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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一、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的“闽清县 127县道坂东段路面改造工程”(招标编号:FJGJZ-[2008]036号),已经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投标须知第 1、2条。
三、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在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发放。
招标文件的发售的时间为 2008 年 9 月 4 日至 2008 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清县城关)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电子文本、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 陆佰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五、本招标工程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六、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需要招标人澄清的,必须在 2008年 9 月 11 日12:00前 以无记名(不署名、不盖章)方式,但应列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需要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 )网上提交提出澄清要求,对超出规定时间提出的或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解答。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予以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此 ,投标人应随时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人应由代表人于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 9 月 16 日 9:30时(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代理单位将在截止日期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在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待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 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一家投标单位一张),以上无法提供原件的或因任何原因丢失的,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责任。(注: 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出具相同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将被视为串标行为而取消所相应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八、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肆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确定的 K值取值(即下浮率)为 10 % ,工程造价约23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本次开标时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及其他内容。
十一、本招标文件中有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直至评标结束时间段内携带原件备查,在评标过程中是否进行原件核对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招 标 人: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部长 联系电话: 13860680388
联系地址:闽清县坂东镇
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336165 传 真:0591-87338530-0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158号永兴家园6#205 邮政编码:350011
投标保证金帐户:
帐户名称: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帐 号:351008020018000787857
财务部联系人:莲小姐 联系电话:87336175
公示网站: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 www.fjbid.gov.cn )
公示地点: 闽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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