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魁歧石料场边坡生态治理工程 ,已由福州市发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福州市林业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拟招 标工程规模为:发包价为2942028元。
2.2 招标范围:福州魁歧石料场边坡生态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并以施工图纸为参考。
2.3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魁歧
2.4 工期: 110日历天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6 资金来源:自筹。
2.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 本工程招标 采用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评标方法选择承包人。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符合规定资格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1) 具备已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造林三级 及以上资质 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城市园林绿化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 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还必须是投标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
4)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5)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6) 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7.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 (人民币伍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35号天骊大厦11层A区) 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 9 月 5 日至2008年 9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2:00时至 5:30 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等)人民币 200 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招标文件及图纸捆绑销售恕不单卖, 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9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南洋饭店会议室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持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购买招标 文件票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林业局
地 址: 福州市五一路通天境巷18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83311254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235号天骊大厦11层A区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163939
传 真:0591-87597189
时 间:2008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