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秀屿:用“司法蓝”呵护“生态蓝”

2025-04-30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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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南日岛海域的我省首个国家级海洋牧场 颜建平 摄

检察官在查看红树林生长情况。施琳萍 摄

检察官在南日岛调研鲍鱼养殖情况。蔡宇翔 摄

  秀屿所在,三湾交汇,地少而海阔。2800平方公里海域上,186个大小岛屿星罗棋布,243公里岸线绵延,碧海银滩,蓝色生机涌动。

  近年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探索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运用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通过适用认购海洋碳汇的方式开展海洋生态替代性修复,推动秀屿区蓝碳生态资源从“沉睡资产”变为“活力资本”,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碳汇补偿 修复生态

  蓝碳,即海洋碳汇。蓝碳生态产品是指通过量化红树林、盐沼、海草床等海洋生态系统的固碳效益,用于碳交易或生态补偿。

  秀屿区海洋资源、碳汇资源丰富,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和发展前景,在蓝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司法+碳汇”工作机制等方面大有可为。2022年起,秀屿区检察院立足辖区渔业资源大区的特点,在全市率先引入“生态司法+蓝碳修复”模式,探索在环境资源类案件中,通过“认购碳汇”等形式补偿当事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我们在办理各类破坏海洋环境案件时,发现生态修复很难直接实现,而增殖放流、复植补绿等传统替代性修复方式又受季节气候、水域环境、投放品种等因素影响,效果难以预测,后期维护、评估难,因而无法大范围推广应用。”秀屿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蔡宇翔说。

  依托专业第三方,秀屿区检察院牵头各涉海有关部门展开多次调研、论证,认为认购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是实施过程最直接、形式最灵活、效果最直观的探索选项。“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认购蓝碳生态产品,通过促进开展更全面有效的环境治理项目,以达到生态修复目的。”蔡宇翔说。

  2022年,秀屿区检察院与法院、公安、驻地海警机构等单位共同会签《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形成部门间横向联系网络,进一步健全“三湾”海域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治理体系,形成“蓝色守护”合力。

  “‘司法+碳汇’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履行方式,让生态‘破坏者’成为环境‘修复者’。”蔡宇翔说。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已引导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案件12件16人认购碳汇20638.36吨,金额合计约30万元,交易量居全市第一。

“蓝矿”变现 惠及渔民

  正是伏季休渔期,心存侥幸的渔民老于雇了9名船员,在闽中海域周边进行底拖网捕捞作业,非法获得9000多公斤的14类渔获,价值10万元。去年,老于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诉。

  诉讼中,老于自愿分期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用于认购蓝碳生态产品,以此替代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补偿其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相关损害。

  违法者在碳汇补偿、生态补救的同时,一批海岛渔民因此受益。

  “村里养殖海带已有很长时间了,‘碳汇补偿’机制落地后,这几年村里陆陆续续多了不少额外收入。”秀屿区南日镇云万村党支部书记林秀清说。

  2022年9月,南日镇云万村、岩下村与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共同签订全国首单村集体海洋碳汇交易合同,实现碳汇司法公益补偿的同时,43万元收入全额入账村集体账户。

  蓝碳资源分布、来源广,如何展开核算评估?秀屿区依托自然资源部蓝碳研究机构、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建立统一测算标准、定价机制、交易模式,因地制宜开发蓝碳生态产品,推动碳汇交易常态化,实现生态效益的叠加。

  此次渔民老于支付的用于购买首笔1666.67吨碳汇的2万元认购款也汇入云万村的村集体“钱袋”。“所有的碳汇交易收入,我们都将用于本村乡村振兴项目投入,提升基础建设、人居环境,回馈村里。”林秀清说。

  南日岛是我省第一离岸大岛,岛上以非投饵式的海带、龙须菜养殖为主,其中云万村、岩下村养殖规模最大,两村海带养殖面积共计1.8万余亩,每年可产生碳汇4万多吨。

  这几年,秀屿区检察院以云万村、岩下村为试点,引导当事方将一部分认购资金用于向村集体购买碳汇,助力民生工程、渔村振兴,实现“蓝碳保护”与“蓝矿变现”的双向奔赴。

  “我们要积极探索‘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新格局,打造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新模式,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司法生态修复秀屿模式,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秀屿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晓丹表示。(报业集团记者 陈汉儿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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