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38号
11月26日,云霄县在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的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4日
06:00到佰嘉木业公司,13:00到云霄经济开发区狮山村天鹅点151号出租房,15:00到佰嘉木业公司,19:00返回佰嘉木业公司宿舍,期间再无外出。
11月25日
15:00作为11月25日确诊病例的密接由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11月26日
21:38因核酸检测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居民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增强个人防范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打疫苗,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报备,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扫场所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云霄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