处于停产搬迁关闭中;琼鎏石材有限公司、锦湖石材有限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排查,6家石板材企业均有配套污水循环设施,厂区四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环保局对3家在生产企业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检测,均达标排放。

属实

    琼鎏石材有限公司、锦湖石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恢复生产以后对其粉尘依法进行检测,并对企业废水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要求企业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对厂区产品堆放有序,进一步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07

5265

投诉人反映:位于漳州市漳浦县官浔镇康庄村内的南溪赤岭支流是黑臭水体,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漳州

水、生态

    经查,南溪赤岭支流流域水质并无“发黑发臭”现象,检查发现康庄村浮水桥下游200米至400米之间河面水葫芦覆盖,部分水葫芦腐烂;沿岸有零星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该村建有两座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300/日,现场调查无发现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无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流入该流域现象;经县环境监测人员对南溪赤岭支流康庄村段浮水桥及下游200米、下游400米处三个断面监测结果,三个断面水质均呈劣Ⅴ类,超标因子主要是氨氮(NH3-N)和总磷(TP)。


属实

    519日,官浔镇康庄村已清运完沿岸垃圾,官浔镇组织人员开始清理打捞水葫芦,522日,垃圾及水葫芦已清理完成。

 

108

5277

投诉人反映:诏安县桥头镇甲洲村村民陈**违规建造油库和船坞,修船废油随意排放,废油桶随地丢弃,污染环境;村民沈**违规搭建养殖牛蛙,废水污染环境。

漳州

水、其他

    经现场核实,1.现场未发现陈**违规建造油库和船坞,不存在从事修船、废油随意排放、废油桶随地丢弃和污染环境的现象,在水泥地上存有8个柴油桶(1个塑料桶为储存柴油之用,其余7个为空桶)和15桶机油。2.甲洲村至今没有名为沈**的村民,甲洲村也没有其他的牛蛙养殖场。


属实

    责令陈**停止经营,并拆除其经营场所的船用柴油设备设施。

 

109

5278

投诉人反映:长泰县陈巷镇戴墘村梨子林市长泰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投运以来,该场的垃圾仅做简易处理填埋,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漫流、空气恶臭,污染了周边村庄的环境。

漳州

水、大气

    经现场勘察,垃圾处理场场区道路保洁到位,截洪沟淤积部分已清理干净,填埋作业区消杀除臭频率增加至每天4次,库区垃圾已进行覆盖,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场区周边没有明显恶臭,截洪沟及渗滤液终端排放口水质清澈,县环保局现场对截洪沟及渗滤液终端排放口水质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1、及时安排人员对截洪沟周边杂草进行清除,保障排水畅通。
    2
、继续做好垃圾日覆盖及阶段性覆盖工作,减少裸露面积。
    3
、增加消杀除臭设备,尽量消除因垃圾发酵产生的异味。

 

110

5288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赤湖镇古山场三家碎石场,爆破声扰民,废石乱堆影响河流及农作物生长。

漳州

噪声、其他

    经查,赤湖镇古山场三家碎石场:
    1.
祥昌建材有限公司及沿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采过程中存在爆破作业,检查当日,两家企业均停产,爆破项目与敏感目标距离分别为210m230m。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为废石废料加工企业,未从事开采爆破作业。
    2.
流经赤湖镇古山场的河流为赤湖溪,经水利部门现场勘探,祥昌建材有限公司、沿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与赤湖溪流域直线距离分别为0.64公里、0.8公里、2.27公里,未发现三家碎石场排放污水,其废弃物并未对河流造成直接影响。
    3.
祥昌建材有限公司废石堆放处东面坎下有种植果树,但因有杂草隔离带,对果树基本无影响;南面有道路隔离,对其附近农作物基本无影响;西面碎石堆放在石坑内,附近没有农作物;北面碎石场废石堆放处坎上有本公司杨梅果树,但对其无影响。沿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碎石场废石堆放处四周均有杂草隔离带,堆放处无种植农作物,对农作物基本无影响。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废石堆放处东面是该公司自营的巨尾桉;北面堆放处边界有杂草隔离带,毗邻无种植农作物;南面与西面毗邻龙眼果园,堆放的碎石有少量覆盖在果树林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1. 县祥昌建材有限公司与 沿海建高投资有限公司针对爆破声扰民问题进行自查,确保将爆破所产生的影响减到最低。
    2.2017
519日,联合调查组现场要求“景基(漳浦)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场覆盖在果树林地上的少量碎石立即清除,现场已整改完成。漳浦县环保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111

5295

投诉人反映:漳州龙文区钱隆学府莘园小区191D017店面动力杯餐厅油烟排烟管排入下水道,油烟严重污染居民生活。

漳州

油烟

    经查,动力杯餐厅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净化装置处理后排入雨水管道,未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且厨房不密闭,造成油烟直排污染。

属实

    对于动力杯餐厅的违法行为,龙文区执法局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将排烟管导入市政污水管道,将厨房孔洞封闭,待油烟废气经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同时对该餐厅油烟直排依法立案查处。

 

112

5309

投诉人反映:平和县文峰镇政府附近,有一家加油站未办理任何手续非法经营。

漳州

其他

    经实地调查,文峰镇政府附近共有两家加油站,分别为中石化森美文峰加油站和文峰琪发加油站。中石化森美文峰加油站证件齐全,合法经营。但文峰琪发加油站证件地址与该站经营地址不符。文峰琪发加油站原址在文峰镇文峰路距镇政府625米处。文峰镇政府以存在安全隐患分别于14年和15年向平和县政府请示,同意文峰琪发加油站迁建至原省道207线与文峰路交叉路口,沿文峰路距镇政府920米处。20163月文峰琪发加油站取得县建设局同意选址后,向县商务局提出迁建申请,县商务局于20164月给予审查并转报省商务厅申请确认。由于文峰琪发加油站与相邻中石化森美文峰加油站、永贤加油站(已规划确认,未建)间距不足1.8公里,达不到规划距要求,至今省商务厅未批准其迁建,文峰琪发加油站擅自迁建至现在营业地点。

属实

    1.针对该加油站擅自迁建行为,2017520日平和县商务局责令该站立即停止营业。
    2.
针对该加油站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2017520日平和县安监局责令该站立即停止营业。
    3.
目前,文峰琪发加油站已停止营业。

 

113

5310

投诉人反映:漳州芗城区新浦路竹围新村14幢居民因111214幢居民楼内8家餐饮店,油烟噪声污染环境。

漳州

大气、噪声、油烟

    经查,竹围新村111214幢居民楼内8家餐饮店分别为:
    1.
“八宝砂锅饭”、“亚荣稀饭”、“重庆万州烤鱼”三家餐饮店,厨房有安装集烟罩,油烟通过管道排入污水沟,涉嫌餐饮油烟超标排放。
    2.
“荣桂锅边糊”餐饮店,厨房窗户下有用液化气炉烧开水,蒸汽通过窗户上的排气扇排向小区,未发现油烟污染现象。
    3.
“小庄特香鸭面”、“金虾五香面”两家餐饮店店内无设置厨房,未发现油烟污染的情况。
    4.
“重庆万州烤鱼”在11幢西侧占道经营,顾客喧哗噪声扰民。

属实

    1.对“八宝砂锅饭”、“亚荣稀饭”、“重庆万州烤鱼”三家餐饮店涉嫌油烟超标排放问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正式出具后,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在未提供检测报告之前,市行政执法局将及时跟踪其整改,如情况严重,督促其歇业或更换油烟净化设备。
    2.
对“重庆万州烤鱼”占道经营产生噪声扰民,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占道经营行为进行现场制止,现场已整改。

 

114

531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诏安县梅洲乡324国道旁,土窑砖厂,污染环境。

漳州

大气

    经查,该机砖厂处于停产状态,采用无顶窑工艺进行生产,属于淘汰项目,有建设废气除尘脱硫装置。


属实

    519,梅洲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该砖厂采取断电,拆除了变压器和部分窑体及窑前工棚。

 

115

532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富康路21号,成兴快餐店,油烟直接排放,影响附近中学。

漳州

油烟

    经查,成兴快餐店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仅于灶台上方安装排气扇,炒菜时油烟通过排气扇直接外排,执法人员对饭店排放油烟进行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再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属实

    南靖县城管局依法向快餐店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业整改,要求于3天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做到油烟依规达标排放;同时,将灶台上方墙面处安装的排气扇自行拆除。

 

116

532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1.三东村东阳、大埔村欣和木业、马山村百亿木业、马山村坑内云泰木材加工、马山村福隆欣木材加工、上坑村林建发等多家木材加工厂,污水严重渗入地下,噪声极大;2.三东村边非法大型采矿,破坏植被,放炮导致周边群众房屋受损,空气污染严重。

漳州

水、噪声、生态

    2017518日检查时:
   
(一)关于木材厂问题的核实情况: 1.政泽木材加工厂已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锯台等设备已全部拆除,无污水渗入地下现象;未经环保部门批复,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批准书。2.欣和木业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厂房外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线已拆除,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根据环评显示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3.马山村百亿木业,县环保局、林业局、云陵工业开发区工作人员全面排查在马山村辖区内没有找到该家企业。4.云泰木材加工厂。县环保局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情况,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5.福隆兴木材加工厂无生产,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未办理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投入生产。
    6.
林建发木材加工厂正在生产,现场监测厂区边界噪声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三东村边非法大型采矿”为漳州市常山常云矿产有限公司,该公司201212月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81217日;2015年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8910日;矿山采用露天纵深孔爆破粉碎加工,照矿山治理方案进行生态修复;经核实,矿山直线距离最近的1间房屋及3间相邻房屋的墙体未发现任何受损现象,根据20158月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矿区周围300米内没有村庄或居民区;矿山配备两台除尘炮雾器喷程约20米高,物料输送带采用水喷淋,上述设备均能正常运作,对大气未产生大的影响。

属实

    (一)关于“云霄县莆美镇木材加工厂”:1.县林业局依法对政泽木材加工厂于201754日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加工点设备的决定。18日现场勘察,该加工厂已拆除全部生产设备。2.2017513日县环保局、土地局分别对欣和木业有限公司依法做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督促该公司履行相关义务。3.518日,县环保局于对云泰木材加工场依法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的决定并立案查处。4.518日,县环保局于对福隆兴木材加工场依法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的决定并立案查处。5.518日,县环保局于对林建发木材加工厂依法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的决定并立案查处。
  
(二)常山开发区环保部门针对漳州市常山常云矿产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该矿山企业加装“阻尘罩”,并加强生产中管理,严格执行洗车、运输车辆遮盖、道路清洗等程序,最大程度预防控制粉尘扩散。520号开发区检查组再次检查时,该矿山企业“阻尘罩”配备已安装到位,并执行洗车、运输车辆遮盖、道路清洗等预防控制粉尘扩散工作,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

 

117

532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东泗乡水浒村上游,果林场、农场及周边多家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影响下游水浒村饮水安。

漳州

    经查,东泗乡埭口农场及周边现场未发现生猪存栏现象,未发现污水直接排放,未影响水浒村饮水安全。


属实

    对埭口农场已清除关闭的3处养猪场,要求他们未通过生猪养殖标准化改造验收,不准饲养生猪。

 

118

533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石码镇蔡港河,恶臭熏天。

漳州

   2017518日,龙海市组织相关单位到石码镇蔡港河道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局部河段仍有淤泥未清理干净,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属实

   519日开始,石码镇立即组织 对蔡港河进行清淤整治、疏通河道,并引入活水,保证日常排水通畅、改善水体质量,以上工作520日前完成。下阶段龙海市将加快对蔡港河所在片区旧城改造进度,目前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将对蔡港河实施截污纳管,从根本解决污水收集问题。

 

119

5339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黑砖厂,长期无证经营,黑烟未处理直接排放。

漳州

大气

    5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绥安镇鹿溪村机砖厂的焙烧窑炉处于停炉状态,没有窑炉烟气对外排放,有一座12门无顶轮窑;生产粘土实心砖属于淘汰类型,晒场堆放有部份半成品,未办理用地等审批手续。

属实

    1.县国土局已于2017519日对绥安镇鹿溪村机砖厂非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
    2.
县建设局已于2017519日向该机砖厂发出《通知书》,建议立即停止采用无顶轮窑生产粘土实心砖的行为。
    3.
绥安镇政府已向该机砖厂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

 

120

534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文区龙文花园与东升花园之间,多家小餐馆油烟、污水直排,污水管道长期堵塞。

漳州

油烟、水

    经调查核实,26家餐饮店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将处理后的油烟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该道路两侧的店面污水全部接入龙文花园和东升花园两个小区的污水管网,并分别汇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在龙文花园一侧有一处污水由人行道污水井盖溢出的现象。

部分属实

    龙文区城建局对道路两侧共370米长的污水管道进行清淤疏通,19日全部完成清淤疏通工作。

 

121

5345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岩溪镇上蔡村,非法修建大型养殖场,无环评、滥伐树木、污水直接排放入河。

漳州

其他、水

    经调查核实,岩溪镇上蔡村目前在建的养殖场仅有福建鸿森畜禽养殖有限公司一家,该养殖场于20173月通过环评审批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林业部门于201632日依法依规审批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11.2589公顷,地类为采伐迹地,小班上的林木已于20151229日经省林业厅审批采伐,面积共计14.8公顷,该公司已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25178元,林木采伐手续完整;该养殖场还未投入生产,没有产生生产生活污水,不存在污水直接排放入河。


属实

    检查组要求福建鸿森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要依法建设和经营,在建设过程中,要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加快植被恢复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122

534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漳浦县石榴镇石古农场内,某机砖厂,无环评,排放黑烟。

漳州

大气

    20175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石榴镇石古农场内某机砖厂为漳石机砖厂,该机砖厂焙烧窑炉处于停炉状态,窑炉烟囱没有烟气对外排放,不具备废气检测条件,晒场及窑内堆放页岩粉煤灰空心砖和部分粘土实心砖;该砖厂用地属吴某向石古农场租赁,年产300万块空心砖已办理环评报表,但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12门无顶轮窑年产40万块空心砖的窑炉,未办理环评手续;承包人某称:现场粘土实心砖系外购用于烧制空心砖的辅助用品。

部分
属实

    1.县环保局已于2017519日向该机砖厂发出责令漳石机砖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定并予以立案.
    2.
县建设局已于2017519日向该机砖厂发出《通知书》,建议其立即停止采用无顶轮窑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行为;
    3.
该机砖厂已于2017520日开始自行拆除年产40万块空心砖的窑炉。

 

123

5352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坂里乡:1.坂新村五组西侧晋康纺织厂,污水未处理直排河流;2.白沙水库被私人承包后改变用途变为鱼塘,影响水库水质

漳州

    经查,1.漳州晋康化纤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长泰县环保局调取污水处理在线监控数据,近期无废水超标排放记录,对废水总排口采样监测显示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2.
白沙水库属于灌溉为主兼多种经营的小(二)型水库,非饮用水源,目前承包方将水库用于养鱼,连接水库的两条灌溉渠道均满足水库下方:“新春村”“坂新村”农田的灌溉需求,县环保局对白沙水库水质进行监测。


属实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124

5369

投诉人反映:1.漳州市长泰县华祥电源、厦鹭电化、长庆化工、海大饲料、鸿大革业、联盛纸业、敦信纸业等企业污染严重。2.联盛纸业、敦信纸业在晚间和下半夜偷排废气废水。

漳州

水、大气、其他

    经查,被诉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1.
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于320日已按要求完成整改,2017519日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2.
厦鹭电化有限公司拟搬迁至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目前已启动搬迁工作。
    3.
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炉外湿法脱硫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执法人员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519日晚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4.
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炉外湿法脱硫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执法人员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519日晚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5.
长庆化工有限公司水膜除尘、布袋除尘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废水循环池处理完后回用于造气脱硫和碳化循环。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519日对该公司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6.
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旋风除尘设施和布袋除尘、虾类生产车间化学除臭、锅炉麻石高雾化脱硫除尘等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519日对该公司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废气达标排放。
    7.
鸿大革业有限公司6座气相淋洗回收塔、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县环境监测站于2017519日对该公司废水、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数据显示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


属实

    1.联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5月与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污水池池体密闭项目》技术协议,池体密闭加盖材料已采购到位,已经着手密闭加盖工作。
    2.
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于58日先用塑料布对水解酸化池、污泥收集池进行临时加盖,并用木条进行固定。
    3.
长庆化工有限公司已在施工建设煤渣、粉煤灰钢屋架的储存场所。
    4.
海大饲料有限公司烘干冷却已配套废气收集设施,下一步将着手施工配套鱼料车间废气收集设施。
    5.
鸿大革业有限公司围挡墙、围堰加高工程已整改完成。

 

125

537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长泰县枋洋镇科山村刘某的废石渣堆放点,占用耕地46亩(其中基本农田21亩)、林地50亩,破坏生态,水土流失,雨天冲刷污染水环境。

漳州

水、生态、其他

    经调查核实,村民刘某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枋洋镇科山村大湖建设废石渣堆放点。经现场测量和国土部门确认:该堆放点占地面积22.63亩,其中占用耕地5.3亩,交通用地0.27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13.49亩,设施农用地2.32亩,草地0.86亩,且没有办理相关用地和审批手续。县林业部门聘请司法鉴定意见为:该地类是非林地。石渣堆放点由于植被损毁造成整体生态环境破坏且该土坝未进行绿化,未完善排水设施,易造成水土流失。

属实

    1)枋洋镇政府责令停止使用该堆渣场,并发放关闭使用通知书和组织电力、国土等部门现场拆除烘干设施;(2)县国土局对该堆放场违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3)县林业局对该堆放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法立案查处;(4)县水利局责令刘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的罚款,要求业主及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治水土流失;(5)枋洋镇政府提出堆放场整改复垦方案;(6)责令堆放场业主于20179月底前完成堆放场的坝体加固、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完善排水设施和水土流失治理等工作。

 

126

5373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北溪头村的漳州金亿纸业有限公司(原龙海市北溪头民政造纸厂),厂中私自建设胶合板加工厂、化工合成制造工厂、家畜养殖等小型非法加工厂,未经审批、无环保设施,严重破坏环境,污染九龙江水域。

漳州

水、其他

    经查,漳州金亿纸业有限公司将3个空余的厂房分别出租给3家纸制品加工场。此外,厂内还有一条胶合板生产线,以及一个养鸭场。未发现厂内有化工合成制造工厂。1.榜山朝圣纸制品加工场,现场没有生产,车间内堆放有生产原料(黄纸和染料)及成品。2.榜山丽惠纸制品加工场,现场没有生产,机台没有运行,车间内堆放有生产原料(黄纸和染料)及成品。3.榜山众鑫纸制品加工场,现场没有生产,机台没有运行,车间内堆放有生产原料(黄纸和染料)及成品。4.胶合板生产线在该厂区内的空地堆放有晒板架,虽未生产,但周边堆放有原材料,车间仓库内还堆放有切好的木板,种种迹象表明,此厂区从事过胶合板生产。5.养鸭场在该厂区靠近九龙江西溪的一口大鱼塘上,养殖着约有1500只鸭子,鱼塘水位较低,无法向九龙江西溪排水。

属实

    1.龙海市环境保护局针对榜山朝圣纸制品加工场、榜山丽惠纸制品加工场、榜山众鑫纸制品加工场等3家加工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分别下发了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予以立案查处,各处以投资总额5%的处罚。
    2.
榜山镇政府于当天对胶合板生产线予以取缔。
    3.
榜山镇政府对养鸭场下发了《水环境整治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已于2017522日拆除完毕。

 

127

5378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浮宫镇溪山村通往浮宫大桥县道两侧,有家染布厂、屠宰场、电镀厂,经常排毒烟、毒气、毒水。

漳州

水、大气

    经现场检查,1.浮宫连松纺织品加工厂未在生产,现场两台燃煤锅炉已停止使用,但有一台热定型机,业主介绍,该厂已搬迁到南溪湾工业区。2.美嘉新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生猪屠宰生产线设备未运行,待宰区有32头生猪,车间地面存在少量冲洗废水排入水污治理设施。水污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监测站在消毒池采集了水样。3.永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两条生产线中一条卫浴半自动线正常生产,酸雾喷淋吸收塔有开机运行,废水处理设施正常开机运行,废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正常出水,监测站在总排口及铬镍系废水排口采样监测。4.烨明工贸有限公司工人下班,没有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未运行,4台酸雾喷淋吸收塔中有1台在运行吸收处理车间内散发的酸雾,519日,对永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和烨明工贸有限公司再次检查,这两家企业均有一条线正在生产,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公司对两家企业铬酸雾和盐酸雾排气口取样检测,同时龙海市环境监测站对海市烨明工贸有限公司的镍铬沉淀池和总排口采集了水样。

属实

    1.龙海市环保局对美嘉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以5万元罚款。
    2.
永鑫轻工制品有限公司和烨明工贸有限公司的废水和废气检测结果如果超标,龙海市环保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128

5400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云霄县下河乡梅林村,有村民在饮用水周边良田大量放殖牛蛙,将大量污染物等直接排到河水。

漳州

水、生态

    经调查核实,云霄县下河乡梅林村牛寮自然村区域存在养殖牛蛙行为,该养殖户并未办理相关养殖证件及手续。该养殖区域在边远山区,距离车圩溪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18公里。养殖面积为2.1亩,占用的土地为山坡地,发现养殖废水直接外排。

属实

    云霄县对该牛蛙养殖设施进行拆除,于520日已全部清除完毕。

 

129

5408

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北溪头村三星造纸厂,占300亩耕地不断扩建,污水排入九龙江,烟囱冒黑烟。

漳州

水、大气

    经查,三星造纸厂没有生产,炉腔清空,烟囱无冒烟,污水设施总排口未见排水,造纸车间有工人正在维修造纸机的烘缸设备;经龙海市国土资源局核查,该造纸厂于1992年开始动工建设,东至沈海高速公路,西至排洪港道,南至堤岸,北至九龙江。地类为工业用地,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179.793亩,现用地166.5亩。


属实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130

5413

漳州市漳浦县佛谭镇梧里村融达砖厂生产黏土实心砖,环保设备长期闲置,未使用。废气未处理直接排放。

漳州

大气、其他

    经查:1.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进行生产,采用隧道窑生产线,用煤矸石、煤渣、粉煤灰、石粉、建筑废渣等为主要原料生产烧结实心砖,属于产业结构中的新型墙体材料;该公司已配套建设窑炉烟气治理设备,待该公司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后,再对窑炉烟气进行采样监测,并及时补充上报废气检测报告。

属实

    漳浦县环保局对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关于督促漳浦县融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对外排污,否则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131

5417

漳州市漳浦县石榴镇梅西村西机机砖厂,盗挖田土烧制实心砖,无任何环保设备,烟囱冒黑烟未经处理直排。

漳州

大气、其他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经过石榴镇政府和梅西村委会确认,石榴镇梅西村辖区内没有西机机砖厂,也不存在其他机砖厂,也没盗挖田土。


属实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132

5441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文区钱隆学府莘园小区动力杯餐厅,油烟扰民,抽油烟机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漳州

油烟

    经现场调查核实,动力杯餐厅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管道经净化装置直排雨水管道,未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且厨房不密闭,造成油烟直排污染;区环保局监测站已对抽油烟机噪音进行检测,监测结果并未超标。

属实

    龙文区城管执法局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动力杯餐厅立即停业整顿,要求即将排烟管导入市政污水管道,将厨房孔洞封闭,待油烟废气经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餐厅油烟直排的情况进行立案查处。

 

133

5447

投诉人反映:漳州市龙海市榜山镇雩林村有大量从事废旧汽车拆解的作坊,环境问题突出,拆解垃圾、汽车五大总成随意堆放,废机油直排水沟、九龙江,电子板、废电池随意丢弃。

漳州

其他

    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雩林村内回收拆解废旧汽车的行为,33日之前发现的拆解垃圾、汽车五大总成配件已较规范堆放各自场地上,没有随意堆放的问题;执法人员察看村内水沟、汇入城市内河排污口,未发现有废机油直排水沟现象;两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有废机油、废电路板、废电池等危险废物,现场未发现有废机油、废电路板、废电池等危险废物随意丢弃现象。


属实

    信访投诉举报的问题失实。

 

134

5052

投诉人反映:铁塔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石亭路155号建超过7楼高的发射塔,对附近居民造成辐射影响。

厦门

其他

    经查,厦门市思明区石亭路155号发射塔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与石亭路交叉口,属于《台风灾后重建提升行动项目清单(第七批)》(厦发改投资〔2017210号)所列建设项目。该站点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提升石亭小区及周边区域信号覆盖,为小区及周边居民提供优质稳定的通信服务,特别是将保障厦门会晤重点区域网络稳定运行。根据《台风灾后重建提升行动项目小组工作方案》(厦发改投资〔2016830号),该项目实行边建设实施、边审核投资、边补办手续,所有审批手续于20178月底前补齐。该站点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735日委托核工业二三零研究所编制。厦门铁塔于20174月份开工,正开展项目建设施工,目前已完成杆塔基础部分建设,信号发射器尚未安装。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目前该站点尚未建成投入使用,不具备存在信访件中反映的“对附近居民造成辐射影响”情形的条件。我市环保部门已要求厦门铁塔在该站点通过环保审批前不得使用,同时将继续跟踪该站点建设进展并在站点建成投入使用后及时开展监测。

 

135

505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永丰路10号大门里尽头73楼(一栋白色的厂房)厦门华栐工贸有限公司,废气刺鼻,有颜色废水排到厂区四周水沟。

厦门

水、大气

    518日,厦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华栐工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工艺流程为工艺品半成品进厂-螺丝拼接组装-包装出货。少量工艺品需要用到AB胶、酒精胶、工业酒精等辅料。AB胶用于工艺品件的粘合,酒精胶和工业酒精用于工艺品件的补缝。现场检查时车间内外均无刺鼻异味。该公司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仅有员工洗手和卫生间等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后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核查厂区周边水沟均未发现异常。

不属实

    针对华栐工贸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201751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万元,并要求该公司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手续。

 

136

505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百合花园小区,2家便利店(见福、心悦)下午3点摆摊油炸食品,油烟扰民。

厦门

油烟

    1.思明区嘉莲街道莲岳路百合花园楼下见福便利店及心悦便利店,时有占道摆摊,经营油炸食品,所产生的油烟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2.
思明区执法局始终对占道经营保持高压整治力度,且不定期组织整治行动。201663日,思明区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百合花园楼下便利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商家文明经营,并对“福客商贸有限公司莲岳店”(店招“见福便利店”)占道经营油炸食品的行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店家自行整改,见福便利店积极配合整改。

属实

    1.思明区执法局于518日,出动人员12人次,对百合花园楼下便利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现场未发现有店家占道油炸食品,执法人员对便利店占道摆放货物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对店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519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核查,未发现有占道经营行为。
    2.
思明区执法局、嘉莲街道等部门将把百合花园楼下便利店占道经营整治的问题纳入2017年夏季整治计划的重点,进一步保持和加强常态化管理,在夏季占道高峰期来到之前形成相当的执法压力,防止成规模占道经营的回潮和形成。

 

137

505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沧林东一里118号绿苑新城南边的天虹商场,一、二层商店距离居民区距离20-50米,油烟直排扰民。

厦门

油烟

    1.厦门市海沧区绿苑新城南边的天虹商场一至二层共8家餐饮项目,均办理环保手续。
    2.
星巴克咖啡和米加米寿司店2家餐饮主营项目为咖啡和寿司,不产生油烟。
    3.6
家(肯德基、豪客来、牛皇叔、大丰收、食汇堂、老颠泡猪腰)经营煎炒炸类中西餐食品,产生油烟行为。上述6家存在产生油烟行为的餐饮商家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均设置了专用油烟管道和隔油池,烟道排放口设置在商业综合体的楼顶并设置隔音房,出口方向均背向绿苑新城居住区,6家商家共设置4个油烟排放口,其中大丰收、老颠泡猪腰和牛皇叔三家共用1个排放口,商场楼顶的油烟排放口离最近的居住楼距离大于20米,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
    4.
海沧区城管执法局安排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上述6家商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仅对肯德基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未超标,其余5家商家由于排放口烟道设置不标准无法取样检测。

部分属实

    1.海沧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17521日书面通知此6家商家于529日前对油烟净化设施按照规定进行养护。
    2.
责令5家达不到检测条件的商家在商场楼顶的油烟排放口增设大于4.5倍烟道直径的平直管段,海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再行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未达标的将依法查处。

 

138

5070

投诉人反映:1.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风景湖公园有两个排污口,分别在金龙桥下游150米左右、金巴黎酒店边,排放有色废水,臭气扰民;2.公园附近溢洪坝下游河道臭气扰民。

厦门

    519日下午,集美区建设局会同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集美区灌口镇再次到现场核查。
    1.
灌口镇风景湖公园内金龙桥下游150米左右的排水口有水流排出,初步判断该水流为雨、污混流,污水来源于公园附近黄庄社区生活污水。
    2.
金巴黎酒店旁排洪管口有水流排出。初步判断排洪管口出水为雨、污混流,污水为来源于排洪管上游的灌口镇上塘村许村尾社、大路乾社的生活污水。
    3.
灌口镇风景湖公园附近溢洪坝下游河道臭气来源为上游风景湖的死鱼随水流漂至溢洪坝边堆积产生。

部分属实

    1.目前由集美区建设局作为业主,集美城市发展公司代建的风景湖截污工程已于20174月开工,截污工程包括金龙桥下游150米左右的排水口排放的生活污水的截流工作,争取20177月底竣工。
    2.
由灌口镇政府作为业主,集美城发公司代建的上塘村许村尾社、大路乾社农村截污纳管工程完成约70%的工程量,争取20176月底竣工。
    3.5
19日,集美区灌口镇政府已完成公园溢洪坝下游死鱼清理,并加大溪流巡查养护力度。集美区将督促风景湖公园代管单位区属国企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公园水体保洁,及时清理风景湖水面杂物

 

139

507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办兴旺社区,立扬光学企业喷漆味刺鼻,华源纸业臭气扰民,夜间营业,晚间偷排废气。

厦门

大气

    1.信访反映的立扬光学全称为厦门立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6家企业,分别为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晶悦电子有限公司、北新激光刀模科技有限公司、永顺欣光学有限公司、优立扬纸业有限公司、月恒(厦门)纸业有限公司。
    2.
立扬光学主要产污环节为喷漆车间,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该公司夜间基本不生产。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界周边无明显异味。
    3.
华源发纸业主要产污环节为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生产废气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清洗产生的油墨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该公司夜间生产时间为18时至20时。现场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存在未设置危废标识标志,废气排放管断裂以及排气筒高度不达排放高度要求的问题。
    4.
晶悦电子存在未批先建,产生有机废气的工段未密闭,危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北新激光刀模存在的未批先建问题;永顺欣光学存在未设置危废标识标志,雨污混排的问题。

属实

    海沧环保分局对相关企业依法做出处理。
    1.
责令立扬光学于531日前规范危险废物标识整改。
    2.
责令华源发纸业设置危废标识标志,并处罚款1万元;对该公司废气排放管断裂以及排气筒高度不达排放高度要求的问题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改正。
    3.
对晶悦电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问题,处罚款0.1万元,责令其停止生产;对其有机废气工段未密闭的行为,处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整改。
    4.
对北新激光刀模未批先建的问题,处罚款0.5万元,责令停止生产。
    5.
对永顺欣光学有限公司未设置危废标识标志的行为,处罚款1万元,责令整改;针对该公司雨污混排的问题,处罚1万元,并责令整改。518日,对其喷漆相关设备予以查封。

 

140

507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13号餐饮一条街(晶鑫园、紫葡萄快餐店、沙县小吃、莆田卤面等10多家)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油烟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被举报对象为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13号餐饮店,位于集美区集美街道盛光社区塘埔路与集源路的中间路段一排独立店面,共有10家餐饮店。针对10家餐饮店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噪声扰民的问题,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于518日立案查处。目前该10家餐饮店均处于停业整改状态,若要重新开业,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审查,若条件不符,劝其转型,否则坚决予以关闭。519日下午复查,10家餐饮店均处于关停状态。

部分属实

    目前10家餐饮店均处于停业整改状态。

 

141

509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45103室吉香烧烤店(注册名:吉鲜小吃店)、43102-2阿伟生蚝馆(注册名:鑫吉香小吃店)、小龙虾店,夜间油烟扰民。

厦门

油烟

    1.厦门市思明区吉鲜小吃店(店招:吉香)经营油烟扰民项目,思明区执法局于2014826日立案处罚,该店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思明区执法局于2015120日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719日受理。2017412日,行政执法相对人已缴交罚款。
    2.
厦门市思明区鑫吉香小吃店(店招:阿伟生蚝馆)经营油烟扰民项目,思明区执法局于2014826日依法立案处罚,该店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思明区执法局于2015120日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6113日受理。
   3.
厦门市思明区虾之江湖小吃店(店招:虾之江湖),该店以经营小龙虾为主,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店有灶头及炒锅等产生油烟污染的设备,未发现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属实

    1.思明区于2017518日晚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监及所属开元街道对上述餐饮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20人,对吉香、阿伟生蚝馆暂扣旧烤炉2个。
    2.
经执法人员核查,湖滨中路45103室吉鲜小吃店(吉香烧烤)已取消煎、炒、炸等可能产生油烟的项目,湖滨中路43102-2阿伟生蚝馆整改还未完成,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执法局将督促整改。

 

142

510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25号楼下,多家餐饮店,油烟、客人喧哗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厦门

油烟、噪声

    1.投诉人反映的仙岳路225号现场无法查找到。经再次核实具体投诉地址。投诉人反映的实际是仙岳路551号宝嘉易峰小区3号楼下,现有厦门原道商贸有限公司(店招牌为“羊泰吉”)和厦门市思明区盛彩虹饮品店两家店面。宝嘉易峰小区3号楼为商住楼,一楼为商业店面,二楼起为居民住宅,该处属于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2.
检查发现厦门原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将烘烤的烤炉放置店门口,占道经营烘烤产生油烟、食客用餐喧哗产生噪音,室内无固定炉灶。厦门市思明区和盛彩虹饮品店,经营过程中无油烟产生,但食客喧哗产生噪音。

属实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9日晚上对厦门原道商贸有限公司门口占道经营摊点进行依法取缔,取缔烤炉一台,现场责令该店商家停止占道经营行为,严禁在门口摆摊设点及造成食客喧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起居环境。依照思明环保分局提供的情况,当日,思明区执法局对厦门市思明区和盛彩虹饮品店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店存在占道经营烧烤的问题。现场责令该店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起居环境。

 

143

512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225226号楼下,五金建材加工店,切割机、电钻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

    1.该件为重复件。厦门市湖里区康乐新村南山路225226号楼下的三家五金建材加工厂,分别为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
    2.5
18日,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店现销售五金材料和成品,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已关门停业。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均位于商住楼一楼店面,属于可能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五金、建材加工店,在日常作业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515日、18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上述三家店只销售五金材料和成品,未再进行作业。目前,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已关门停业。

 

144

513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777号,雪梨广场9夫井,抽油烟机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

    投诉人反映的九夫井,注册名称为厦门市湖里区九福井餐厅,201554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518日、19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九福井餐厅的厨房、油烟机、风机位于建筑物内部,泔水委托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对九福井餐厅一楼入户大厅应急通道、二楼应急通道两个点位分别进行噪声、振动检测,检测结果一楼入户大厅应急通道噪声超标;振动检测结果达标。

属实

    1.针对营业噪声超标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并于519日依法立案。
    2.
针对未验先投行为,湖里环保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145

5138

投诉人反映:之前投诉厦门市集美区夏商新纪元小区1号楼前的海翔大道、杏前路辅路、杏前路交通噪声扰民,认为监测结果(白天达标,晚上超标一点)不合实际,业主自行监测白天八九十分贝、晚上六七十分贝。诉求:要求联系业主共同监测,加装隔音层,大货车禁止鸣笛、限速。

厦门

噪声

    1.201757日,集美环保分局已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毗邻西滨立交桥的夏商新纪元进行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夏商新纪元昼间区域噪声达标,而夜间区域噪声超标。518日,集美环保分局再次组织对夏商新纪元小区前交通干线进行噪声监测,并邀请小区业主共同实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夏商新纪元昼间区域噪声达标,而夜间区域噪声超标较多。
    2.
经现场核实,海翔大道西滨立交夏商新纪元对向路段已设置有禁止鸣笛标志和道路限速牌(主车道限速60公里,辅道限速40公里),车辆禁止鸣笛及限速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

属实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市公路局在西滨立交靠近夏商新纪元路段安装隔音屏,具体由路桥集团负责实施;同时,由路桥集团组织完善集灌路一侧靠夏商新纪元的隔音屏设置。路桥集团已在520日前完成隔音屏增设初步设计方案,待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计划6月份动工建设,将尽快完成设置。

 

146

515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世纪嘉园小区楼下店面存在以下问题:1.餐饮的垃圾味道很重;2.抽油烟机往小区排放噪音很大,油烟扰民。

厦门

噪声、垃圾、油烟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经湖里区执法局调查: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世纪嘉园小区楼下经营餐饮的店面多,经营过程产生的垃圾量大,未能及时清理,垃圾味道重;存在噪音、油烟扰民现象。

属实

    1.针对“餐饮店垃圾味道重”问题,湖里街道怡景社区督促小区物业和餐饮店业主立即清运餐饮店产生的垃圾,并组织对餐饮店周边范围内进行消毒。物业公司现每天安排2次统一清运垃圾。
    2.
5月起,湖里街道牵头组织市场监督、城管、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噪声、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截至520日,世纪嘉园小区楼下57间餐饮店,已有12家自行停业。
    3.5
20日晚,湖里街道办牵头,再次组织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湖里环保分局、湖里市场监督管理局、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消防大队等部门,对世纪嘉园小区餐饮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共依法暂扣煤气瓶9瓶、炒锅1个、桌子1张、帐篷2顶。

 

147

515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珍珠湾花园小区楼下5家餐饮店油烟对着小区的住户窗户直排,部分油烟直接排往下水道,从窨井盖散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诉求:依法取缔。

厦门

水、油烟

    该件属重复投诉件。512日下午,思明区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所属滨海街道对上述餐饮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35人次,对除中国兰州拉面店以外的4家餐饮店暂扣铁锅7件。514日,思明区执法局对上述5家餐饮店共暂扣铁锅5件。515日上午,思明区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监及所属滨海街道到现场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45人次,暂扣铁锅5个。515日下午,思明区执法局再次到现场执法,出动20人次,暂扣铁锅2个、电子称1台。516日下午,思明区滨海街道组织环保、市监、城管执法以及珍珠湾花园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研究探讨妥善解决珍珠湾花园小区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事宜。
   
截至518日,思明区执法局分昼夜不同时段到现场巡查,发现上述5家餐饮店均已关门暂停营业。

不属实

    518日,对已立案处理的透明餐厅、厦门平价海鲜、中国兰州拉面分别送达《告知书》,责令关闭,各处罚款0.55万元。

 

148

516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榕海花园,米其林轮胎店(修车店)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

    1.信访件反映的东渡路榕海花园米其林轮胎店,店址为东渡路185号之5,登记企业名称为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518日,经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确认,被投诉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东渡路185号之5店面位于榕海花园大门南侧建筑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09㎡;店面的相邻楼层均为住宅,该建筑为商住楼。被投诉人从事汽车轮胎更换等汽车服务经营活动,店内有空压机等易产生噪音的设备。
    2.
在接到本信访投诉件前,512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检查发现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营业噪声超标。

属实

    1.湖里区行政执法局责令其3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520日进行立案,拟罚款。目前,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经营者承诺积极改正,将于10日内(2017530日前)停止营业并搬离现经营场所。
    2.
针对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问题,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依法处理。

 

149

516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48号东侧,老年活动中心前面违章搭建餐饮店,占用公共通道,油烟扰民。

厦门

油烟

    1.思明区湖明路48号东侧吴氏宗祠内有2家餐饮店分别为:埭头海鲜大排档 (无照无证)、厦门市思明区文眉小吃店(有照无证),均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思明区执法局于512日对上述两家餐饮店现场检查,2家餐饮店位于住宅楼楼下一楼店面,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无餐饮业专用烟道。属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文眉小吃店作为棋牌社供当地居民娱乐,偶尔提供午餐及晚餐给前来打牌的居民食用,现场有灶头、炒锅,产生的油烟无组织排放。埭头海鲜大排档现场有灶头、炒锅,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往店门外排放,思明区执法局责令两家餐饮店对油烟扰民行为进行整改。
    2.2
家餐饮店所在的湖明路48号东侧建筑物系原埭头村旧城拆迁改造遗留下来的历史建筑物“吴氏宗祠”,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

属实

    1.2017518日,思明区执法局与思明环保分局对2家餐饮店现场宣讲环保条例相关条款,引导店家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埭头海鲜大排档”负责人当场陈述,“营业执照”正在申请办理中,并积极做好油烟问题的整改落实。思明区执法局启动立案程序对2家餐饮店依法立案查处。
    2.
湖明路48号东侧建筑物系原埭头村旧城拆迁改造遗留下来的历史建筑物“吴氏宗祠”,由于年代较为久,无法明确具体违法建设行为人及情况。依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和《思明区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规定》,该处建筑物,属历史遗留“两违”建筑。依照规定中“历史遗留‘两违’的处理方式”的要求,该处建设在国家征地拆迁前可暂予保留。

 

150

516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水乡酒店在湿地保护区营业。

厦门

生态

    信访人反映的湿地保护区,实为五缘湾湿地公园,位于厦门五缘湾片区南部,规划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84.31公顷,建设单位为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一期为五缘湾湿地公园水榭酒楼项目,二期为五缘湾湿地公园项目。厦门市五缘水乡酒店有限公司位于五缘湾湿地公园中部西北侧,经营项目为住宿餐饮服务,是厦门市政府接待宾馆,建设单位为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5
19日,湖里区市政园林局组织湖里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至现场核实:五缘水乡酒店共有7栋建筑,均取得不动产权证,主要提供住宿、餐饮及其他酒店配套服务。该酒店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每天355吨,正常情况下处理200吨左右污水,按照一级排放标准处理,部分中水回用绿化,部分排入市政管网。当天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下周提供。
   
五缘水乡酒店在2012年前经正式立项,并通过规划、建设、环保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取得营业执照,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进行营业活动不违反相关规定。

不属实

    目前尚未发现需处理整改的问题。

 

151

517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五缘西三里鑫海湾小区140号楼下清河烧烤店,油烟扰民。

厦门

油烟

    信访件涉及的湖里区五缘西三里鑫海湾小区140号楼下,实为湖里区五缘西三里142102单元,此地址上先后注册过2家店,在前的为“清河美味烧烤店”,因在禁设地点经营餐饮店,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并申请强制执行后,于201746日被湖里区人民法院予以强制关停。之后的为厦门市湖里区小吃店(店招“清河”),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2017
518日,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查,上述小吃店,经营场所面积为68平方米,经营汤水和捞面,餐饮制作工艺为蒸、煮、烫,现场未发现烧烤设施,也未发现通过煎、炒、炸方式制作餐饮,未产生油烟。

属实

    针对“清河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已依法立案,并强制关停“清河烧烤店”。
   
对目前在湖里区五缘西三里142102单元经营的该小吃店,湖里行政执法局及街道、社区自58日以来,每日开展巡查,现未发现该店家使用煎、炒、炸或烧烤工艺制作餐饮。

 

152

523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文达路16-22号宁安里沿街店面,原设计是前店后车库。近年来,大部分店面被打通,改为餐饮店,污水进入雨水管路,油烟、噪声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水、噪声、油烟

    1.519日,厦门市规划委集美分局到现场勘查,并核查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档案的建筑设计图,发现本项目临街建筑的一层原批准建筑功能为临街一侧商业店面,靠小区内侧为车库。现状一层整层为商业店面,已租售给不同商户,其商业性质有部分为小吃餐饮。
    2.
经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21家商户均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21家店家位于宁安里小区居民住宅楼一楼店面,楼上为居民楼,该排店面均未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规定,文达路16-22号楼为餐饮禁设区。
    4.
21家店家虽未涉及煎、炒、炸等产生强油烟项目,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而直接排放,也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和污水管网。

属实

    1.针对21家餐饮店改变设计用途问题,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进行立案查处。
    2.
针对21家餐饮店在禁设区设置餐饮业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行为,集美区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进入行政处罚流程,拟责令关闭并处罚款。
    3.
集美区将对居民小区周边油烟、噪声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执法部门加大禁设区油烟、噪声污染等行为巡查执法,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

 

153

523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路166号的韩国料理、168号的东北羊汤馅饼油烟、噪声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噪声、油烟

    1.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7号“厦门市思明区韩公馆小吃店”存在煎、炒、炸的生产项目和设备,该处为餐饮禁设区域,思明区执法局2015519日已立案处理,2015713日作出处罚决定,2015113日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6412日法院受理。
    2.
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8号“东北羊汤馅饼”店面已关门停业,卷闸门上张贴停业转让的标示。思明环保分局现场拨打所留联系电话,对方称已停止营业准并备将店面转让。经走访了解,该处店内设施、物品已清空。

基本属实

    1.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7号“厦门市思明区韩公馆小吃店”检查,责令经营者取消煎、炒、炸的项目和设备;518日夜间再次前往现场检查,经营者已将炒锅换成汤锅。执法人员已责令经营者遵守环保条例相关规定,不得经营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项目,同时每日对该店进行巡查检查,取缔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
    2.
思明区法院与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2日对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7号“厦门市思明区韩公馆小吃店”进行核查,该餐饮店整改到位。

 

154

5233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和宁路121号的900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噪声、油烟

    900大排档注册名称为厦门市湖里区葵葵餐饮店,518日,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900大排档属禁设点新设餐饮店,现场有9名员工,经营场所大厅内设有10张餐桌,厨房内有2个火头灶台,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烟道,烟道口往人行道排放。5182044900大排档营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虽然900大排档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但其属于禁设点新设的餐饮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关停并处罚款。

属实

    1.针对900大排档属禁设点新设餐饮店的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2017520日依法进行立案,正依法定程序准备作出关停并处罚款决定。
    2.
针对900大排档存在的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2017518日暂扣900大排档经营炒锅三口。

 

155

524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9号原是一条消防通道,后改为妙香智慧美食街,油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油烟

    1.此件属重复投诉件。妙香智慧美食城于201512月开始对外经营,管理单位系厦门市思明区嘉利鑫服饰有限公司。对于地下一层地下车库改变设计使用功能的问题,思明区执法局已立案查处,,2016114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正依法定程序办理中。该公司在美食城建设初期已对餐饮店均统一设置油烟专用烟道。地面一层餐饮店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收集通过2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8楼屋顶排放,有2个排气口;地下一层餐饮店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收集通过3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一楼处排放,有2个排气口。
    2.
妙香智慧美食城现有“吉事果小吃”等17家餐饮店,存在煎、炒、炸、烤餐饮项目,产生油烟污染。依照20165月厦门市环保局发布的《厦门市餐饮业禁设区域清单》公告要求,妙香智慧美食城位于禁设点区域内。此外,妙香美食城所处中山路步行街商圈,节假日人流量大,食客喧闹产生社会性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接该督办单后,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及所属中华街道到现场开展综合执法,每天夜间二次不同时间段突击联合执法,思明南路39号妙轩商城与大陆商厦之间通道上未发现有占道及设置路障的情况,通道保持畅通状态。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强对美食街的巡查力度,并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

 

156

526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屿后西居委会屿后南里龙凤小区周边,屿浦路远山农家黑猪肉专卖店噪声严重、屿浦路油条店油烟大、小区西南边的松柏清洁楼噪声和空气污染严重。诉求:请解决。

厦门

大气、噪声、油烟

    此件属重复投诉件。1.屿后南里241-247号(龙凤园小区)为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2.厦门市思明区亮嘉食品便利店对生鲜产品、肉制品、冻品进行分解、分离过程中,尤其是对骨骼类的肉制品肢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3.厦门市思明区毓辉花生汤店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存在油烟扰民问题。4.松柏清洁楼在进行生活垃圾分解、采集、装车清运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及空气的污染问题。5.针对“厦门市思明区毓辉花生汤店”(店招牌为王记花生汤)油烟扰民的行为,思明区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6.反映松柏清洁楼噪声和空气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1.2017518日下午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属地筼筜街道等部门对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联合整治。
    2.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再次责令“厦门市思明区亮嘉食品便利店”经营者自行整改,要求其严格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禁止时间段内从事可能产生噪音的行为及活动。
    3.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对松柏清洁楼的噪音问题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委托厦门鉴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声边界检测,如检测结果噪声超标,思明区执法局将立即依法立案查处。
    4.
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已督促松柏清洁楼管理人员严格做好日常保洁、喷雾除臭等管理工作。

 

157

5271

投诉人反映: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区主排洪渠清淤的污泥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掩埋在霞阳村附近,臭气熏人。

厦门

其他

    经现场调查,举报事项发生在霞光路至翁厝涵闸段清淤工程,该段总清淤量为4.03万立方米,采用干塘开挖、自卸车外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的施工工艺(5号小岛规划为生态景观岛,后续仅种植绿化植物,作为新城的景观绿轴一部分,不作其他开发建设),因部分淤泥刚挖出时较稀,为了避免外运时跑冒滴漏对沿途道路环境造成污染,需淤泥沥干后再陆续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举报的淤泥堆放点位于新阳排洪渠北侧、新阳大道南侧政府储备的绿化用地内,并在用地范围周边进行围挡,霞阳村在新阳排洪渠南侧,该点距离霞阳村最近房屋约150米。该段清淤工程自423日实施至518日完工,主要内容为清除多年沉积的有机质底泥,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散发一定的臭味。施工中对较干的淤泥直接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对含水量较高的稀泥运至上述的临时堆放点。该点共临时堆放约2万立方米淤泥,自512日开始,施工单位对该处已沥干的淤泥转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至519日上午830左右已转运约5000立方米,临近堆放点时才能闻到少许臭味。

部分属实

    1.加大宣传力度,最大化赢得群众支持。经海沧区政府要求,施工单位于20日上午已完善相关施工公告牌,在新景桥、霞飞桥及霞光桥等处增设施工告示牌,并在周边印贴相关告知单;要求属地新阳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赢得广大群众对清淤工程的理解和支持。
    2.
加快转运进度,最小化减少臭味影响。海沧区政府要求施工单位加快转运进度,搅拌适量生石灰加快稀泥沥干,转运时间缩短为20天,剩余1.5万立方米淤泥于5月底前完成,恢复临时堆放点原状。523日上午海沧区政府再次现场暗访督查时,发现堆放点淤泥已大部分转运。

 

158

5292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梧村街道文屏路63号一楼开设了文屏大排档、耗烧烤、聚友海鲜大排档等近10家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影响了居民的生活。

厦门

噪声、油烟

    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63号一楼10家餐饮店中,除“厦门市思明区聚源小阁小吃店”和“厦门市思明区罗玉小吃店”经营无油烟餐饮项目外,其他8家均在商住楼一楼经营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无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直排,属禁止办理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地点。(其中“厦门市思明区王某小吃店”,思明区执法局于2015722日对其立案查处,于201599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6325日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677日受理。)

属实

    1.2017518日,属地梧村街道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对文屏路63号一楼餐饮店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经营性噪声问题进行综合执法整治,共出动15人次,暂扣炊具9件。下一步,梧村街道、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持续依法对该地段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及占道经营问题开展专项联合整治。
    2.
思明区执法局2017518日对文屏路63号一楼8家餐饮店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8份、《行政执法通知书》5份,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并立即启动立案程序依法处理,对7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

 

159

5299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有限公司利用社区绿化用地和公共配套用房多处违章搭建用于经营私家会所和餐饮店,噪声油烟影响居民生活。

厦门

其他


    1.2011
年初,厦门建业大厦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西、南侧建设户外立体停车库项目时,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超建面积1527.29平方米。针对该违法行为,思明区执法局已于201296日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被处罚人限期改正,严格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性质、用途使用上述建筑物,并处罚款133882.24元。但由于无法改正到位,该停车楼停工两年多,对周边市容观瞻造成影响。市纠风办、市建设局、市执法局组织数次协调,均因为整改难度大,无法整改到位导致该停车楼迟迟无法复工。该停车楼为整体钢架应力结构,若对其进行局部拆除或地面桩位实施位移,均将对停车楼整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2017518日现场查看,该建筑物现为办公场所,现场未发现有经营会所及餐饮项目。
    2.
建业大厦周边区域内共有3家餐饮店,其中有照有证2家,有照无证1家(详见附件2),1家有环评手续。(1)厦门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设有专用烟道及油烟净化装置;(2)厦门西必帝餐饮有限公司,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3)厦门品心茶叶有限公司在湖滨北路28号综合楼东侧违建一处约28平方米的砖墙泡沫彩钢瓦顶建筑物,思明区执法局曾两次实施强制拆除,之后当事人继续违建,目前作为厨房,对该公司的违建和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已立案处理。

属实

    1.厦门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噪声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9日依法立案
    2.
厦门西必帝餐饮有限公司噪声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0日依法立案。
    3.
厦门品心茶叶有限公司违建及噪声油烟扰民问题。2017520日向当事人送达《告知书》,责令15日内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思明环保分局定于523日对该司进行油烟及噪音监测,526日前形成监测结果,并抄告思明区执法局,由思明区执法局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160

5300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思明南路479号如家巡司顶巷一排大排档和“莲花煎蟹”油烟扰民。诉求安置油烟净化装置,拆除违章建筑内的餐饮店。

厦门

油烟、其他

    1.思明南路479AB幢系原厦门冠华针织厂工业用地。该厂于2000年之前倒闭,目前产权归属厦门国资委,该处早期已规划作为餐饮区域,现由厦门晟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处餐饮区域的经营、维护和管理,并以出租形式将该地址划分给餐饮商户经营餐饮项目。目前存在的16家餐饮店于2000年至2003年逐步形成。该处破墙改建行为,属临时过渡使用的历史遗留“两违”建筑,该处建设在国家征地拆迁前可暂予保留。
    2.
如家酒店经营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自设的排油烟管道引至二层平台排放。
    3.
“思明区余某餐饮店”(“莲花煎蟹”)主要经营中式正餐,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下水道。
    4.
思明南路479AB16家餐饮店:⑴5家已经环保审批的餐饮店均经营中式正餐,经营产生的油烟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自设排油烟管道引至店面屋顶排放;⑵1家经营无油烟餐饮项目的餐饮店为思明区恋之城小吃店;⑶10家未经环保审批的餐饮店中有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余8家餐饮店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但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产生的油烟均未经净化处理由自设排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属实

    1.2017518日思明厦港街道牵头组织执法、环保、工商、市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共出动24人次,暂扣厨具17件。2017519日下午,思明厦港街道办牵头执法、环保、工商、市监等部门联合执法队,,共计出动27人次,执法工具车2部,现场查扣炉具、烤具、桌椅,炒锅等6件。
    2.
思明环保分局524日组织对如家快捷酒店进行油烟监测,527日前根据监测结果,抄送思明区执法局依法处理。
    2.2015
519日责令厦门市思明区余某餐饮店在一周内更换一台新的油烟净化器并将油烟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并跟踪整改进度。2017519日对其未按规定环保备案登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
思明南路479AB5家有环保审批的餐饮店原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者已承诺526日前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521日,现场调查,五家餐饮店均已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
    4.
要求“思明区恋之城小吃店”进行环保备案登记。
    5.
针对思明南路479AB10家餐饮店未进行环保备案的违法行为,思明区环保局于2017519日至521日立案查处。
    6.
思明南路479AB7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思明区环保局2017520日将调查情况抄告给思明区执法局。
   7.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2日,对思明南路479AB7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违规经营行为进立案查处。

 

161

532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村西塘自然村北侧,大型香厂,排放刺鼻废气。

厦门

大气

519日,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被投诉对象为厦门佛星三宝香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晒场2个,面积共5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处于停工状态,生产车间地面有明显粉尘,厂区外围没有明显异味;香粉搅拌车间有搅拌桶3个,已采用布袋除尘工艺控制粉尘。气味源为生产过程中的香粉和晒场成品卫生香。

属实

1.519日下午,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公司总经理,要求其对晒场易产生扬尘引发气味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5
19日,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并拟处罚款2万元。 
  3.
针对该公司未对晒场进行围挡、防止产生粉尘扬散的问题,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拟处罚款1万元。
  4
、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加快整改并依法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162

538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三里2号楼11楼厦门市七彩实业有限公司(冷冻厂),没有环评,散发刺鼻气味,24小时循环制冷噪声扰民。

厦门

大气、噪声、其他

    经查,厦门市七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同安区凤祥三里10号之5店面的仓库系该公司总经理租赁的,仓库内设有一座冻库,主要用于储存蔬菜肉类等。20167月该公司在10号之5店面的二楼阳台上违规安装冷却塔1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刺鼻气味主要来源于该公司门口及周边未及时清理的生活垃圾。

属实

    1.518日,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现场向该公司开具《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5
19日,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约谈该公司总经理,责令限期整改。
    3.5
20日,该公司已将水冷冷却塔拆除,整改为风冷外机,公司门口及周边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163

538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屿后南里餐饮油烟污染问题:1.168号莆田卤面,大量油烟从排风扇和窗户排出。近期用广告布遮掩油渍。2.1691楼侧面消防通道开了两家大排档,名为吉多拉海鲜、长青大排档,噪声油烟扰民。3.京闽酒楼室外机噪声扰民,尤其夜间低频声强烈。反映多年未解决。

厦门

噪声、油烟

    1.思明区执法局于20141021日对屿后南里168102室“厦门市思明区极品香小吃店”(莆田卤面)油烟扰民问题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201539日向该店经营者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015320日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5525日受理。
    2.
反映的“极品香小吃店”、“吉多拉海鲜”已经相继关门停业,“长青大排档”从始至终没有从事经营活动,3家餐饮店目前不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3.
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室外机在夜间存在使用的情况,可能因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部分属实

    1.思明区法院、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9日上午再次到场核实,“极品香小吃店”已取消店内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及相关设施;“吉多拉小吃店”店内所有经营设施已经搬离,不再从事经营活动;“长青排挡”依旧关门,没有从事经营活动。
    2.2017
518日,思明区执法局对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室外机涉嫌噪音扰民的行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委托第三方公司夜间噪声边界检测,如检测结果噪声超标,思明区执法局将立即依法立案查处。

 

164

539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文塔路文塔市场管理混乱,污水常积,臭气熏天,夜间餐饮油烟扰民。

厦门

大气、油烟、其他

    1.518日晚,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思明环保分局、思明区开元执法中队、思明区开元市场监督所到现场现场喝喝茶。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部分水产摊位潮湿。
    2.
思明区旺发辉餐厅位于文塔市场内单层店面,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由自设排油烟管道引至该店面后侧一栋7层建筑物的屋顶排放。思明区执法局已于2016329日责令经营者按环评登记表的要求进行整改。
    3.
调查发现文塔市场内白天售卖农副产品的摊位,夜间变成麻辣烫、油炸等餐饮项目的经营场所(旺进麻辣烫),经营产生的油烟、异味均未经净化处理直排。
    5.5
19日,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两次到场巡查,市场内未见污水常积、臭气熏天现象,旺进麻辣烫未再经营产生油烟餐饮项目。

基本属实

    1.518日晚,思明区组织环保、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及属地开元街道进行综合执法,街道要求市场管理员加强整顿和管理,同时街道与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商谈文塔市场接管问题。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方案,拟进行摊位改造、给水、用电线路电改造、市政排污管及道路两边污水沟改造等硬件设施配套提升。
    2.
针对部分水产摊位潮湿问题,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要求市场管理员加强管理,督促水产摊位及时处理路面水渍,同时保洁员一天四次)进行卫生保洁。
    3.
思明区旺发辉餐厅已按思明环保分局要求整改,518日下午更换一台新的油烟净化器。522日,思明环保分局委托监测部门对该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4.
针对旺进麻辣烫夜间经营产生油烟餐饮项目,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现场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不得再经营会产生油烟的项目,文塔市场管理员加强管理、监督和巡查,一旦发现立即将摊位收回。
  

 

165

5436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5171号华林绿景花园,小区旁数家餐饮店油烟直排扰民。思明区文兴东路1477号蚝好吃烧烤店距离小区不足100米,油烟直排。

厦门

油烟

    前埔五里华林绿景花园小区楼下属禁设点,共有5家餐饮店。
   
⒈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1号“厦门市思明区爱琳冷饮店”,该店经营冷饮、咖啡,未发现油烟污染项目。
   
⒉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3号“厦门市思明区果酸面馆”,该店经营水煮类面食,未发现煎、炒、炸等油烟污染项目。
   
⒊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5号“厦门市思明区粤港风味卤料店”,该店经营水煮类麻辣烫、卤料,未发现煎、炒、炸等油烟污染项目。
   
⒋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9号“厦门市思明区旭延牛肉小吃店”,该店经营水煮类面食,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无油烟的餐饮项目。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炒锅、经营菜单存在煎、炒、炸项目。
   
⒌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53号“厦门市思明区家人园餐饮店”,该店经营炒菜项目,无环保审批手续。
    6.
文兴西路1477之一号“厦门市思明区黄某餐饮店”属非禁设点,该店经营烧烤项目,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通过设置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此前思明区执法局已于20151116日依法立案处理,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7116日法院已受理。

属实

    1.思明区执法局已于518日分别向“厦门市思明区旭延牛肉小吃店”和“厦门市思明区家人园餐饮店”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予以立案查处。
    2.
针对文兴西路1477之一号“厦门市思明区黄某餐饮店”未按要求设置专用烟道行为,思明区法院与思明区执法局拟于2017525日强制执行。
    3.
莲前街道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已加强对上述餐饮店的巡查与监管力度。

 

166

5438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四路244号中交三航局机械处车间,无防尘措施,喷漆气味刺鼻。该企业场地未硬化,铁锈渣难清理,扬尘扰民。

厦门

大气、扬尘

    518日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正常生产,未进行刷漆,未发现有喷油漆现象,未闻到异味;生产焊接废气未配套环保设施;该加工点1976年开始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与验收;场区内地板有硬化,为水泥地,部分为水泥方砖铺设。该加工点场内地面有铁锈粉和土尘,主要是公司搬运装卸钢材料抖落的铁锈和运输车车轮带入的泥沙。

属实

    1.519日,市环保局约谈该分公司机电经理。
    2.5
19日,针对该公司生产焊接废气未配套环保设施的环境违法问题,市环保局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拟处罚款4万元。

 

167

544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三里2号楼厦门市七彩池实业有限公司冷冻厂,噪声扰民。

厦门

噪声

    518日现场检查发现,厦门市七彩池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同安区凤祥三里10号之5店面的仓库系该公司总经理向房产所有人租赁的,仓库内设有一座冻库,主要用于储存蔬菜肉类等。20167月该公司在10号之5店面的二楼阳台上违规安装冷却塔1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属实

    1.518日下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当场责令该公司整改。
    2.5
19日上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约谈该公司总经理,责令限期整改。
    3.5
20日,该公司已将水冷冷却塔拆除,整改为风冷外机,公司门口及周边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168

506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山头村,生活垃圾归放点处,环卫清理人员经常为了省事就地焚烧垃圾。龙门医院人员在医院门诊大楼边的一块空地围1米高的围墙内随意焚烧医疗垃圾。

泉州

垃圾

    1.2017519日,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龙门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垃圾归放点平时收集到的垃圾有较多塑料、贴纸等易燃垃圾,现场确有曾焚烧的痕迹,经了解并非环卫清理人员为省事就地焚烧垃圾。
    2.
龙门中心卫生院门诊大楼右侧空地有一个约9平方米,用砖砌围1米高的垃圾围。因垃圾转运费正在协商当中,生活垃圾都存放在垃圾围,龙门中心卫生院新雇用的保洁员于201756日将未及时转运的生活垃圾焚烧。
    3.2017
518日,安溪县卫计局、龙门镇政府现场检查,龙门中心卫生院设有医疗废物处置间,医疗废物由泉州市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在垃圾围内发现有残存的焚烧过的物灰(约0.8立方米),还有少量空药盒以及饮料瓶、矿泉水瓶等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安溪县龙门镇政府已将山头村垃圾归放点挖除并清理,并责令附近四家企业自行将生活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
    2.
安溪县龙门镇政府责令龙门中心卫生院立即与山头村签订生活垃圾转运合同,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责令龙门中心卫生院严格落实医疗废物、未被污染输液瓶管理等相关文件要求,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69

5066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洪濑镇葵星村新刑米片区有一养鸡场(养殖规模2万只),距离居民区仅150米,臭气扰民,苍蝇滋生。

泉州

大气

    1.南安市环保局曾接到群众反映该农场环境污染问题。201756日,南安市环保局、洪濑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农场养殖过程中粪便采用人工收集,建有鸡粪晒场500平方米,晒场已硬化、未设置围堰。2017517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农场未批先建及鸡粪晒场未设置围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92号);同时责令该农场530日前清栏。
    2.2017
518日,南安市环保局、洪濑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农场蛋鸡存栏量存栏量已减至约1.8万羽;养鸡场周边有一定的臭气,西南方向约150米处有两栋民房,西面为园地,距离居民区约250米,其他方向距离居民区均较远。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洪濑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农场按期清栏,逾期未清栏,依法组织强制清栏关闭。

 

170

50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溪丰村霞美自然村鑫豊源超市前30米家具厂,喷漆臭气、粉尘、噪声扰民。

泉州

大气、噪声、扬尘

    2017516日,南安市环保局、丰州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喷漆、抛光工序配套废气收集及水淋除尘设施。南安市环保局、丰州镇政府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52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2017518日,南安市环保局、丰州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现已完成拆除。

属实

    523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行为立案查处,罚款5.4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224号)。同时会同丰州镇政府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停产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171

509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笋江路公园旁排水渠,水体黑臭,水面上漂有生活垃圾。

泉州

水、垃圾

    2017518日,鲤城区交通市政局、环保局、农林水局、江南、金龙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霞洲引港城市公园段一是因下游锦美渠清淤工程进入扫尾阶段围堰未拆除,导致水体静止不能流通,出现水体黑臭问题;二是因公园管理机构还未设立,管理上存在盲区,渠道存在漂浮物。

属实

    1.518日,鲤城区交通市政局连夜拆除下游锦美渠围堰,疏通霞洲引港水系,目前已经完成围堰拆除。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沟渠水质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积极协调市水利部门科学启闭上下游晋江外江水闸,定期进行补水、冲换沟渠水体,进一步提升霞洲引港水体质量。
    2.
鲤城区江南、金龙街道办事处按管辖范围立即清捞水面漂浮物,加强霞洲引港及上游繁荣渠沿线的排查,对居民、游客擅自将垃圾扔进沟渠的问题进行整治。加大渠面卫生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落实保洁责任到人。

 

172

510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罗东镇蔡厝村,裕兴养猪场(2000-3000只),距离村中居住地太近,臭气弥漫,污水直排。

泉州

水、大气

    1.2017510日、14日、17日、19日、2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处于清栏状态,目前已清栏完毕。据现场测量,该公司距离该村最近的居民约100米,产生的异味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2.2017
427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化处理设施未运行,沼气池出水用于果树浇灌,经监测,COD超标。次日,南安市环保局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12万元,将其法定代表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5
10日,各部门再次联合组织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水输送管道破裂,部分废水渗出排入外环境。经采样监测,渗出废水超标。同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更换修补管道,并处罚款5万元(南环保罚告字〔2017194号)。514日,多部门再次联合现场检查,管道破裂处已修复,未发现外渗。

部分属实

    1.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果林浇灌,不得外排。
    2.5
20日,经罗东镇政府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已清栏完毕。下一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按时清栏进行标准化改造,待标准化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

 

173

5118

投诉人反映:受理编号1676的投诉件反映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龙山村破寨强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公开情况与实际不符:1.离村庄较远--实际离民房30米,在溪流上游,破坏水源;2.污水进入灌溉农田导致田地荒废。

泉州

水、其他

    201756-18日,安溪县环保局、农茶局、龙门镇政府共组织4次现场检查。
    1.
该公司养殖场建于龙门镇龙山村的一个山上,距村庄居民集中区较远。在该场周边附近有5座旧大厝和6栋楼房(其中3栋还在建设中)。其中,在该场斜对面有一旧大厝,经测量与该场区边界距离约40米,且经走访调查该大厝平时无人居住。该养殖场与卫生防护距离内的6户居民住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工人宿舍、仓库。
    2.
该养殖场建有废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无废水外排,且附近没有河流,只有一条小山沟。
    3.
该公司养殖场养殖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沼液通过管道引至周周边茶园、苗圃和山林地灌溉,通过种养结合的方式基本实现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未发现周边有田地荒废现场。

不属实

    1.518日,安溪县农茶局责令该公司按环评要求进一步强化环保处理设施,于10月份前完善粪污处理和灌溉设施,扩大灌溉面积,确保沼液有效处置不外排;加强厂区绿化及除臭措施;镇村两级及时向当地国土、规划部门报告,控制防护距离内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建设。
    2.
安溪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养殖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74

512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黄田村,黄田漂流项目,砍伐树木破坏生态林,破坏水利资源。

泉州

生态

    2017518日,泉港区农林水局、森林派出所和涂岭镇政府现场检查,现场无施工人员,未发现砍伐树木行为,但该项目已非法破坏林地两处,合计面积约600平方米;未发现破坏水利设施或影响溪流等水资源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1.泉港区农林水局现场制止该项目非法破坏林地行为,责令业主需取得审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擅自继续施工建设。
    2.
泉港区森林派出所于522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该林地破坏情况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175

514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诗南村有家燕江水泥厂,大部分时间晚上生产,粉尘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扬尘

    2017518日,南安市环保局、经信局、码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已于20167月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生产迹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因公司停产,无法进行粉尘、噪声监测。

部分属实

    1.518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码头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恢复生产后要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
南安市环保局、经信局、码头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待该公司投入生产后对其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物,及时依法严肃查处。

 

176

5150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丰泽区潘山铁路桥旁边铭丰艺品有限公司,粉尘扰民,噪音扰民,油漆气味扰民。

泉州

大气、噪声、扬尘

    2017518日,丰泽区环保局、北峰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部分工序未配套环境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518日,丰泽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存在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部分工序未配套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等行为立案调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泉丰环罚告字〔201712号)。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

 

177

515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惠南工业区福源纸塑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味扰民,尤其到凌晨3点到8点臭气更浓烈。

泉州

大气

    2017518日下午,泉州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惠南工业区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印刷车间采取封闭式生产,印刷过程中的废气经排气筒排放。泉州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海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的VOCs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017519日凌晨2:30,泉州台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该公司未生产,未有明显刺激性异味。

不属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78

515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涂岭村,岭口养殖场(面积上千平方),污水直接排入天马溪,污染水源,影响居民正常用水。

泉州

    2017518日,泉港区农林水局、环保局、涂岭镇政府现场检查。
    1.
陈某养猪场。猪舍面积约800平方米,配有沼气池3个,储液池1个,周边可消纳林地180亩、农田20亩,采用人工清粪、堆肥用于周边林地灌溉。该养猪场存栏生猪95头、猪苗28头,场区内空地有滞留污水。未发现污水直排天马溪现象。
    2.
朱某养鸭场。占地面积约1582平方米,鸭舍3座,存栏肉鸭4000羽,配有沼气池1个,采用人工清粪、堆肥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该养鸭场污粪有溢出现象,溢出的污水排入周边消纳农田。未发现污水直排天马溪现象。
    3.
陈某养鸭场。占地面积约4560平方米,鸭舍5座,配有沼气池2个,,存栏肉鸭5000多羽。有一处鸭舍溢出的污水排入场区土坑内,另一处鸭舍离群众安置点较近,目前已拆除大部分鸭舍面积3253平方米。未发现污水直排天马溪现象。

部分属实

    泉港区涂岭镇政府责令上述3家养殖户于530日前自行清栏关闭并清理周边环境,逾期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关闭拆除。

 

179

517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松溪大队东湖村,松兴碎石场扬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扬尘

    2017518日,惠安县环保局、黄塘镇政府现场检查,该碎石加工场未生产,现场堆有约2500立方米碎石子,有工人正在操作挖掘机对废弃矿区山地进行平整。据了解,碎石加工场已从410日起停产,这些碎石子是早期生产遗留下来的。该整治项目在进行开采性治理的过程中,确有存在因石子掉落及车辆运输等造成的扬尘问题。

属实

    518日,黄塘镇政府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项目业主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对碎石场堆场及运输车辆采取喷淋、封闭等防尘、防滴撒落措施,减少石粉扬尘,做好道路清洁。同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防治措施整改到位。

 

180

5181

投诉人反映:427日反映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东段盛世天骄小区内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闲置油烟处理设备,油烟直接排放,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油烟

    201759日、10日、16日、18日,丰泽区环保局、东海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停业未经营,正对油烟净化设施及其排放口进行更新改造,仍在停业中。

不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发挥街道、社区环保网格监管作用,加强对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严禁油烟、噪声扰民。同时,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81

5198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省新镇南金村靠近越内小溪旁的塑料厂,固废堆放在路边,污水直排入溪,废气扰民。

泉州

水、大气

    201724日,南安市省新镇政府接到群众投诉,立即现场检查,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拆除生产设备。2017228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201733日,南安市省新镇政府、供电公司切断该厂生产用电。2017518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停产,现场无工作人员,无生产迹象,厂区外、小溪旁残留有小部分固废垃圾。

部分属实

    1.518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省新镇政府责令该厂不得恢复生产,并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关闭执行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2.5
18日,南安市省新镇政府对该厂厂区外、小溪旁残留的小部分固废垃圾进行清理,并已清理完毕。

 

182

521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石井前坂宏昌养猪场和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两养猪场,为应付检查将猪驱赶至附近山林隐藏,营造养猪场停业整顿假象,待检查后再继续养。诉求:请查处。

泉州

其他

    1.南安科牧华养殖有限公(宏昌养猪场)司。2017512日、17日、18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先后多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清栏,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现为应付检查将猪驱赶至附近山林隐藏,营造养猪场停业整顿假象,待检查后再继续养的情况。
    2.
南安市森鑫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017510日,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石井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531日前清栏,待标准化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能复养。该公司因生猪存栏量大,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清栏,为应付每日巡查,夜间私自将养殖场部分生猪转移到附近山林。2017517日,南安市石井镇政府现场巡查发现后立即予以阻止,并责令该公司于2017520日将生猪转移回场。2017519日,该公司已将生猪全部转移回场。目前,该公司清栏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部分属实

    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石井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2家公司确保于531日前清栏,若逾期未清栏,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

 

183

5214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安溪县蓬莱镇美滨村村民无手续在晋江上游西溪(蓬莱镇彭亭收费站附近)河床上伐木,填土几百万立方米建沙场,破坏生态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生态

    2017518日,安溪县水利局、林业局、蓬莱镇政府现场检查,河床范围内均未发现填土迹象,也未发现伐木迹象,不存在生态破坏问题。该堆砂场为小型堆砂场,不进行生产加工,场地地面有水泥硬化防渗漏设施。据了解,沙子是业主从外地(厦门市同安区、江西省)购买而来。

不属实

    安溪县蓬莱镇政府将加强对该沙石销售点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销售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杜绝破坏生态现象发生。

 

184

5219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晋江市和平路的晋江市食品公司(内联厂屠宰场),每天晚上杀猪,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噪声

    1.2017516日,晋江市商务局、农业局、环保局、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肉联厂未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该肉联厂每天至少一次全面清洗,每天屠宰后的猪毛等废弃物由环卫专用车辆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理,现场检查时屠宰工作间已清洗干净,屠宰废弃物已清理完毕;待宰栏存放待宰生猪200头,现场有轻微异味;查阅该厂2017322日废水、噪音检测报告(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PST检字(2017680420959),废水、噪音均达标排放。
    2.2017
518日,晋江市商务局、农业局、环保局、梅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屠宰工作间已经清洗干净,未发现屠宰废弃物,现场无明显异味。

不属实

    1.晋江市商务局当场责令肉联厂立即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一是将原来的屠宰时间00:00至凌晨6:00压缩为凌晨1:005:00。二是严格执行两天一消毒和屠宰废弃物日清日洁等规定,并从2017520日起,将原来实行的一天一清洗制度调整为一天两清洗制度。
    2.
晋江市商务局将加强该肉联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清洗消毒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晋江市环保局将强化监管频次,一旦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185

522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南安佳庆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机砖,破坏农田7亩,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泉州

大气、生态

    20115月起,该公司擅自非法占用南安市金淘镇亭川村土地建厂房,占地总面积为8.16亩。南安市国土局分别于201249日和2013621日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南国土资〔2012〕行处第130号和南国土资〔2013〕行处(卫)670号)。因该公司非法生产实心粘土机砖,2017410日南安市金淘镇政府、供电公司已对其切断生产用电,并取缔关闭。2017519日,南安市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金淘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2017410日停产至今,现场大门紧闭,无工作人员,无生产迹象。该公司主要为山地,现场及周边未发现被破坏及受污染的农田。

部分属实

    1.南安市国土局、金淘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53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逾期未拆除,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2.
南安市国土局、金淘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关闭取缔到位,杜绝“死灰复燃”。

 

186

522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几万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全部直排惠女水库,特别是上游鞋厂、化工厂污水和新奄岭垃圾处理场污水渗入,加之304县道旁的填湖工程等,严重污染下游耕地和惠女水库。

泉州

水、生态、垃圾

    1.2012年以来,通过对洛江区马甲镇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治理整治合惠女水库达标整治,并同步加强仰恩大学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从惠女水库每月定期检测的水质情况看,2017年已经稳定达到三类水质标准。
    2.
洛江区马甲镇辖区内现有规模以上鞋业企业11,同时存在少量小型鞋业作坊。鞋厂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料均委托第三方处理,不存在严重污染耕地现象,且经排查,全镇范围内无“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2017518日,经洛江区马甲镇工商所核对,查明辖区内并无注册化工厂。
    3.
新庵岭垃圾处理场实为马甲镇垃圾中转站。该中转站建于2007年,主要是负责对全镇24个村收集来的生活垃圾进行压缩清运,2台压缩机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排放。
    4.
被投诉的“填湖工程”的位于新庵村文化活动中心对面、万虹公路边。近年来,有少部分群众私自将多余的土方或建筑垃圾倾倒到该处,洛江区马甲镇在日常监管中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处置,确保水库环境不被破坏。

不属实

    1.严格落实惠女水库水质达标整治。落实惠女水库周边养殖污染整治再排查,对已拆除或已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格执行《惠女水库水质达标方案》。
    2.
狠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财政投入,大量增设垃圾收集池、垃圾桶和垃圾收集车,为垃圾实行定点堆放、集中转运提供方便。强化落实河长制。加强沿溪两侧垃圾、排污清查与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
    3.
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洛江区马甲镇将投建5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目前正在做设计、施工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作,争取年底前全部验收完工。2018年至2019年争取全镇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理本辖区内主要河面、库区漂浮垃圾及沿江、沿溪两岸1公里范围内堆放的垃圾,做到垃圾和漂浮物及时清理。
    4.
全面查找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配合区环保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铁腕治理,促使企业自觉守法。

 

187

5231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德化县阳山村的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卫生防护距离内搬迁安置工作没有得到落实。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大气、生态、噪声、扬尘

    2017518日,德化县环保局、经信局和美湖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
    1.
因熟料库库容已满,该公司于2017517日晚7点开始停产。在废气方面该公司水泥生产线各排尘点共安装68套除尘器,其中水泥回转窑窑头、窑尾各装一套烟气在线监控设备(委托第三方运维),并与福建省环保监控平台联网。在噪声方面,水泥生产和余热发电过程中,各声源设备采用车间封闭、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在废水方面,该公司建有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德化县环保局每季度一次对该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2017111日和52日两次监测结果均达标。
    2.
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400米范围内房屋搬迁工作已完成。原有房屋18座,已拆除14座,2座为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祖厝,剩余的2座长期无人居住。

不属实

    德化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88

524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罗东镇振兴村书记侵占村集体水库养鸭,污染严重。诉求:请取缔。

泉州

    1.经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利局、罗东镇政府联合调查,罗东镇振兴村书记黄**,副书记黄**、黄**3人及其家人均没有在水库周边养鸭。
    2.2017
510日,南安市农业局、水利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养鸭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存栏蛋菜鸭约1万羽。鸭舍粪便清理后统一收集出售用作蔬菜果木有机肥料。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龙虾水库水质监测,结果显示COD、氨氮超标。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养鸭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养殖,罚款8.5万元。2017511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水利局、罗东镇责令该养鸭场不得新增鸭苗,并逐步削减,于2017711日前全部清栏并拆除鸭舍。2017518日,多部门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养鸭场存栏蛋菜鸭已减至7500羽。

部分属实

    南安市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养鸭场业主按时清栏关闭,逾期将依法组织强制清栏拆除关闭。

 

189

5250

投诉人反映:福建省闽华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在居民生活区,污染严重。

泉州

水、大气、重金属

    1.该公司位于安溪经济开发区龙桥工业园,并非居民生活区。
    2.
该公司建有4套废水处理系统。厂区初期雨水全部进入收集池,纳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部分回用车间地面冲洗,其余接入厂区北侧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绕厂区南侧桂花园经厂大门外进市政污水管网。配有20套铅尘(烟)净化系统(高效脉冲滤筒+水雾除尘)、14套酸雾收集系统(多面球捕捉+碱雾喷淋)和1套水膜除尘处理系统。
    3.2017
4月底-5月中旬,安溪县环保局、龙门镇政府联合进行了5次现场检查。该公司均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均排入市政管道进入南翼新城污水处理厂,铅尘(烟)、酸雾等生产废气均收集处理后排放。现场未发现偷排废水、粉尘扰民行为。经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不属实

    安溪县环保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90

5251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南安市东田镇蓝溪丰田自然村陈某非法倾倒垃圾渣土填溪造陆,导致河道变窄,防洪能力下降,河水污染,生态破坏。诉求:请查处。

泉州

水、生态

    2017518日,南安市水利局、东田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陈石材加工厂位于兰溪段新旧公路的交叉处,2003年因南同公路建设需要,该加工厂停产,该厂地块变成荒地。后来,附近部分村民在该空地上倾倒垃圾、堆放沙石,还有部分村民在空地上种植蔬菜。另外,兰溪流域贯穿东田山区,该地区三面环山,山坡陡、地质灾害多,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由于长年没有清淤,导致河床抬高、河道严重淤塞。

属实

    1.413号,南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河长制—2019年三年行动方案》,按照东田镇河长制工作安排,计划分三年时间,全面做好兰溪流域东田段的清淤工作,同时对堆放沙石、荒地种菜进行清理整治,完成兰溪流域东田段15.14公里范围内4.5公里的清淤任务。
    2.
南安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局、溪美街道办事处、东田镇政府将加强对兰溪流域的巡查监管,对非法倾倒垃圾,占用兰溪流域河道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确保兰溪流域水环境不受侵害。

 

191

5273

投诉人反映:泉州丰泽区丰泽街盛世天娇小区的东南海鲜馆停业整顿后又开业了,仍然有油烟污染。

泉州

油烟

    201759日、510日、516日,丰泽区环保局、东海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停业未经营,正对油烟净化设施及其排放口进行更新改造,仍在停业中。
   2017
518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及东海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仍在停业中。

不属实

    丰泽区政府将发挥街道、社区环保网格监管作用,加强对泉州市丰泽东南海鲜馆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严禁油烟、噪声扰民。同时,持续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92

5282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罗东镇蔡厝村第八、九组后的南安市裕兴养殖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经常停用,污水排入东溪支流,污染环境,离居民住房近,臭气扰民。

泉州

水、大气

    1.20175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猪存栏量1713头(环评批复1700头)。2017514日,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处于清栏状态,生猪存栏量已减至966头。2017517日,该公司生猪存栏量已减至620头。
    2.2017
427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生化处理设施未运行,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果树浇灌。现场对浇灌水监测,结果超标。2017428日,南安市环保局针对该养猪场生化设施未运行等行为,责令整改并处罚款1.12万元,将其法定代表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2017
510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再次联合组织现场检查。该公司沼气池、生化处理设施均有运行,但由于管道破裂部分废水超标排放。同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处罚款5万元。南安市环保局、农业局、罗东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于2017524日前清栏,若逾期未清栏,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待标准化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能再次投入生猪养殖。2017514日,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管道破裂处已修复,未发现外渗。
    4.
据现场测量,该公司距离该村最近的居民约100米,产生的异味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南安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果林浇灌,不得外排。
    2.
南安市农业局、环保局、罗东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按时清栏进行标准化改造,若逾期未清栏,将组织强制清栏关闭。

 

193

5284

投诉人反映: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祥街天星电子有限公司对面的10多亩空地长期堆放垃圾,无人管理,环境脏乱。

泉州

垃圾

    2017516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现场检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将2.5产业园项目回填土暂存于天地星电子有限公司对面空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责令该公司先用无纺布将土方进行全覆盖,并于2017528日前完成清运。2017518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再次现场检查,现场土方已用无纺布进行全覆盖,清运工作正在进行。

属实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将加强监管,督促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时完成土方清运工作。

 

194

5285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石井镇菊江村的泉州润翔石英石有限公司生产中存在燃煤烘干炉没有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排放刺鼻,在菊香村鑫利来超市后的泉州香江纸箱有限公司只在晚上生产,废水废气排放影响村民的生活。

泉州

大气

    1.泉州润翔石业有限公司。2017518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建有废水、粉尘和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未发现燃煤,也没有烘干炉,该公司采用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的导热油炉烘干,锅炉废气经水浴降尘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车间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生产车间未闻到明显刺激性气味。南安市环保局将于2017525日组织监测有机废气。
    2.
泉州香江纸业有限公司。2017328日,南安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建设技改扩建项目。南安市环保局责令技改扩建项目应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201749日、17日、58日、18日,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建设年产12万吨高强瓦楞纸技改扩建项目,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未发现废水废气排放现象。

部分属实

    1.南安市环保局、石井镇政府责令泉州润翔石业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南安市环保局定于525日组织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进行监测,若超标排放,将责令其停产整改,并依法严肃查处。
    2.
南安市环保局责令泉州香江纸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成后应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后方能投入生产。投产后,将加强对废水、废气的监测,若存在违法排放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195

5290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官桥镇陶美瓷砖加工厂位于泗溪村溪柄自然村,该厂属于“两违”建筑,没有任何环保手续,生产粉尘污染给周围农合果蔬造成危害。

泉州

大气

    1.2017518日,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为减少粉尘和噪音影响,于20175月上旬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在原厂房和宿舍之间搭盖铁皮建筑约60平方米。
    2.
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11月通过南安市环保局审批,尚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2017418日,南安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生产,供电公司、官桥镇政府联合切断其生产用电。2017518日,经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部分生产设备已生锈,现场无生产迹象。
    3.2017
519日,南安市农业局、官桥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厂周边未见农田被粉尘掩埋,距离该厂方圆100多米的农作物叶片、农田土壤上未见明显粉尘;农田上种植的4亩多香蕉树部分叶片泛黄,据现场正在耕作的村民反映,受去年台风、霜冻天气影响,部分香蕉树倒伏,产量受到影响。

部分属实

    1.518日南安市行政执法局、官桥镇政府责令该企业立即拆除新增的“两违”建筑。目前,该“两违”建筑已全部拆除。
    2.5
18日,南安市环保局、官桥镇政府责令该企业在未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擅自投入生产,及时依法查处。

 

196

5293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洛江区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前洋园区阳明路的泉州金田电子线路板有限公司大量的含铜废水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的水质和土壤。

泉州

    2017518日,洛江区环保局、双阳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含铜废水直接排放的行为。洛江区环保局在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以及外排口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生产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总铜,厂区外排口pH值、总铜浓度均达标。

不属实

    江区环保局、双阳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规范贮存、转移处置,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97

5294

投诉人反映:南安市光伏电子信息产业园内的福建南安锦龙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电路板蚀刻铜工艺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泉州

    2017519日,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已停产2个月,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该公司生产车间已基本清空,部分生产设备堆放在角落待出售。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口及废水外排迹象。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霞美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恢复生产,及时组织检查监测,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98

5311

投诉人反映:石狮市鸿山镇邱下村受到祥华漂染厂的污染,该厂的废水暗管偷排,废气长期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水、大气

    1.祥华漂染厂名为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石狮市鸿山镇邱下工业区,主要从事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现主要从事针织布及机织布染整生产,不再从事棉布染整及涂层布生产。生产、生活废水经收集后,通过一条专用污水管道接入伍堡集控区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海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调阅该公司201741日至511日进出水量数据,进出水基本达到平衡。510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现场仔细排查未发现暗管。2017512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染色等产生废水工序未生产,流量计表显示流量为零,未发现流量计后端的污水管道内有污水排放现象。现场该公司正按要求开展雨污分流工作。518日复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雨水管道改造工程已接近尾声。
    2.
目前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为毛絮粉尘、定型机工艺废气。拥有的19台定型机目前有8台安装完成定型机废气热能回收及净化处理系统,其余定型机正在陆续安装。2017512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染色等产生废水工序未生产,流量计表显示为流量零,未发现流量计后端的污水管道内有污水排放现象。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敏感点乌山脚、邱下村达标。

不属实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完成所有定型机尾气净化处理设施的安装并正常运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199

533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潘山村,1.恒星冲床厂,无证经营,噪声影响周边村民休息;2.恒捷造粒厂,排放恶臭刺鼻废气;3.碎石场,粉尘、噪声污染严重;4.养猪场恶臭。

泉州

噪声、大气

    1.“恒星冲床厂、恒捷造粒厂”实为同一家企业,名为晋江市东石镇恒捷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518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冲床冷却水经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噪音通过机器配套减震垫、厂界隔离等方式降噪,但现场噪声较大,再生塑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过滤后外排,生产车间存在一定异味。
    2.
被投诉的碎石场实为刘碎石加工点,主要从事石子破碎加工,属于“三无”加工点。2016314日,该碎石场因违反环保“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被晋江市环保局罚款2万元。2017518日检查时,刘碎石场未生产,2条输送带已被剪断。破碎工序在简易工棚内,一定程度上可以降噪及防尘,现场存放已破碎完成的石子,未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3.
被投诉的养猪场实为刘养猪场,2016912日该养猪场因未依法办理环评等环保审批手续被晋江市环保局罚款7万元。业主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件于2017321日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01754日,晋江市农业局、环保局、东石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养猪场有大中猪100余头、猪苗100余头,生产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外排至周边田间水沟。同日对该养猪场强制取缔,拆除大部分猪舍,并责令业主15日内清栏全部生猪,自行拆除剩余的猪舍。同时,为防止生产废水继续外排,现场利用挖掘机封堵外排口。518日复查时大部分猪圈已拆除,剩余少量小猪正在转移,业主正在整理清空剩余猪圈。

部分属实

    1.2017518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东石镇政府联合依法切断晋江市东石镇恒捷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用电,强制停产整改。2017524日,针对其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行为,晋江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罚款4万元。
    2.
晋江市东石镇政府责令刘某碎石场拆除生产设备,对已破碎的石子堆进行清理,自行关闭。
    3.
晋江市东石镇政府责令刘某养猪场于2017530日前清栏关闭,自行拆除剩余猪舍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

 

200

536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邱下村,祥华漂染厂,冒黑烟,污水直接排放。

泉州

大气、水

    1.祥华漂染厂名为石狮市新祥华染整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石狮市鸿山镇邱下工业区,主要从事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现主要从事针织布及机织布染整生产,不再从事棉布染整及涂层布生产。生产、生活废水经收集后,通过一条专用污水管道接入伍堡集控区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海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调阅该公司201741日至511日进出水量数据,进出水基本达到平衡。510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现场仔细排查未发现暗管。2017512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染色等产生废水工序未生产,流量计表显示流量为零,未发现流量计后端的污水管道内有污水排放现象。现场该公司正按要求开展雨污分流工作。518日复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雨水管道改造工程已接近尾声。
    2.
目前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为毛絮粉尘、定型机工艺废气。拥有的19台定型机目前有8台安装完成定型机废气热能回收及净化处理系统,其余定型机正在陆续安装。2017512日,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染色等产生废水工序未生产,流量计表显示为流量零,未发现流量计后端的污水管道内有污水排放现象。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标,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敏感点乌山脚、邱下村达标。

不属实

    石狮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完成所有定型机尾气净化处理设施的安装并正常运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01

5375

投诉人反映:位于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新营村灯塔的千龙石材厂,大面积占用耕地,无用地审批、工商营业执照、环保许可,日夜生产,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泉州

噪声、扬尘、其他

    该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地址为水头镇永泉山生态科技园区,但实际位置为南安市水头镇新营村灯塔。201535日,南安市国土局针对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立案调查,201541日责令其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罚款3.0704万元。该公司于2015730日缴纳罚款,但拒不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南安市国土局于20151118日将案件移送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2017120日,南安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4万元。27日,南安市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518日,南安市国土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水头镇政府再次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四周均为农荒耕地,未明显发现粉尘外排现象。519日,南安市国土局、水头镇政联合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又非法占用耕地扩建沉淀池等设施。

部分属实

    1.2017518日,南安市经信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责令该公司不得恢复生产,并于2017610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若逾期未自行拆除,将组织强制拆除关闭。
    2.2017
519日,南安市国土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3.
南安市国土局、经信局、环保局、水头镇政府将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停产关闭到位,杜绝“死灰复燃”。

 

202

5385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办门口的广场上每晚跳广场舞,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

    2017518日,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办门口的广场面积约1500平方,附近居民近百人(高峰期近300人)自发出来组织活动,每天活动时间2个小时左右,居民林自行出资购买音响设备免费供居民跳广场舞使用,电源应群众要求由街道提供。

属实

    1.鲤城区浮桥街道办事处与组织者沟通协调,要求活动在晚上9点前必须结束。
    2.
浮桥街道办事处将电源设定在晚上9点钟前自动关闭。
    3.
浮桥街道办事处要求音响管理人员将音箱声音控制在适度范围,同时指派保安人员介入现场管理。

 

203

5396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鲤城区龙宫市场18号花蛤批发店,业主魏某,十几年夜间经营批发海产品,噪声扰民。

泉州

噪声

    2017519日凌晨500,鲤城区环保局、公安分局、行政执法局、鲤中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水产品店主要在店门口进行交易,现场有花蛤清洗、筛选、分装等作业工序,噪声主要来自交易双方在店外筛选花蛤时产生的摩擦声和喧哗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扰民的问题。

属实

    鲤城区环保局、公安分局、行政执法局、鲤中街道办事处责令该水产品店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将交易场所移至店内,不占道经营;严格控制交易期间人员交流声量,不大声喧哗,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204

5405

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新霞社区吴厝围小区,1.与惠安天山广场相邻小区14101112号楼沿街店面,油烟直排下水道,油烟噪声扰民。2.纺织店、木雕加工坊,噪声扰民、臭气扰民。

泉州

水、噪声、垃圾、其他

    1.吴厝围小区共有7家餐饮店,基本情况:惠安县树琴小吃店、周记(阿北)美食城、惠安县泰湘府餐厅三家餐饮店配套了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惠安县佳农牛肉店、惠安县胖胖沙县小吃店、惠安老弟小吃店、惠安县秋婉子闽南小吃店四家餐饮店未配套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
吴厝围小区内没有纺织加工企业,有1家木雕加工作坊,位于小区14号楼101室。新霞社区吴厝围原是城郊结合部的村落,木雕加工是相当一部分村民谋生的手段,也是传统手工产业,城市扩展改造后,大部分村民利用自家住宅或租赁储藏间进行加工生产,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部分作坊还有喷漆工序,生产过程中机台噪声、喷漆废气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目前新霞社区内还有30多家木雕加工作坊,从业人员200余人。

属实

    1.2017520日,惠安县环保局责令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2017610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同时对油烟鼓风机位置进行调整,降低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惠安县环保局、螺城镇政府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否则停业整顿。因城市配套设施滞后,惠安县城区大部分居民小区(含吴厝围小区)店面未统一规划设置油烟高空排放管道,大部分餐饮店只能将油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下水道,导致检查井油烟外溢、管道恶臭等二次污染。惠安县政府将召集住建、市场监督、市政、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专题研究油烟规范排放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2.2017
519日,惠安县政府召集螺城镇政府及县住建、市场监督、环保、行政执法、供电等部门在新霞社区村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对调查摸底的38家木雕加工作坊逐一发放告知书,要求上述作坊切实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严禁午夜间作业,并规范生产,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同时,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趋势,逐步引导村民转产或易地生产,完善相关审批许可手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205

5406

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社山社区未知名洗沙场租用宏发水泥厂厂房,该洗沙场无相关证据,非法机械洗沙,废水排入柴坝坑流入桃溪流域。运输车沿途泥沙遗落,影响居民生活。

泉州

水、其他

    该洗沙场实为福建益众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项目,201622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518日,永春县水利局、国土局、石鼓镇政府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现象,场内洗砂设备已安装完成,沉淀池、污泥池等废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料场堆积有部分砂石、污泥和少量成品砂,厂区周边沿途路面未发现遗漏泥沙。

部分属实

    永春县水利局、石鼓镇政府现场责令福建益众建材有限公司停产,待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方可生产。2017519日,永春县环保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石鼓镇政府联合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防止擅自恢复生产。永春县环保局将在该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时进行立案处罚。

 

206

5414

泉州市南安市码头镇忠美五金电泳厂租用金格造纸厂厂房,忠美厂不按环保要求,环保整改不到位。该厂未经审批增加电泳漆生产线。

泉州

其他

    2017518日,南安市环保局、码头镇政府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主要生产设备及主要生产工艺与环评审批基本相符,现场未发现电泳漆生产线。建有1套处理能力为5t/h的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法定排污口外排。烘干炉废气经水幕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烘干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进入水幕除尘装置,再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烟囱高空排放;喷砂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17521日,南安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污水口排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不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码头镇政府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07

5428

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莲塘许垅格公路边机砖厂,福建南安鸿斌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实心粘土砖,无环保设备,废气直排。

泉州

大气、其他

    2017518日,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联合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生产实心砖的情况,干燥隧道窑产生的烟气经脱硫除尘填料塔设施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

部分属实

    南安市环保局、溪美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该公司恢复生产,及时组织检查监测,如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08

5437

泉州市晋江市罗山街道古塘189号海珠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环保处理直排村中小溪,导致河道淤积,水体黑臭,蚊蝇滋生,夜间污水废气偷排。

泉州

水、大气

    1.20169月,晋江市环保局接到反映该公司环境问题的信访事项,对海珠园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6万元。2016111日,晋江市环保局、电力公司、罗山街道办事处切断该公司生产用电、强制停产。20169月起按月对该公司巡查未发现擅自复产。201758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调阅用电记录显示自201611月起未用电;该公司厂区东北方向是低洼地带,该区域林木茂盛杂草丛生,临近厂区地方没有耕种的农作物,沟渠内未发现废水。
    2.2017
518日,晋江市水利局、环保局、罗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该公司仍未生产。村中小溪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梧垵社区古塘村,属村内沟渠,沟宽约50厘米,穿越村中民房、企业及农田,承担村中农田灌溉、村民生活污水排放功能。目前该小溪沿岸杂草较多,河中无明显淤积,无黑臭现象。2017518日夜间10点,再次对该公司突击检查,该公司厂区漆黑寂静,没有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1.晋江市环保局将继续强化对该公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防止擅自恢复生产,一旦发现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
晋江市水利局、罗山街道办事处责令古塘村组织对沟渠进行清淤疏浚保洁,并规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确保沟渠正常使用功能。

 

209

5440

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街与田安路十字路口大花坛内侧鲤中湖心大厦旁每天晚上9点后2个烧烤摊,食物残渣随意丢弃,油烟扰民。

泉州

垃圾、油烟

    1.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近日的夜间巡查整治中,并未发现湖心街与田安路十字路口大花坛内侧鲤中湖心大厦旁有烧烤摊占道经营行为。
    2.2017
518日,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仍未发现有烧烤摊占道经营行为。

不属实

    1.丰泽区行政执法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将对湖心街与田安路十字路口大花坛内侧鲤中湖心大厦周边加强巡查监控,若发现烧烤摊占道经营,影响周边环境,立即予以取缔。
    2.
丰泽区政府将持续开展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行为整治行动,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有效控制油烟污染,改善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环境。

 

210

5442

投诉人反映:泉州市石狮市锦尚镇将军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及时处理,堆积如山,垃圾流入海域,污染海洋环境。

泉州

水、垃圾、其他

    1.2017518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局、海洋与渔业局、锦尚镇政府现场检查。该生活垃圾填埋场为石狮市2005年前处置生活垃圾的简易填埋场;2009年以来采取挖掘焚烧方式进行处理,已陆续处理约8.6万多吨,但受焚烧厂处理能力限制,加之飞灰处置压力大,挖掘焚烧处理填埋场生活垃圾进度缓慢。
    2.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已建成,土工膜覆盖垃圾山体工程已基本完成,截洪沟和渗滤液导排盲沟等工程正有序施工中。该生活垃圾填埋场与毗邻海岸线最短距离为45米,沙滩海域洁净程度较好,未发现有垃圾散落和污染海洋环境的现象。

部分属实

    1.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督促垃圾焚烧厂的运营企业石狮市鸿峰生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加强焚烧厂日常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利用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富余量,加快填埋场生活垃圾挖掘焚烧处理进度。
    2.2017
2月,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石狮市旧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方案设计》,将对现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同时采取对垃圾山降坡整形,防止山体滑坡,使用土工膜对山体进行覆盖,在山体四周设置截洪沟和渗滤液导排盲沟等工程,做到雨污分流;同时设置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对渗滤液进行规范处理、达标排放。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计划于6月份投入使用。
    3.2017
427日,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委托重庆科技学院对垃圾填埋场旧垃圾进行成分、热值分析,进一步制定完善旧垃圾挖掘焚烧处理方案,彻底消除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托泉州市登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垃圾填埋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待方案确定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环保部门审批实施。同时,安排专人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日常管理,确保符合环保、安全要求。

 

211

508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周宁县咸村镇川中村,辽宁十九局福兴路附近2个垃圾站,臭气扰民。十九局隔壁的未知名茶厂、福兴路路口正对面未知名茶厂,这2家茶厂无证经营,烧煤臭气扰民。福兴路茶厂附近未知名修车场,噪声扰民。

宁德

大气、噪声

    1.川中村2个生活垃圾收集点非清运时段存有垃圾,产生臭气影响周边居民。
    2.
信访件反映的周宁县富茗茶叶有限公司、川中春玲茶厂2家茶厂均使用煤作燃料,未办理环评手续;川中春玲茶厂未建烟气处理设施。
    3.
川中修车场营业修补轮胎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1.520日,咸村镇政府、川中村委征求村民意见后,原有的2个生活垃圾收集点,将其中1个拆除重新选址川中村桥头,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填埋”方式处理垃圾,并在原址上张贴公告告知群众;另1个不再作为生活垃圾收集点,改为收集其他垃圾。
    2.5
17日,周宁县环保局责令周宁县富茗茶叶有限公司、川中春玲茶厂立即整改,在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3.5
20日,周宁县环保局责令川中修车场不得在午间、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防止噪声扰民。

 

212

5092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蕉城区闽川北路金涵乡宏洁森餐具消毒厂,污水排入金溪、臭气、噪声扰民。

宁德

水、大气、噪声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207-2属重复投诉。经查,该项目分离出的废油、食物残留物等未能及时清运。恶臭来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隔油池产生的废油、食物残渣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采样监测外排废水超标。企业周边未发现居民点,不存在噪声扰民。

部分属实

    1.517日蕉城区环保局责令项目业主完成整改: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废油、垃圾临时存放点要做到妥善处置,加强除臭处理,及时清运废油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2.
针对排放口残留废水超标问题,蕉城区环保局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目前企业已停产,蕉城区环保局已启动立案程序,依法给予处置。
    3.
蕉城区政府责成蕉城区环保局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整改。

 

213

5125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寿宁县斜滩镇刘材水电站、下东溪水电站:1.应放水未放水,数据造假,导致河床干枯。2.建水电站的废弃石渣倒在河床内。

宁德

水、其他

    经查,20161月至20172月刘柴电站监控数据基本达标。经518日、19日现场调查核实,下东溪、刘柴电站水库均有生态放水,其中刘柴电站现场调阅数据下泄流量为4.37m3/s(最小下泄流量为1.3m3/s);下东溪电站因洪水冲刷和山体滑坡造成水库下游挡渣坝前方河道砂石堆积,但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不属实

    下东溪水电站已具备安装下泄流量监控装置条件,寿宁县已于201758日将此情况上报省水利厅,待上级相关部门将下东溪电站列入最小下泄流量监控装置安装名单后,督促下东溪、刘柴电站严格执行最小下泄流量规定,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14

5133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城澳村西湖山脚下,泡沫厂,排放黑烟。

宁德

大气

    蕉城区城澳友建泡沫包装厂曾于417日监督性监测中发现有废气超标现象,目前正在停业整改。

属实

    1.该企业已停产,正在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整改。蕉城区环保局已要求该企业认真组织对环保治理设施的整改,整改完成并经蕉城区环保局检测达标后方可正式恢复生产。
    2.
蕉城区环保局将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管力度,防止该项目在废气处理设施未完成整改前擅自复产。

 

215

5145

投诉人反映:两周前举报宁德市城南镇宁泉水产批发市场(违章建设),半夜11点到天亮,几十台增氧机噪声扰民,现在仍有噪声。

宁德

噪声

    1.宁泉综合批发市场外停车泊位较少,市场内运输车辆无法通行,市场内未规划专门的停车区域,海鲜交易运输车辆主要停放在市场门口,海鲜运输车辆自带的增氧设备发出噪音超出国家标准,已构成噪声环境污染。
    2.
宁泉综合批发市场海鲜交易运输车辆停放的时间不定,基本处于随时停放、随时卸货、随时离开,为执法工作带来难度。
    3.
城市规划市政道路白马路用地(政府代征地)至今尚未开工,宁泉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将其利用。

部分属实

    1.2017518日,蕉城区环保局对噪声污染进行了监测取证,并现场要求整改;蕉城区城管执法支队、治违办、城南镇对停放在市场外的海鲜运输车进行整治,要求统一停放至远离住宅区的空地。
    2.
由城南镇和属地派出所,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夜间巡查,一旦发现该市场外靠近住宅区附近有违停的车辆,将立即开展执法,引导车主停放至指定位置,降低噪声扰民。
    3.5
20日上午,市场方(华洲水产城有限公司)向政府提出拟将目前代征地4.5亩平整后作为临时停放车辆,该地块在距现状最远达150米、距民房最近30米的空地上,以彻底解决噪声扰民的现象。该方案经研究,同意在代征地政府未使用的情况下,平整后的代征地不得硬化、不得临时搭建用于临时停放车辆以解决噪声扰民现象。

 

216

517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林聪路6号美伦阳光园对面夏威食品和聚鑫玻璃厂,夜间10点后开始生产,附近都是居民住宅区,噪音严重扰民。

宁德

噪声

    经查,夏威食品在夜间加工水产品过程中厂内冷却塔运行产生的噪声较大,影响周边群众;聚鑫玻璃厂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噪声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部分属实

    1.518日,东侨开发区环保分局针对夏威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的冷却塔噪声扰民问题,责令对冷却塔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杜绝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同时,夏威食品有限公司承诺将冷却塔工作时间由夜间调为昼间,杜绝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2.
东侨开发区环保分局将继续跟踪此交办件的日常监督,并加强对夏威食品有限公司的整改落实情况和鑫源玻璃厂的后续监管,确保工业企业噪声达标排放,避免生产经营过程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17

5180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东侨区金港名都小区,好客来,福安餐馆,聚隆餐饮店占道经营,油烟扰民。小区附近的内河,河水黑臭。

宁德

水、油烟

  1.好客来、聚隆餐厅和福安餐厅占道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
南大塘排涝渠(福瑶路至四孔闸段)工程由于设计方案调整后市城建指挥部与设计单位未能就变更设计费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无法签订设计变更补充合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建设,排涝渠内水体暂时无法排出,处于淤积黑臭状态。

属实

    1.519日上午,东侨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现场责令好客来、聚隆餐厅和福安餐厅进行整改,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前,禁止业主进行烹炒、烧烤和油炸等产生油烟的方法加工食品。待安装完善油烟设备后,在万安社区和物业公司指导下,规范建设油烟排放口,不得影响周边环境。教育劝导经营者不露天经营,责令现场整改,并依法暂扣其占道经营物品。
    2.
针对金港名都小区附近内河黑臭问题。南大塘排涝渠(福瑶路至四孔闸段)工程建设单位东侨市政公司正积极对接设计单位东闽公司,并将按宁德市政府督办意见上报最终增加变更设计费用,由宁德市城建指挥部核准审批后,签订设计变更补充合同,确保项目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218

5186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古田县大桥镇新街东路二支路11号,一品洁消毒餐具服务部,污水直排,臭气熏天,噪声扰民。

宁德

水、大气、噪声

    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污水经简单的沉淀池处理后通过一条长40米、直径100毫米的白色管道排入坑边溪;生产过程中未采取防震减噪措施;厂区内有厨余垃圾散发出异味。

属实

    1.519日,古田县环保局责令大桥镇一品洁餐具清洁服务部立即停止经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
大桥镇政府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大桥镇一品洁餐具清洁服务部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219

5255

投诉人反映:位于宁德市蕉城区的宁泉水产品批发市场,没有及时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设施,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宁德

水、噪声

    经查,市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染严重”现象;蕉城区环保局现场对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废水进行采样,总磷超标。

部分属实

    蕉城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依法处理。

 

220

5258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安惠页岩砖有限公司利民砖厂,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宁德

大气、扬尘

    1.项目煤渣堆放场未采取“三防”措施,车辆进出时,易引起扬尘污染。
    2.
由于项目后评估文本未编制完成,业主单位尚未对隧道窑烘干区域的烟气进行治理。

部分属实

    1.福鼎市环保局于519日责令业主单位立即着手整改,于618日前完成对隧道窑烘干区域烟气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对煤渣堆放区域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对业主单位隧道窑烘干区域烟气未经处理及煤渣堆场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
责成福鼎市住建局、点头镇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做好该项目环保整改工作。

 

221

527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寿宁县下东溪和刘柴两电站下泄流量造假,实际没有放水,造成下游河道干枯,农作物无水灌溉。

宁德

生态

    20161月至20172月刘柴电站监控数据基本达标。经518日、19日现场调查核实,下东溪、刘柴电站水库均有生态放水,其中刘柴电站现场调阅数据下泄流量为4.37m3/s(最小下泄流量为1.3m3/s);水库下游农田基本上处于河道上方,农田灌溉用水主要取自山涧水,两电站建设对灌溉农作物无影响。

不属实

    下东溪水电站已具备安装下泄流量监控装置条件,寿宁县已于201758日将此情况上报省水利厅,待上级相关部门将下东溪电站列入最小下泄流量监控装置安装名单后,寿宁县将督促富源水电有限公司落实到位。
    
下一步,寿宁县将加强监管,督促该企业严格执行最小下泄流量规定,对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22

5305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浣溪村往凤都镇方向有一养猪场,无任何治理设施,污水废气污染环境。

宁德

水、大气

    1.养猪场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工商营业执照。养猪场建有4口沉淀池和2口沼气池,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存在污水超标排放问题。
    2.
古田县城西街道于今年222日对该养猪场环保问题进行了整改约谈,该养猪场已着手进行养猪场关闭拆除清栏准备工作,3月份以来已出售了100多头的母猪,并出售了大部分生猪。

部分属实

    1.419日,经古田县农业局、环保局现场核查作出《关于畜禽污染整治工作督查情况反馈的函》(古农〔201795号),将养猪场列入没有升级改造条件、限期拆除养猪场之一。
    2.4
25日,城西街道组织人员对该养猪场进行现场丈量,经丈量猪舍面积为2479.92平方,达成了拆除养猪场意向。
    3.5
19日,古田县环保局责令该猪场停止排污。城西街道已组织力量督促该猪场抓紧清栏,确保于20175月底前拆除完毕。

 

223

5306

投诉人反映:古田县恒升食品有限公司、辉荣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古田县财富工业小区门口,冷冻机房设备、排气扇的噪声严重扰民。

宁德

噪声

    古田县恒昌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与古田县辉荣工贸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冷冻机房设备运行时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1.2017519日,古田县环保局责令两家公司立即办理环保相关手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
下阶段,古田县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对上述两家公司巡查监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24

5341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霞浦县崇儒乡坪元村,万家福养猪场,污水直接排放,死猪乱扔,恶臭熏天。

宁德

水、其他

    经查,该合作社采用“猪--果”治污模式,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未发现存在渗漏情况,污水无溢出和直排;病死猪采用无害化机械处理,养殖场周边未发现乱扔病死猪;养殖场内气味较大,养殖场外50米已无气味,养殖场周边无村居,不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不属实

    霞浦县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养殖场保洁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225

5364

投诉人反映:宁德市福鼎市桐山街道苗圃小区保障房周边,石板材加工厂、汽摩配件厂、压铸厂、电镀厂等工业企业,造成粉尘、噪声、烟囱尾气、工业垃圾等污染严重。

宁德

大气、噪声、垃圾

    1.福鼎市嘉帆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现场未发现废水废气垃圾排放。
    2.
福鼎市新辉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压铸生产过程产生的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居民。
    3.
福鼎市蔡模具加工点和福鼎市桐山街道王伟模具加工点均属无证、无照加工点,现场未发现废水废气垃圾排放。
    4.
福鼎市丁石材经营部擅自增加加工设备,超营业范围经营,产生的粉尘和噪音影响周围居民,冷却水沉淀后回用。
    5.
现场未发现燃煤锅炉。

部分属实

  1.福鼎市环保局于2017519日责令福鼎市新辉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和福鼎市嘉帆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停产整改,并对两家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福鼎市环保局依法对福鼎市丁石材经营部擅自增加的加工设备进行查封,责令其对污水沉淀池进行清理,停止使用。
    3.
福鼎市环保局于519日将福鼎市蔡模具加工点和福鼎市桐山街道王伟模具加工点两个无照经营行为线索依法移交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取缔。同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个加工点厂房进行查封。

 

226

5418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宏森洁餐具消毒中心,洗涤污水直排金溪,恶臭扰民。

宁德

    1.该件为重复投诉件。经监测,排放口残留废水超标。
    2.
项目生产过程中分离出的废油、食物残留物等垃圾未及时清运,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1.蕉城区环保局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顿,目前企业已停产,蕉城区环保局已对超标排污行为启动立案程序,依法给予处置。
    2.5
17日蕉城区环保局责令项目业主完成整改: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的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废油、垃圾临时存放点要做到妥善处置,加强除臭处理,及时清运废油及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227

5424

宁德市古田县玉田公园东入口往怡心阁方向约200米,虎马将军庙背后有个违规搭建的歌厅,破坏生态,噪声扰民。

宁德

噪声、生态

    1.投诉的“西山村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由于离周边部分群众住房较近,唱歌声音较大,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环境。
    2.
该场所占用林地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林地审批。

部分属实

    1.519日晚8点,古田县城建监察大队与城管执法局、清违办、环保局、城东街道以及“西山村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业主等,召开解决“西山村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唱歌声噪声污染问题的专题会议。会上各单位要求业主进行整改,业主代表陈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开展唱歌活动,只开展其他老年人健身公益活动。
    2.
待“西山村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违法建筑物拆除后,林业部门将责令业主恢复绿化补植。

 

228

5430

宁德市沈海高速宁德段距离小区非常近,部分路段设置隔音挡板仍无济于事,噪声扰民。

宁德

噪声

    沈海高速未安装声屏障,高速公路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属实

    1.福宁高速公司已明确采用绿化隔音降噪处理方案,宁德市园林局已完成绿化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目前,宁德市住建局正在提请宁德市政府组织一次建设各方协调会,具体明确牵头单位、业主单位、建设经费拨付形式等相关细节后,立即开展施工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计划3个月内完成绿化降噪工程。
    2.
福宁公司通过有意识引导分流措施,将大量过境车辆特别大型货车往宁连高速(沈海复线)行驶,减少沈海高速宁德段夜间(夜间2200-凌晨600)的交通量,以减少行车噪音对周边居民噪音影响问题。

 

229

5112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瓯市北门车站斜对面,民丰粮油工贸有限公司、启员粮食加工厂,加工大米,粉尘污染严重。

南平

大气

       2017519日,建瓯市环保局赴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5
15日,接群众投诉,建瓯市环保局对启员粮食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谷壳回收车间的2号布袋除尘设施破损,车间内、车间北向墙外以及进料仓布袋除尘设施周边有积尘,有粉尘外排现象。

属实

        2017515日,建瓯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日产100吨精制米生产项目的生产,并立案查处。
       
建瓯市政府于2017年初计划对北门片区进行征地收储开发,属地芝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地块开展了摸底调查、地块分类、制定征迁方案等前期工作,并要求启员粮食加工厂另行选址完成搬迁。目前启员粮食加工厂正在选址工作中。

 

230

5119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浦城县远兴镇永平村村委会路口边有一家大理石加工厂,粉尘污染严重,占用农田。

南平

土壤、扬尘

    群众反映的是浦城县兴顺石材经营中心兴顺一厂。
    2017
518日,浦城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信访局等单位赴现场检查,该厂正在生产,水喷淋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未见大量扬尘,未见生产废水排放。经监测,该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标。经查,该厂所处的永平丹桂红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为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田。

不属实

        浦城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永兴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监督,督促兴顺一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稳定排放。

 

231

5149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阳区宋慈广场阳光金座楼下有一食品宰猪场:1.凌晨3点到5点噪音扰民。2.5点到8点臭气熏天扰民。

南平

大气、噪声

        群众反映的是建阳区国营企业食品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场。
        2017
5194时,建阳区委、区政府组织区委办、区经信局、环保局等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食品公司屠宰场正常生产,4时至8时未闻到明显的异味。经监测,该屠宰场监测厂界噪声超标;对阳光金座小区监测敏感点噪声,结果超标。

部分属实

        2017519日,建阳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做好隔音措施,减少屠宰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于529日前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区环保局。
       
建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新(迁)建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纳入“十三五”为民办实事项目,在选址、规划、用地、财政资金安排及配套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目前,食品公司屠宰场拟选址潭城街道桥南村辉哥地块Y字型上垅右侧,用地约38亩,项目规模为近期日宰生猪260头、远期500头。待征地结束,林业用地报批后完成发改立项,就能进行招投标程序,进入施工阶段,预计20195月完成。

 

232

5170

投诉人反映:艾妮百货大型空调噪声扰民,佳客来牛排馆照常营业,油烟扰民。

南平

噪声、油烟

    该信访件为重复件。
    2017
52日,延平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鹤街道办事处、消防大队等单位前往现场进行联合执法。
   
经现场勘察,艾妮公司和佳客来餐厅采用彩钢板、金属百叶窗对位于敏感点的空调外机进行隔声降噪。经监测,艾妮公司厂界噪声未超标,佳客来餐厅厂界有一个点位噪声超标,7号楼室内噪声未超标。
    5
3日,佳客来餐厅采取在空调外机与铁架之间增加橡胶垫、拆除外墙上风幕机设备等措施减少噪声源。
    5
4日,经监测,佳客来餐厅厂界噪声未超标。
    5
9日,延平区环保局对佳客来餐厅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佳客来餐厅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经专用管道高空排放。经监测,其油烟排放未超标。
   
艾妮公司和佳客来餐厅存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运营的问题。

部分属实

    518日下午,延平区环保局约谈了该信访问题的群众代表,认真听取与会代表的诉求。
   
延平区环保局责令佳客来餐厅停止营业,另行选址建设;责令艾妮公司停止营业,在2017530日前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同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33

5307

投诉人反映:浦城县东坑水库内大面积的人工网箱养鱼,投放饲料,造成库区水质污染,饮用水受影响。

南平

   该信访件为重复件。
   2017
58日,浦城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水利局等单位赴现场调查。该水库内现有库区面积约900亩,承包给私人进行渔业养殖,以花鲢、白鲢等家鱼为主,也有部分鲈鱼等高经济价值鱼,并存在小规模网箱养殖鳗鱼(约7亩)。该水库未承担供水功能,不属于饮用水源地。
    5
17日,浦城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水利局等单位再次现场调查。东坑水库网箱养殖场位于库区中间,场内有两台饲料搅拌设备,每次搅拌饲料约15kg/台,属小型搅拌设备,且该养殖场上游3.5公里至下游4公里范围内不存在居民住宅,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经监测站,东坑水库库区、水库出水口、库区下游水样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不属实

   浦城县水利局要求东坑水库管理处对库区加强管理,对周边村民做好解释工作。

 

234

5317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建瓯市东峰镇桂林村、井岐村、杨梅村渡口采沙船破坏农田。

南平

其他

    2017518日,建瓯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东峰镇政府等单位赴现场检查。经查,桂林村、井岐村、杨梅村等三处砂场均处于停业整改状态,全部采砂船亦停止作业。桂林村与杨梅村砂场未发现破坏农地现象;井岐村砂场有占用部分农地堆砂现象。
    2017
3月份全面实行河长制以来,建瓯市持续对河道进行全面巡查,督促辖区内砂场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要求,进行采砂作业。
    2017
4月初,建瓯市水利局和东峰镇政府在对桂林村、井岐村、杨梅村等三个采砂场巡查时,发现均存在部分尾碴平整处理不到位的问题,当即口头通知业主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作业。

部分属实

    建瓯市国土局已通知井岐村砂场业主对占用的农地进行恢复。
   
建瓯市政府将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属地管理有关事项,严格落实河长制度,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建瓯市水利局、国土局、环保局和东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将共同监督业主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及砂场的后续规范化管理。

 

235

5318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邵武市经济开发区,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收购“黑木”,排放黑烟,污染环境。

南平

其他、大气

        2017518日,邵武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领市环保局、林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单位赴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常生产,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有运行,未发现有排气筒冒黑烟现象。
       
该公司收购的原料主要有两类,一是松杂薪材,二是竹粉、木粉及松、杉板皮。该公司有建立松杂薪材进出料台账登记,对收购的松杂薪材有按规定及时到城郊林业站办理木材进仓手续;竹粉、木粉及松、杉板皮属木材下脚料,无需办理木材进出仓手续。该公司已对产品进行技改,生产原料由薪材转变为,以薪材为主、竹木粉和杉木皮下脚料为辅。
    2017
521日,邵武市林业局组织邵武市永信木材检验服务中心检验人员对绿源公司内木材进行现场检量。经实地盘仓,该公司薪材库存总数台账数据进行核对,现场检量数量与台账数量基本相符。

不属实

    下阶段,邵武市政府将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邵武市林业局会在日后对绿源公司加强监管,杜绝乱收、乱购现象发生。

 

236

5394

投诉人反映:南平市武夷山市兴田镇汀浒村下箬自然村周**毁林挖山洗沙,造成河流堵塞、河水污染流入崇阳溪。

南平

水、生态

    2017518日,武夷山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信访局、兴田镇政府及兴田森林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周**在兴田镇汀浒村“下箬”山场和武夷山国有林场汀浒工区“际上”山场,毁林采砂面积共计约16.5亩,现场无人作业,挖砂洗沙设备均已拆除。
    2017
413日,武夷山市兴田森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反映兴田镇汀浒村“下箬”山场被非法采砂。兴田森林派出所当日即受理该案,并赶赴现场调查。
    2017
420日,兴田森林派出所聘请的林业技术人员对国有林场汀浒工区“际上”山场及汀浒村“下箬”山场被开垦采砂的山场面积、方位、植被毁坏程度等进行鉴定。
    2017
427日,兴田森林派出所收到本案毁林山场的鉴定意见,当日予以立案侦查。

属实


    2017
517日,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兴田镇人民政府已着手清运残留的挖砂洗沙设备,在汀浒溪流域设立警示牌,禁止非法采砂,并加强对该流域的日常监管,防止该非法采砂点死灰复燃。

 

237

5423

南平市光泽县鸾凤乡武林村干坑新村,郭**、谢**非法毁林推山,郭**废旧塑料加工作坊,废水直排农田沟渠,浓烟刺鼻。

南平

水、大气、其他

    群众反映的是光泽县利民废品收购站。
    2017
518日,光泽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林业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1.
群众反映的林地地块位于鸾凤乡武林村干坑新村边下马家垅,林地权属人原为谢**父亲,20119月病故,现权属为其5个儿子共同所有。该片林地出租给郭**用于建设废旧塑料堆场,经核实共非法侵占林地面积6.82亩。
    2.
现场检查时,利民收购站未生产,配电设施、破碎设备已被查封、断电,但有大量废旧塑料制品露天堆放,异味明显。2017512日,接群众投诉,光泽县环保局对利民收购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投入生产,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配电设施、破碎设备予以查封,并立案查处。光泽县供电公司对其予以断电。

属实

    光泽县林业局对相关责任人非法毁林推地行为立案调查。
   
光泽县环保局将督促利民收购站业主在一个月内拆除生产设备,并进行现场清理;逾期未完成的,将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理。

 

238

5059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楠山村:1.4个养猪场,429号执法人员责令整改,其中3家未按要求整改清理鱼塘的污染物,反而把一个鱼塘填埋,其他鱼塘、沟道未清理污染物。2.有一机砖厂生产红心砖,未被取缔,至今都在生产,造成粉尘扰民。诉求:督促4家养猪场清理鱼塘、沟道污染物。

莆田

扬尘、其他

    1.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5家养猪场污染整改问题:该问题属重复投诉件,429日检查时发现5家养猪场均对下游池塘实施排污,当场要求立即整改。荔城区环保局也已对上述5家养猪场进行立案查处,并多次到现场督促整改,目前已经基本整改到位。
    2.
荔城区北高镇栏山福利机砖厂粉尘扰民问题:经核,栏山福利机砖厂已列入2017年市、区机砖厂和传统砖瓦窑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对象,该机砖厂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与北高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机砖厂拆除搬迁协议书,业主同意于620日前拆除关闭,但其目前仍在生产。

属实

    52日,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5家养猪场均已按要求实施整改。510日,荔城区北高镇栏山福利机砖厂与北高镇人民政府签订拆除协议书,业主同意于620日前拆除关闭并清理该机砖厂。

 

239

5071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日润峰工业区门口,进出车辆飘洒的砂石污染路面,扬尘扰民。

莆田

扬尘

    经核,仙游县鲤南镇辖区内没有投诉人反映的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日润峰工业区,仅有瑞峰工业园区。经现场调查核实,瑞峰工业园区进驻企业目前正在施工的为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正在进行一期工程施工、二期三期正在土方平整。现场确实存在渣土车运输砂土石洒落路面,造成扬尘污染现象

属实 

    1.518日,元生智汇公司施工单位立即清理被污染的路面。责成元生智汇公司督促施工单位完善“五小”工程施工,确保车辆不带泥土上路。施工单位承诺园区道路由其自行保洁,使用洒水车每日三次冲洒保持路面整洁。
    2.
仙游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超载、超高及滴洒漏的车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执法,对违规车辆进行暂扣并予以行政处罚。

 

240

5078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湖东村三组:1.未经审批,挖山取土出售。2.湖东村224县道路边水泥搅拌场,未经审批,占用耕地,该企业四周无围挡,粉尘扰民,污水直排在224县道路面。

莆田

水、生态、其他

    1.20169月,秀屿区埭头镇国土资源所发现黄在秀屿区埭头镇大蚶山采石取土,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埭头镇人民政府请求牵头组织予以强制拆除,后该采石场停止开采。330日,埭头国土资源所再次巡查发现该业主继续盗采,当场发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撤走人员及开采设备;331日,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开采场进行执法,摧毁作业挖掘机。目前该开采点已关闭取缔。
    2.5
18日,秀屿区环保局会同埭头镇人民政府对盛固搅拌站进行现场检查。该搅拌站正处于生产状态,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水泥罐为全封闭,未发现有水泥粉尘外扬;但场内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部分粉尘外扬影响周边环境。靠近民房一侧已采用彩钢板进行封闭,围挡高度达3.2米。根据盛固搅拌站验收监测报告,该搅拌站厂界外粉尘达标排放。

基本属实

    1.秀屿区埭头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并督促黄做好复耕工作,防止其继续开采。
    2.5
18日,秀屿区环保局对盛固搅拌站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搅拌站立即停止生产,限于531日前对场地四周建设围挡,并设立喷淋设施,及时对场地进行喷淋,对原料(石子、沙子)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产生的粉尘影响周围环境。
    3.5
21日秀屿区国土部门对黄建海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

 

241

5082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新度村东店的小河堵塞、变窄,水体黑臭。

莆田

水、其他

    经查,东店沟系新度镇渠桥河支流,因渠桥河上游水位近年来不断下降,主河道河水无法流入东店沟,导致该支流淤积严重;同时,河道沿岸部分群众往河里乱扔垃圾,个别群众侵占河道进行违章搭建,导致东店沟变窄。

属实

    1.518日,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新度村村委会已组织力量对东店沟河道违章建筑、沿岸垃圾、河面漂浮物等进行全面清理,现已清理完毕。组织在东店沟上游进行临时抽水,冲刷河道淤积,对中下游河道进行全面清淤,对桥梁涵洞进行应急疏通,涵洞现已疏通流动,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河道日常保洁工作。
    2.
荔城区水务局已将渠桥河河道列入2018年全区水利建设工程包计划,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对渠桥河及其支流进行彻底疏通整治,预计2017年年底完成方案设计,2018年开工建设。

 

242

5101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城厢区下花华林工业区,茂隆鞋服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生产时排放刺鼻废气,影响周边小区。

莆田

大气

    经核,莆田市茂隆鞋服有限公司位于福建莆田华林经济开发区,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分别于20069月、20081月经莆田市环保局审批,已经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检查中发现茂隆公司厂区内另有5家租赁企业正在加工生产,5家企业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519日上午,城厢区环保局联合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厂界周边的废气进行布点监测,根据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非甲烷总烃浓度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1.责令停止生产。518日,城厢区环保局对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5家企业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
进行立案处罚。520日,城厢区环保局启动立案处罚程序对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5家企业分别进行立案查处。

 

243

5106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1.大型垃圾场,建在山坡上,垃圾露天堆放,臭气影响旁边粮食仓库及周围居民,下雨天渗滤液以及垃圾残渣到处流。2.几家机砖厂,排放废气,仍未拆除。

莆田

垃圾、大气

    1.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垃圾中转站:经排查,由于荔城区黄石镇为30万人口大镇(含流动人口),日常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多,高峰期时车辆须在站外排队等候卸车,在等候过程中偶有个别车辆出现垃圾污水滴漏;也由于该垃圾中转站处理能力有限,造成垃圾转运站垃圾小部分积压。同时随着高温季节来临,生活垃圾容易发酵变质,加剧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
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几家机砖厂排放废气,仍未拆除问题。经排查,黄石镇天马村共有4家机砖厂,均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排放的烟气和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垃圾转运站:从516日起运往圣元垃圾发电厂的垃圾量增加,现已逐渐消耗,于520日之前清理完毕。下一步计划在该垃圾转运站周围建设围墙,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完善该转运站建设,增加空气对流减轻垃圾气味,增加垃圾运输车辆的停放空间,在转运站门前空坪砌筑围墙,使转运站成为相对独立系统,减少垃圾运输车辆对周边交通的影响;转运站污水已接入三格化沉淀池并及时用吸粪车抽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场地一天一清洗,三天一消毒制度;提高环卫工人的环境卫生意识,督促其按顺序,在围墙内停放垃圾车。硬化垃圾车停放场,在出现垃圾车辆垃圾污水滴漏时,便于及时清洗,同时将冲洗的污水统一收集后抽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防止污水滴漏渗透至地表,造成污染。
    2.
荔城区黄石镇天马村4家机砖厂整治情况:2家机砖厂属于福建省省道联十一线项目征迁范围,近期即将予以拆除。2家机砖厂属于五小行业整治对象,已签约拆除协议书,将于620日前关闭拆除。4家机砖厂在关闭拆除期限之前,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4家机砖厂责令业主在关闭拆除期限前加强管理,采取措施降尘抑尘,减轻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44

5139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盖尾镇东许村村后有家养鸭场,大概1万只鸭子,散发臭味,蚊蝇丛生,粪便随意排放,污水流到小沟,污染地下水。

莆田

水、大气

    仙游县环保局已于59日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村庄农牧公司废水储液池出水管道接口损坏脱落,部分废水直接外排,外引到周边农田施肥的部分管道没有连接,存在断头管,污水漫流到周边农田沟内,已影响周边环境。仙游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5
19日,仙游县环保局会同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村庄农牧公司采用铺设垫料来收集清理鸭粪堆肥,现场未发现粪便随意排放。此外,该公司也已按要求对废水储液池出水管道接口进行修复,并更换了破损的排污管道,但其果、林施肥管网的布设仍需进一步完善。

属实

    仙游县环保局已依法对村庄农牧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按要求对废水储液池出水管道接口进行修复,并更换了破损的排污管道。下一步,将继续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布设果、林施肥管网,做好场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维护,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245

5165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警民路,黄印刷厂无证经营,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

莆田

大气

    该信访件为重复投诉件。被投诉对象位于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黄巷328号,房东黄把厂房租赁给三人作为油印加工厂。现场检查发现三家油印加工厂均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且在东侧龙眼树林存在污水渗漏现象(化粪池)。424日,市环保局联合区环保局针对三家油印加工场的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查封并已责令停产。区环保局、国欢镇工作人员分别于57日、518日再次进行现场检查,三家油印加工场依然处于查封停产状态。

不属实

    424日,莆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联合涵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三家油印加工场的环境违法问题已实施查封、责令停产并已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246

5168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卓东村第一生产队海滩上,卓养猪场占1.3万平方米,存栏3000头,废水直排大海,猪粪露天堆放于厂区西侧和北侧,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

莆田

水、大气

    经查,富康公司养猪场占地面积共22.42亩,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共有猪舍10幢,存栏生猪约1500头,处于养殖状态。产生的养猪废水经管道和排污沟收集后进入集水池,由集水池排入2个沼气池,沼气池沼液排入沼液池,再经搅拌池与猪粪搅拌后,使用PVC管(末端为软管)抽取到舍外发酵舍消纳;集水池边上有多袋清理装袋的猪粪未清运。520日富康公司提供其厂界及周围敏感点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富康公司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不属实

    518日,秀屿区环保局立即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富康公司立即对集水池边的装袋猪粪进行清理;限其于520日前完成搅拌池到舍外发酵舍间软管问题整改。现该公司已整改到位。

 

247

5188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秀峰村五里岭村组边的渝州建材有限公司,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污染严重,无治污设施,距离居民区仅5米左右。

莆田

大气、其他

    经查,该公司厂界距离居民区30米左右,现场正在生产,有六条隧道窑(三条烘干、三条烧结),生产原辅材料为海土、建设废渣土、煤渣,现场产品为实心砖及烧结多孔砖两类产品。该公司于2015113日与福建世纪东南环保有限公司签订环保治理设施施工建设合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配套酸碱中和及湿法除尘方式脱硫、除尘后通过50米烟囱高空排放。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废气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正在向仙游县环保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属实

    520日,仙游县环保局向渝州建材公司发出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于620日前完成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并对其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仙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枫亭镇人民政府已于521日对该公司实施断电处理,在其未依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情况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48

5195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坂梁村五六家村民养殖场,养鸭上万只,没有治污设施,污水异味扰民。

莆田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坂梁村有五个养殖场,这五个养殖场均位于禁建区,且没有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五个养殖场均在坂梁村龙眼树林中,用铁丝网圈养,场界周边无河道水沟,距居民区较远,鸡鸭粪便直接排放龙眼树林,直接利用。这五个养殖场没有配套环保处理设备,禽粪没有经过处理,有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55日向坂梁村五个养殖户送达关停告知单。59日五个养殖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于5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目前,五个养殖场已清理了大部分鸡鸭。519日,涵江区农业局、环保局、江口镇人民政府责令这五个养殖户停止养殖。涵江区环保局向村民傅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向村民刘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涵江区环保局将于整改期限(7天)后组织后续复查,若发现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涵江区环保局将依法启动立案程序。涵江区将继续跟踪巡查,若发现五个养殖场不按承诺书约定清理所养畜禽,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249

5196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囊山寺附近,有人破坏生态林,私建公墓。

莆田

生态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囊山寺附近公墓共有2处: 
    1.2003
年至2009年期间,江口囊山寺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林地建设公墓,经鉴定,占用林地面积8.2亩。2010816日,涵江区林业局已对江口镇囊山寺擅自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2015
年年底至20173月,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涵江区江口镇农山村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区及停车场。经鉴定,涵江区江口镇囊山村福宝陵园坟墓区占用林地面积12.4935亩。2017417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对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属实

    1.涵江区林业局已于2010816日对涵江区江口囊山寺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建设公墓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由于囊山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区林业局已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经委托福建中信司法鉴定所鉴定,涵江区江口镇囊山村福宝陵园坟墓区占用林地面积12.4935亩。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于2017417日对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事后莆田福宝陵园有限公司在占用的土地上进行了植树恢复。

 

250

5242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警民路黄是一家黑工厂,没有任何手续,处于居民区,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莆田

水、大气

    该信访件为重复投诉件。被投诉对象位于涵江区国欢镇黄霞村黄巷328号,房东黄把厂房租赁给三人作为油印加工厂。现场检查发现三家油印加工厂均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且在东侧龙眼树林存在污水渗漏现象(化粪池)。424日,市环保局联合区环保局针对三家油印加工场的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查封并已责令停产。区环保局、国欢镇工作人员分别于57日、518日再次进行现场检查,三家油印加工场依然处于查封停产状态。

不属实 

    424日,莆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联合涵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针对三家油印加工场的环境违法问题已实施查封、责令停产并已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251

5257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吾春洋村路口进来约100米处的繁荣大厦内有一姓杨的四川人做喷漆加工,白天不做晚上做,污染很大。诉求:请查处。

莆田

大气

    517日,涵江区环保局、江口镇对该加工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加工厂正在生产经营,喷漆工序喷淋、引风设备同步运行,废气能得到处理。漆渣、油漆包装桶及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建有专门储存点,标志规范,台账已建。喷漆车间外(厂界内)喷淋水部分收集管沟封闭不到位。

部分属实

    517日,涵江区环保局、江口镇要求该加工厂立即对喷漆车间外(厂界内)喷淋水收集管沟封闭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252

5279

投诉人反映:莆田涵江区石庭穿过村庄的河道,从石农路南段至动车铁路附近,存在大量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希望有关部门限时清理,改善环境。

莆田

垃圾

    518日,涵江区执法局、环保局、江口镇人民政府对举报件中所述的地方进行现场核实,在石农路(从南端起点至白家村段,以及周边地区)路面均未发现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但在石农路与动车铁路交叉路段旁灌溉渠发现垃圾漂浮现象。

部分属实 

    518日,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发现的水面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现已清理到位。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垃圾定点投放,不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

 

253

5289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区凤凰山街道顶社路尽头的一处楼盘,开发商是福建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夜施工,中午、夜间都机器轰鸣、打桩声不断,噪声扰民,多方投诉都无结果。

莆田

噪声

    1.519日上午,城厢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实,港峰商住楼项目施工单位辉龙建设公司正在打桩施工。城厢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
2016823日以来,城厢区环保局共接到莆田市“12345平台”批转4件关于该工地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城厢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均依法进行现场查处,并及时反馈情况。经莆田市“12345平台”工作人员回访投诉者,投诉者均对城厢区环保局的查处工作表示满意。

部分属实

    1.城厢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责令港峰商住楼项目施工单位辉龙建设公司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在午间12:0014:30、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如因生产工艺特殊确实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须依法办理报批手续,并公告周围居民。
    2.
城厢区环保局已组织执法人员每天对该工地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辉龙建设公司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和夜间从事高噪声作业,确保工地施工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254

5395

投诉人反映:莆田县仙游县西苑乡凤山村新厝组村民陈在当地呗口里往小坑方向修建大型养猪场,滥伐树木,破坏生态;粪便污水随意排放,造成周围土壤富营养化,臭气熏天,蚊虫泛滥;污水处理排向水库,污染水库。

莆田

水、土壤、生态

    1.经调查,陈金凤在凤山村呗口里往小坑方向修建养猪场,该养猪场位于山坑里,未发现滥伐树木,但存在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2.
经核,该养猪场已建成猪舍一幢占地90多平方米,还在建设二幢。经现场统计该养猪场里面有母猪14头,猪仔20头,存在粪便污水随意排放,但该养猪场刚建60天左右,未造成周围土壤富营养化、臭气熏天、蚊虫泛滥。
    3.
该养猪场四周没有水库,且该养猪场刚建60天左右,未发现污染水库。

部分属实

    仙游县西苑乡人民政府已于519日已责令陈金凤停止正在建设中的养猪场,同时下发畜禽整治整改通知书,责令陈金凤522日前关闭并拆除该养猪场,现已拆除到位。对于该养猪场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仙游县林业局已依法立案查处。

 

255

5443

投诉人反映: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边防路靠近牙签厂边的内河,居民填河违规建设房屋,将生活垃圾和污水直接排入河中,导致河水黑臭,影响居民生活。

莆田

水、垃圾、其他

    经核实,涵江区三江口镇双霞村李金泉在望江河三江口段河岸护坡旁填占河道(宽1米,长2.5米)用于栽种花卉。该河段旁也确实存在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和污水直接排入河中现象。

属实

    519日,涵江区三江口镇组织保洁队伍对该河道河面漂浮垃圾进行打捞,目前,河面漂浮垃圾已清理完成。涵江区水务局、执法局、三江口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对李金泉占用河道栽种花卉的地块予以拆除。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通知户主自行拆除排污口并建造三格式化粪池对污水进行处理。

 

256

5055

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坪头村,绿芝缘高塔肥业,像雪花一样的粉尘四处飘落。

龙岩

扬尘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绿之缘高塔肥业有限公司。
    1.
该公司项目经环报审批,目前正申请办理验收。
    2.2017
35日,该公司停产整改,因设备调试需要于59日向连城县保护局申请开机调试,经连城县环保局同意,该公司于516日开机调试,并于517日中午停机。
    3.
在开机调试期间,高塔1011.12楼及顶楼发现有无组织雾状漂浮物(为熔溶槽及造粒工序水蒸气),无黑烟产生,高塔外未发现有粉尘飘出。
    4.2016
9月,经监测该公司氨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连城县政府已责成企业抓紧完成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调试,及时委托有资质机构对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257

5160

龙岩市永定区湖雷镇竹兰村,赖某养猪场,存栏2000头,没有环保手续,偷排污水,污染水源,影响居民生活。

龙岩

    永定区湖雷镇竹兰村赖养殖场,位于限养区,目前存栏数不到300头。
    1.
该养殖场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63月列入湖雷镇规模养猪场提升改造项目,并于201611月通过升级改造项目验收。
    2.
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废水经抽灌设施抽至周边自有的竹林、山林进行浇灌,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现象,已经达到零排放标准。现场核查,该养殖场没有污染水源,对居民生活无影响。

部分属实

    1.永定区环保局就该养殖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场停止建设,限期3个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2.
永定区政府已责成湖雷镇政府对该养殖场实行常态化管理,强化巡查监管,防范违规偷排、漏排行为发生。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258

5161

龙岩市漳平市吴池乡吴池村,卢某养猪场,存栏1000头,没有环保手续,废水直排九龙江,污染水源。

龙岩

    被举报对象为卢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存栏生猪360头。
    1.
该养猪场采用人工清粪,污水处理方式:废水→沼气池(1100立方米)→氧化塘(3个共1300立方米)→浇灌周边农田(50亩)。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现象。
    2.
该养猪场已与漳平市吾祠乡签订协议书,拟于526日前自行拆除。

不属实

    漳平市政府已责成吾祠乡政府跟踪落实该养猪场清栏、拆除进度,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全面拆除完毕。现该猪场已拆除。

 

259

5191

龙岩市上杭县南阳镇黄坑村村民某,在村庄内违法采沙多年。

龙岩

其他

    据调查,201511月至20165月期间,丘先后两次通过小型抽砂泵、简易人工筛子等工具擅自在黄坑溪进行河道抽砂。上杭县水利局、南阳镇政府发现后分别于20151127日,20165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丘军玉违法抽砂行为进行了制止。通过日常河道巡查及走访周边群众了解,20166月份至今,黄坑溪未再发现河道违法抽砂等行为。

不属实

    上杭县将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60

5215

位于龙岩市连城县新泉镇的福建省新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并取缔该厂。

龙岩

大气、噪声、扬尘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新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原连城新宏达矿冶有限公司)。
    1.
该公司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并验收。
    2.
该公司自20173月至今未进行生产。经核实,该公司项目无组织排放源强与村庄距离大于200米,卫生防护距离200米内共有两栋民房,为20096月、20106月期间在防护距离内抢建,属于违法建筑。目前,原房屋户主已搬离。
    3.2010
5月、2014322日、201441日、2015430日、20161110日,在该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采样监测,各污染因子达标排放。

不属实

    连城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监管,确保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261

5223

龙岩市新罗区龙腾中路448号城市中心花园小区业主樊某在小区C3C4号楼之间的原华莲居委会社区办公用房变更为餐饮厨房,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龙岩

油烟

    516日,当事人樊于当日清空存放在该处的物品并搬离;518日,市执法局再次前往该处调查,该社区用房为空置状态,该处钥匙已由华莲社区收回。现场未发现有人占用该社区用房作为餐饮厨房,不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不属实

    龙岩市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加强与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效。

 

262

5236

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龙州工业园区的日平工贸气体公司,雨污未分流,电石尾渣堆放场离公路太近、三防措施不规范,污染环境。诉求:请查处。

龙岩

水、大气

    1.信访件反映为龙岩日平工贸有限公司,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并验收。
    2.
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该公司建有8个沉淀池及1个应急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电石尾渣堆放于厂区东侧,紧邻龙州工业园区民园路,场地已硬化,建有160平方米的顶棚遮挡设施。
    3.
该厂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电石尾渣露天堆放,三防措施不规范。

属实

    1.新罗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限2017615日前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和堆厂“三防设施”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
    2.
新罗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切实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内同类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同时要求企业完善环保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约谈1

263

5244

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东路80-1501住户地底层煤炭间炸油条,噪声油烟扰民。诉求:请查处。

龙岩

噪声

    新罗区登高东路80-11501室户主邓,在其底层杂物间内存放水桶、脸盆等物品若干,电磁炉一个,杂物间门口摆放简易煤气灶一个。据当事人陈述,杂物间用来存放物品,门口简易煤气灶用于炸油条。

属实

    龙岩市执法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在杂物间炸油条行为,当事人于当日已将电磁炉、简易煤气灶清除并搬离。下一步,龙岩市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并加强与社区居委会沟通协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效。

 

264

5256

龙岩市漳平市新桥镇新桥村龟池自然村的机砖厂,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龙岩

大气、扬尘

    1.被举报对象为漳平市新桥机砖厂,是6门轮窑生产线,设有对滚机一台、搅拌机一台、制砖机一台、切坯机一台、小叉车两部、晒坯场两幢和配土场一幢。
    2.2017
31日,漳平市生态环保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下达停产通知书后,该机砖厂全面停止了生产,但该机砖厂于516日擅自恢复生产。

属实

    519日,漳平市环保局对该机砖厂生产线进行查封。机砖厂业主陈承诺在7日内拆除生产机砖流水线机器和砖窑。漳平市政府已责成新桥镇政府对该厂拆除工作进行跟踪落实,若逾期未按照承诺拆除,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现该机砖厂已拆除。

 

265

5266

永定闽福水泥有限公司的矿山距离村民房屋只有200米,噪声振动影响了村民的生活。

龙岩

噪声、其他

    被举报对象为永定东兴矿业有限公司西坑石灰石矿山,公司生产许可证、采矿证、安全标准化、环评竣工验收等各种证照齐全。
    1.
该矿山最近爆破点距离居民区为375.2米,达到国家爆破安全警戒线300米的要求;20101月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对该公司西坑石灰石矿西矿段进行了爆破振动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各自结构建筑物限定的安全允许振动速度值,对所在建筑物结构不会构成破坏性振动效应。
    2.2017
518日下午,永定区环保监察大队组织人员对离矿山最近的住户陈家旁进行现场监测,测得昼间噪声值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不属实

    永定区政府已责成龙潭镇政府将及时将噪声监测结果向附近居民公示并宣传,争取当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维护良好的企民关系;同时,责成区环保、安监等部门加强对该矿山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该矿山生产符合环保各项要求。

 

266

5324

龙岩市连城县赖源乡牛家村郑地丰华石英厂,名下矿山开采过程中,毁坏林地约60亩;选矿场未批先建,在河流上游占用河道违规建设;污水直接排入河流。

龙岩

生态

    被举报对象为连城锋华硅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技改项目20174月经环保审批,尚未验收。
    1.2015
310日,该公司项目未批先投产,被连城县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并立案处罚,目前已结案;国网福建连城县供电公司自2015319日起对该厂停止生产性供电,该厂至今未生产,无污水排放。
    2.
该公司非法占用林地7.8045亩,连城县林业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目前规划使用5.11公顷的林地正在福建省林业厅复审。
    3.
经连城县水利局实地核查,未发现该厂在河流上游占用河道违规建设的情况,但存在往桥下游右岸堆放砂土、弃土影响行洪的情况,已现场责令其清除。

部分属实

    1.连城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
    2
.对堆放砂土、弃土影响行洪的问题,连城县水利局现场责令该厂清除,现已清理完毕。
    3.
连城县政府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267

5372

龙岩市长汀县河田镇窑下村:森宝公司建设三个大型养猪场,占用山地500亩以上,污水排放导致田地无法种植。污水从下斜河流入汀江,污染地下水,影响饮用水。

龙岩

水、生态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森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属可养区范围,在长汀县河田镇窑下村设有3个子公司,即长汀县森辉有机肥有限公司、福建天辉畜牧有限公司、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建有五个种猪场。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有环评审批、验收及用林、用地许可等手续。
    1.
福建森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第一种猪场,现存栏种猪751头;福建天辉畜牧有限公司第二种猪场,现存栏种猪735头;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第三种猪场,现存栏种猪716头;福建天种森辉种猪有限公司第四种猪场和第五种猪场,现存栏种猪共703头。
    2.
该公司列入了长汀县2017年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采用零排放模式。五个种猪场共设有污水处理站3座,养殖污水通过3座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抽浇灌系统输送至山上的果园、牧草基地、水保林等吸纳。经现场核实,环保设施有运行。
    3.
长汀县林业部门批准该公司使用河田镇窑下村林业用地2251.397亩,所建猪场均在已审核审批林地范围内,未发现少批多占、越界等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4.
经监测该公司下游大潭小桥断面总磷、COD、氨氮超标;河田镇窑下村两户村民的自备水井达到地下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1.201756日,长汀县环保局责令森辉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罚款1万元,目前已整改到位。
    2.5
19日,长汀县农业局责令该公司于2017531日前,重新合理布局抽浇灌系统输送管道,将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均匀输送至山上的果园、牧草基地、水保林等,确保全部被吸纳,防止流入山底水沟。
    3.
长汀县政府责成县农业局、环保局和河田镇政府加强监管,确保该公司于2017930日前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任务,并接受水质监测;若未按时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将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强制拆除。
    4.
长汀县政府责成河田镇加快行政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进度,于2018年底前将窑下村村民生活污水基本纳入管网,进入河田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68

5376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新祠村书记杨某碎石场,位于新祠收费站往适中镇霞村方向300米处,日夜生产,粉尘污染严重。

龙岩

扬尘

    被举报对象为新罗区适中镇新祠村林坑废弃石破碎加工项目,该项目负责人为谢、合伙人黄,并非新祠村书记杨
    1.
该项目20164月建成投产,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未办理环评手续,也没有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2.5
19日上午,新罗区林业局、矿管办、环保局,新罗土地分局、适中镇等有关单位联合,依法对该石料破碎厂进行了拆除。

部分属实

    1.新罗区林业局已对谢、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2.
龙岩市国土监察支队已对谢、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立案调查,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3.
新罗区环保局已对谢、黄立案查处,依法处罚。

 

269

5377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 1.象山村银场坂矿山、象山村与丰田村交界的“壁路溪”矿山、象山村水源地与竹华村交界处矿山、丰田村及永福龙车四村交界处矿山,这三处矿山在水源头溪边,雨天水土流失污染水源。2.丰田村上游大型养猪场虽在整改,但雨天整条河道污浊一片。3.丰田村南坑属河流中游山头四周养猪场有10多家、象山村养猪场有三四十家。4.林东方和林富财的象山村“社前坑”石灰石矿洞及石子破碎场、下隔石子场污染严重。

龙岩

水、生态、其他

    1.被举报矿山为银场坂非法开采银矿点、福建省铁城矿业有限公司象山铁矿、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后坑铁矿。这三家企业均停采2年以上,硐口林草全覆盖,弃渣场林草部分覆盖,溪水水质清澈,不存在水土流失造成污染水源问题。
    2.
丰田村上游大型养猪场(存栏1500头以上)有三家,分别为新罗区润达养猪场(存栏2000头)、龙岩市龙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存栏2300头)、龙岩市星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存栏1600头),属于限养区,附近没有水源地,离居民区较远。新罗区润达养猪场已完成环保设施改造且预验收合格;龙岩市龙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已列入今年省级生猪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目前已签订了治污协议,采取异位发酵的治污模式,近日即可动工;龙岩市星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已签订污水治理技术合同,现已完成设备安装,预计64日可投入运行,但该公司第一级储液池(旧)于518日下午破裂,造成储液池内污水渗漏,漫灌农田。检查当天未下雨,河道不会污浊,适中镇日常巡查未发现丰田村上游大型养猪场雨天有偷排行为。
    3.
丰田村南坑属河流中游山头四周养猪场有8家,均属于限养区,附近没有水源地,离居民区较远。除1户养猪场已完成标准化提升改造并投入使用外,其余7户未完成提升改造。新罗区一家农场储液池未硬化,废水未配备抽灌电机,养殖废水漫灌,新罗区另一家农场未配备储液池,污水外排至场边水沟。
    4.
象山村辖区内规模化养猪场有22家,属于限养区,附近没有水源地,离居民区较远。仅2户养猪场已完成猪场标准化提升改造,其余20户养猪场尚未完成提升改造。
    5.
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社前坑石灰石矿,自201412月采矿证到期以来停产至今,未发现生产迹象,南矿段和北矿段2个硐口无涌水流出,硐口林草覆盖;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下隔碎石场,该碎石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于2014年开始处于停产状态,碎石场内无堆放生产原料,设备均未接入电源,现场未发现造成污染水源的问题。

部分属实

    1.新罗区政府责令丰田村星航公司、3家家庭农场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并立案调查,各处罚款1万元。
    2.
新罗区政府责成适中镇下达通知,要求南坑属河流中游山头四周尚未完成提升改造的7户养猪场及象山村尚未完成改造的20户规模化养猪场于525日之前减栏,同时加快标准化提升改造进度,待标准化提升改造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再根据生猪总量控制原则签订限养协议书,并确保不得超量养殖。
    3.
新罗区政府责成适中镇跟踪落实猪场清栏及标准化改造情况,并组织生态环保执法中队和猪场挂钩干部,加强日常巡查,责成区农业局、环保局、龙管委组织人员随时进行督查,一经发现改造期间养猪场污水偷排、漏排、直排等行为须严肃依法查处。
    4.2017
520日,新罗区环保局责令下隔碎石场于2017525日前将生产设备拆除,自行关闭。若未能按期拆除关闭的,新罗区政府将依法组织对其实施强制关闭拆除措施。现石场已关闭。
    5.
新罗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矿管办、环保局、适中镇等有关单位履行环保监管职责,加大矿山企业日常巡查力度,对无证开采、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270

5383

龙岩市永定区湖坑镇六联村大陂头自然村:1.村民李某在环兴楼右边沿河床砌了道长约200米、高近1.5米围墙,占用河床湿地。2.另一村民毁林占地,侵占集体土地十几亩建青瓦台山庄,污水长期沿公路排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3.从码头到乾权自然村老路途中,有一林姓村民在平房中养猪,污水直接排入景区河流中,散发臭味,污染河水。

龙岩

水、大气、生态

    1.被举报河滩地由河水冲刷形成,十几年前村民便在上面种菜,后被河水冲垮,导致所种植的蔬果绝收并引发水土流失。为防止河水冲刷菜地,造成菜地塌方,两年前,村民李在该地块靠河边缘砌了长39.7米、高1米护坎予以防护。该护坎对河岸的水土保持有一定的防护作用,不影响河道周边环境。
    2.
青瓦山庄。经核查,青瓦山庄占地面积1077.18平米,非法占用耕地200平方米,非法占用林地开建机耕道1250平方米。该山庄废水通过排污管道统一收集至沼气池,后经沉淀池沉淀后流至净化池处理排放,未发现污水沿公路直接排放现象。
    3.
养猪场,属于禁养区。该猪圈面积50.3平米,养殖母猪1头、中猪7头、小猪15头。

部分属实

    1.永定区国土局对青瓦山庄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立案调查,将依法处罚,并责令其两个月内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永定区林业局对青瓦山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调查,处125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于20182月底前恢复原貌。
    2.
永定区湖坑镇政府责令林寿德户于2017520日前自行清栏到位,现该户已全部清栏。下一步,湖坑镇政府将加强巡查,防止恢复养殖,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3.
湖坑镇党委因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约谈1人,诫勉2人。

约谈1人,诫勉2

271

5384

龙岩市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新风村。一.新山组村民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到田里。2.新山组另一村民在水源头养猪很多头,污水直排水体。

龙岩

水、大气

    1.其中一家猪场,属于禁养区关闭猪场复养,存栏生猪23头。该养猪场粪污直排至自家300平方米的池塘(池塘周边为农田),池塘未设置有外排口。若遇降雨量较大等特殊天气时该池塘的水会溢出。
    2.
另外一家养猪场,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属于禁养区关闭猪场复养,存栏生猪8头。该养猪场粪污经沼气池(10m3)后排入附近边沟,未发现外排口有沼液排放,但能看出有排放痕迹。

部分属实

    1.519日,上杭县官庄畲族乡组织对两家养猪场进行拆除,现已全部拆除完毕。
    2.
上杭县官庄畲族乡党委就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不力问题,约谈11人。

约谈11

272

5404

龙岩市永定区高头乡高东村洋古南往田禾塘路边有1个养猪场,田禾塘村内有2.3个养猪场,臭气扰民,污水导致河水边浑浊。

龙岩

水、大气

    1.其中一家养猪场、江象才养猪场属于田禾塘村内禁养区,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拆除。
    2.
另外一家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存栏72头,建有沼气池,污水没有直排河流。该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内250头以下的养殖户,52日与高头乡签订承诺书,承诺于59日前关闭,但尚未关闭。

不属实

    1.高头乡政府已责成江金贤立即清栏并关闭养猪场,519日上午,江金贤户已按要求清栏完毕,并实施关闭。
    2.
高头乡党委因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约谈2人。
    3.
永定区政府责成高头乡政府,加强巡查,严防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发生。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养殖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约谈2

273

5409

龙岩市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的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1.钢管厂距离沁园小区10米,噪声、废气扰民。2.铜板带厂废气污染严重,污水处理设备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废水排入河里。该厂每隔10天左右装卸液氮等剧毒危险品,残余氨水直接外排。多次投诉,问题未解决。

龙岩

水、大气、噪声、其他

    被举报对象为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铜管车间及铜板带车间。
    1.
铜管车间距离沁园小区超过200米,车间建有吸音板、隔音墙等消音设施。
    2.
铜管车间的废气处理设施均按环评要求建设,现场核查时,各生产设施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3.
铜板带车间产生的含油酸碱废水,通过管道输送到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由在线监测系统进行监测,每半个月自动校准一次,并与上杭县环保局联网,处理后的废水经排放口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情况。该车间雨污分流,雨水管道并入园区雨水管网排放。现场核查时,废水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
    4.
该公司无剧毒危险品,仅使用少量的液氮。每天液氨使用量约1.3吨,约20天卸氨一次,卸氨后管道部分残留液氨按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通过排空管经喷淋水收集池,与喷淋水一起排入应急收集池,然后分批泵入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不存在残余氨水直接外排情况。现场核查时,液氨储罐区内及周边无液氨泄漏的痕迹。
    5.
上杭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上杭县政府已责成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在卸氨时加大稀释水量,对喷淋收集池到应急收集池的管道进行改进,避免氨味飘散。同时,督促该公司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尽量减少噪声及卸氨过程中残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74

5420

龙岩市经济开发区高陂镇富岭村村部旁2家小车喷漆、烤漆店(钰河外观店、广力汽车服务站),臭气扰民。

龙岩

大气

    1.广力汽车美容服务站、钰河小车外观整修服务中心两家均有汽车涂装烘烤设备,从事小车喷漆、烤漆业务,在居民区附近进行汽车喷漆作业,会产生异味,干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2.
经调查,烤漆房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相关手续也不完善。

属实

    龙岩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经开区企管站、环保站、安监站、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法对对广力汽车美容服务站、钰河小车外观整修服务中心的汽车涂装烘烤设备的封闭门、地面隔网等设备进行了拆除,并采取断电措施,拆除了电表等用电设施,确保其无法再作业。

 

275

5304

平潭红岩山庄北侧海面大面积养殖,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

平潭

    19日上午,区农村发展局联合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流水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位于红岩山庄北侧的养殖区进行检查。养殖现场海面有浮筒等用于牡蛎养殖的设施,但现场大部分牡蛎已经收成;该区域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渔民群众赖以生存的传统养殖区,长期以来以养殖贻贝、海带为主。近两年转型养殖牡蛎,养殖面积有所减少;在检查当天,区工作人员并未见该养殖海域有因养殖造成污染的情况。区农村发展局现场安排有监测机构对该养殖区域范围的海水进行了采样,以便评估海水影响。

部分属实

    1.平潭综合实验区正抓紧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海水养殖水域规划》,明确养殖海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海水养殖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建立健全以养殖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业管理制度,维护养殖户利益。
    2.
相关部门与流水镇人民政府将继续跟踪调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海洋污染事故的发生。 

 

276

5412

竹屿口码头变成砂场码头,扬尘扰民,垃圾成堆,油污污染严重。

平潭

扬尘、垃圾、其他

    519日下午各相关部门联合对信访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原竹屿口码头拆除后及周边沿线自然驳岸,现成为砂石材料装卸作业点,部分堆场被外来人员用于堆放砂石;部分堆场上的砂石直接露天堆放,没有配套降尘措施;码头周边区域附近没有集中设置生活垃圾桶,有部分居民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直接露天堆放现象;在竹屿口码头附近有座民房,2010年被平潭综合实验区顺鑫油料有限公司租用为临时存放点,现场检查时发现其装卸油泵周边的地上有明显的油污痕迹;经对其周边海域展开调查,未见油污严重污染海面现象。

部分属实

    1.截至521日下午,现场扬尘污染源的沙石已基本清运完成。
    2.
截至520日上午,北厝镇保洁外包服务单位对竹屿口码头周边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面清理完成。同时组织镇环卫所及包村工作队对码头及周边加强巡查和管控。
    3.
对顺鑫油料有限公司的岸基加油点环评“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
    4.
加强海洋污染监测,防止海洋污染事故的发生。
    5.
下一步将对全区自然驳岸、陆岛交通码头进行全面规范整顿,统筹布局指定区域作为外来砂石材料临时装卸作业点,并加快竹屿口驳岸堆场土地的收储,优先用于旅游开发建设。

 

277

5415

敖东镇建民村鱼塘和沙坝农家乐:1、非法填海,多次反映无人受理。2、未批先建1500平方米,乱挖虾池,泳池,影响村民紫菜、海蛎养殖。

平潭

其他

    19日上午,区农村发展局联合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敖东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平潭敖东镇建民村鱼塘和沙坝农家乐进行检查。农家乐建设有铁皮房、集装箱房、水泥管房、铁皮棚等,违法建筑面积391㎡。厨房污水直接排放;池塘面积315亩,2001年该池塘建设审批手续得到平潭县人民政府的批准。但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后,没有补办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2013年当事人向村、镇申请修复池塘,在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情况下,陆续对南面堤坝进行修复,海堤长达300米,宽5米,总面积1500平方米;修复后的南面堤坝存在加宽、加高情况,涉嫌违法占用海域。

部分属实

    1.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已责令当事人立即采取措施,拆除涉嫌占用滩涂的南面部分堤坝。现已在拆除施工中。
    2.
区环境与国土局立即督促农家乐对污水排放等方面进行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管。
    3.
区综合执法局将“两违”情况上报区清违办,区清理制止抢建违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天发函敖东镇,责令敖东镇按平潭综合实验区清违工作相关规定,启动清违程序,落实改正拆除。

 

278

5072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明溪县王陂村三家砖厂,未设置脱硫设施,二氧化硫直排。

三明

    经查,明溪县共有三家砖厂,其中王陂村只有一家砖厂,为明溪长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其余两家位于瀚仙镇瀚溪村,分别为福建省明溪亿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明溪县明兴建筑材料厂。
    1.
明溪长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有隧道窑1座,隧道窑烟气主要通过引风机作用后通过15m烟囱高空排放,烟囱直径1.6m。现场检查时引风机工作正常。明溪县环保局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2.
明兴建筑材料厂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的生产窑炉为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规定的淘汰类别。明溪县经信局已于今年413日要求企业停止使用落后窑炉。并于524日停止生产供电。
    3.
亿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正常生产。明溪县环保局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4.
根据《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机制砖行业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为SO2300mg/m3。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生产原料中掺入的煤矸石、粉煤灰含硫量低于原煤,其中可燃硫含量很低(约为全硫的30%-60%),同时页岩、煤矸石中碱性物质具有固硫作用,固硫效率约80%,因此隧道窑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较低。虽未安装脱硫设施,但经多次现场监测,二氧化硫浓度能够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1.明溪县经信局已责令明兴建筑材料厂停止生产,淘汰落后炉窑,未整改到位不得复产。
    2.
明溪县环保局已责令亿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531日前完善遮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并加强原料堆场运行和货物转运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79

5087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尤溪县溪尾乡梦祥养殖有限公司,臭气扰民。

三明

大气

   该公司2013年以来进行了更新改造,建有雨污分离管网设施、沼气池400立方米、氧化塘3100平方米、阳光储粪棚120平方米、处理量为60m3/d A/O生化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排放的污水经尤溪县环保局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该公司的猪舍与治污设施全部建在山凹处,与村庄隔一座山,山上森林植被覆盖率高,场区周边森林茂密。距离居民集中区1Km以上,其中有一户人家直线距离约500m,在实际勘察期间,场区内和村庄周边未闻到明显臭气。经实地走访部分村民,村民表示平时未感受到明显臭气。但由于该场活猪调运要经过大宁村居民区内部份民房前村道(约1公里),特别是大型运输车拉运活猪时,村道小、速度慢,可能出现臭气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尤溪县责令该公司限期减栏,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2.
尤溪县责成该公司近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在离居民区最近点开展一次臭气检测。生产调运活猪过程尽可能使用中小型运输车辆,减少路过居民区停留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3.
要求该猪场确保现有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外,进一步加强管理,优化环境建设,最大限度消除厂区内异味。

 

280

5089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巴溪市场港湾海鲜城,夜间运输海鲜的车辆噪声扰民。

三明

噪声

    经查,港湾海鲜城运输海鲜的车辆在凌晨4-6点陆续到店铺,海鲜的供氧方式采用柴油机发电供氧,柴油机运行时发出的声音存在噪声扰民现象。业主已签定整改承诺书,承诺520日前把柴油机发电供氧的方式改成用电增氧鼓风机供氧的方式。

属实


    5
21日凌晨现场检查,运输海鲜的车辆到达该场所时,该场所的供氧的方式已改用电增氧鼓风机供氧

 

281

5218

投诉人反映:位于三明市清流县东华乡的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污染严重,导致嵩口镇高坑村村民种植的日本黑妃蕃茄大面积枯死,损失严重。

三明

水、大气

    检查时,东莹化工13号氢氟酸生产线正常生产,2号生产线正在检修,废水、废气环保设施有运行,排污口外排废水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达标,未发现异常现象。在高坑村种植现场察看,大部分农田种植烟叶,小部分种植绿化苗木,作物生长情况均正常,未发现反映的日本黑妃蕃茄。
  

不属实

    1.清流县在做好对东莹化工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夜间、节假日对环保设施的巡查力度,加大抽查的频次和密度,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地表水达标。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并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2.
清流县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农业灌溉用水和农田土壤监测,保证农产品种植安全。另一方面,定期对该片农田种植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82

5303

投诉人反映:永安尼葛开发区内的福建省英汉凯丰染整有限公司514日晚下半夜偷排污水,气味浓重 ,现出水口用塑料薄膜覆盖。诉求严查该企业是否有暗管偷排等问题。

三明

    519日晚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门口、车间道路未闻到明显异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厌氧池等部位有喷洒乳酸菌液体除异味,该公司正常情况下都是星期日8时—20时停产换班,便于机台、安全设施和其他设备的检修及维护,星期日晚上8时开始生产到下一个星期日早上8时再实施停产换班。并且生产车间星期日白天停产期间,污水处理设施照常压泥和曝气养菌。这期间实行间隙性的排水,都有报备上传非福建省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现场对排放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该公司主要排放异味点位为污水处理厌氧池和调节池,有少许异味挥发,现场有喷洒乳酸菌,消除异味。未发现暗管偷排污水行为。 
   
反映的该公司现出水口是指北大桥总排水口,前期尼葛开发区规范雨水沟及平整护坡,为绿化护坡,洒种种苗,所以用塑料薄膜覆盖绿化护坡,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复绿护坡,保护种苗,防止水土流失

不属实

    永安市环保局已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于2017630日前,采用加盖除臭等措施减少异味。

 

283

5333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将乐县积善工业园1.福建万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未验收先投产;2.积善工业园集中供热锅炉排放污染严重。

三明

其他、大气

    1.福建万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位于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区。该公司年产30万立方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5717日通过将乐县环保局审批,2017112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
将乐县积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12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自20159月开工建设以来,由于受天气等因素影响,进度严重滞后,历经一年多时间,目前已完成锅炉安装和水压试验,正在安装脱硫除尘设施,预计将630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为配合福建万峰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生产供汽需求,该公司建设了一台6吨备用锅炉,作为临时供汽使用。该锅炉配套建设有水浴除尘设施,锅炉废气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排放。6吨备用锅炉为临时使用,已向将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县质监局报备,同时承诺在2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建成后停用。2017420日,按照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要求,将乐县经信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执法组已对该公司6吨备用锅炉进行了查封。

部分属实

    1.2017420日将乐县经信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执法组对将乐县积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6吨备用锅炉进行了查封。
    2.
将乐县有关职能部门督促将乐县积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加快20t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环保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确保在2017630日之前完成建设,待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84

5338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溪尾处,养猪场及屠宰场,破坏植被,垃圾随意倾倒,污水直接排入周田溪。

三明

其他、水

   经查,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溪尾处(也称火夹弯),有2栋简易厂房,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在管大线公路一重山范围内,距公路约60米。20173月,柳某利用旧厂房改造为猪舍并购进生猪饲养,现有存栏生猪15头(其中母猪3头),采用干清粪工艺,未发现污水外排、破坏植被。该养殖点旁边有少量建筑垃圾,但非该养殖点倾倒,系别处运来倾倒的建筑垃圾。
    2016
10月前,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溪尾处(也称火夹弯)的简易厂房被改作从事生猪非法定点屠宰场所,201611月大田县生猪定点屠宰办依法依规给予取缔,业主柳德潘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一案已移交大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已结案。

部分属实

    1.大田县责成均溪镇政府督促该养殖点在2017530日前关闭拆除。
    2.
责成均溪镇建成村对村民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立即清理,并加大日常巡查和宣传力度,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285

5363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埔岭上溪地在高层电梯房旁仓库内做汽车维修厂,长期发出恶臭、噪声,机油直接倒入下水道,喷漆污染空气。

三明

大气、噪声、其他

    反映的实为永安市闽安和昌汽车维修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检查时,未发现有厂内有异常恶臭、噪声现象;经排查下水道,未发现机油排入下水道,且下水道无油渍堆积现象。烤漆房未使用,但房内有异味。但汽车维修作业时会产生噪声;使用烤漆房给汽车喷漆时会产生异味。

部分属实

    1.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市运输管理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责令永安市闽安和昌汽车维修厂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避免发出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2.
永安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永安市闽安和昌汽车维修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污,并对涉嫌未批先建问题立案查处。
    3.
永安市运输管理所,责令永安市闽安和昌汽车维修厂立即停止使用烤漆房。目前,永安市闽安和昌汽车维修厂已切断烤漆房电源并关停。

 

286

5387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大田县桃源镇赤头坂一级电站旁海翔废塑料再生加工厂2015年投产至今未办理环评审批,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桃源溪。

三明

水、其他

    2017228日,大田县环保局会同生态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加工店生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桃源镇赤头坂一级电站旁动工建设3条废塑料再生利用生产线,并于2016年投产。201731日,大田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3条废塑料再生利用生产线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32日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该加工厂“生产1区”生产线未生产;“生产2区”生产线正在生产,产生的废水经六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未发现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桃源溪。
    2017
519日,现场检查时,厂门上锁,无法进入厂区,通过厂门夹缝发现该厂未生产。沿河检查,未发现排放废水。

部分属实

    大田县已责令该加工厂停止生产。201745日,为防止该厂“死灰复燃”,已对该加工厂停止供电。

 

287

5399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尤溪县高速路尤溪收费站旁边有家沥青搅拌站,离大排村直线距离约150米,生产时产生大量黑烟粉尘臭味,飘向大排村,影响村民生活。

三明

 

    反映的实为大排沥青工程有限公司。201751日,尤溪县环保局现场核查。该公司在碎石运输、装卸过程有扬尘;在沥青碎石混合料在运输过程中,因未用篷布加盖,污染物呈无组织排放,运输沿线居民可闻到刺激性气味。
    2017
517日,尤溪县环保局调查组再次现场核查。尤溪县大排沥青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17414日停产整改至今。

部分属实

    1.尤溪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大企业的污染治理投入及管理力度,确保正常使用环保设施,做到全面达标。
    2.
尤溪县环保局要求企业在今后生产中严格按照要求时间段,上午8点至晚上8点生产,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在碎石运输、装卸过程增加喷淋设施,减少扬尘;在沥青碎石混合料在运输过程中,及时用篷布加盖,减少异味。

 

288

5421

三明市尤溪县新阳镇1.高士村印染厂无环保处理设备,污水直排文江溪,希望取缔该厂。2.中洋村机制瓦厂,无任何审批,未批已投,无环保设备。

三明

水、其他

    1.反映的高士村印染厂实为福建省尤溪洋益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备,已建设废水调节池、生化池、曝气池以及厌氧池等废水处理设施,锅炉除尘水循环沉淀池、烟气脱硫和除尘设施,危废贮存场所等。对废水调节池、厌氧密封覆盖,并将臭气收集处理。
    2.
检查时,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均在运行。调阅该公司COD在线监控仪器近一个月数据,未发现排放的废水超标。对该公司污水总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3.2017
518日,尤溪县调查组人员会同新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咨询了新阳镇政府干部、中洋村村干部、中洋村村民,并对中洋村及周边巡查,未发现反映的的机制瓦厂。

不属实

    尤溪县已要求该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管理,正常运行各环保设施,加强废气收集设施的管理,防止臭气扰民。另外,将严格按照环保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同类企业的跟踪督察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环保义务,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89

5422

三明市泰宁县大龙乡华大石板材厂,破坏金饶山生态。

三明

生态

    泰宁县华大石业有限公司(前身是泰宁县华大石板材厂)于20162月取得大龙密岭青蛙石饰面用花岗岩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3月。该矿区位于大龙乡密岭,离金饶山规划区直线距离2.6公里,不在金饶山规划区(含建宁金饶山景区)范围内。经实地勘察,矿区外森林植被茂密,生态环境良好。该矿区在开采平台设置了多级废水收集处理沉淀池,配套建设了废水收集沟渠,实现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矿山山脚溪流水质清澈。矿山业主已在该矿区绿化补植2万余株树苗、芦苇等植物,播撒草籽50余斤,但现植被未完全恢复。

部分属实

    1.泰宁县对已办理采矿证的矿山企业严格监管,有效期满后矿山企业全部关闭退市,不再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
    2.
按照环保达标要求,督促矿山和加工企业继续做好停产整改工作,没有达到要求,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3.
泰宁县林业局加强巡护,严禁未批先动,确保不出现新的破坏森林行为。
    4.
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采取树、藤、草相结合,进一步做好高密度、立体化种植,加强日常管护,促进矿山植被更好更快恢复。
    5.
加强石板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严禁乱堆乱放行为。
    6.
群策群力,积极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共同做好矿山和加工企业生态保护工作。

 

290

5444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永安市大湖镇百叶车村,红杉养殖有限公司废水直接排入益溪村的农田,影响农作物生长。

三明

    检查时,该公司沼气池、氧化塘均正常使用,生化池仍在调试,灌溉管进口未见废水流入。同时核查发现,2017517日、518日应村民申请,该公司将部分沼气池底部沼液引入氧化塘,通过原有的架设明管,设置流量控制开关的灌溉管道引至百叶车村田洋杨丕金农田用于施作底肥。下游周边农田未发现高浓度沼液,未发现周边农作物明显异常和死亡的情况。
   
经核实,永安市红山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与大湖镇百叶车村村委会于20111012日签订了沼液供应合同,应永安市大湖镇百叶车村、益溪村农民杨丕金等12人的要求,双方于201632日签订了沼液使用承诺书。

不属实

    永安市已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在沼液施用时段加强跟踪监管,防止高浓度沼液外流造成污染和其它问题,同时,永安市将加大对该养殖企业的监督监管力度,确保其依法依规经营、废弃物合理综合利用。

 

291

5445

投诉人反映:三明市将乐县白莲镇铜岭村,村干部非法开采石灰石,砍伐珍稀树木,破坏生态。

三明

生态

    经查,将乐县白莲镇铜岭村目前仅有一座石灰石矿山,属于将乐县金牛水泥企业所有,系证照齐全、手续完整的合法采矿点。该矿山开采区所涉及的林地已经过林业部门审批,开采的范围均在审批红线图范围内。走访白莲镇铜岭村现有5名村干部,均不存在非法开采石灰石行为。未发现该矿山和白莲镇铜岭村区域内有珍稀植物被非法砍伐的现象。

不属实

    将乐县将严格监管,加强巡护,严禁未批先动,一旦发现私挖乱采非法开采行为,将依法进行制止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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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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