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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长乐十八孔水闸更新改造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项目
资金来源:市财政专项资金
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长乐十八孔水闸更新改造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乐市海堤管理处,现该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建设规模约为 50 万元 ;
2、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乐市 ;
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满足施工要 求 ;
4、总工期 5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 要求达到 《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临时建造师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生产或提供的金属结构设备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平面滑动闸门、平面定轮闸门的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5、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须按闽水建设[2007]44号文规定进行信用登记备案;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三、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索购时间: 2008 年 8 月 27 日至 2008 年 9 月 2 日(北京时间08:30时至11:30时,15: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逾期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否则,恕不接待。
2、索购地点: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13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9 月 18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层)。投标文件应当面递交,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长乐市海堤管理处
电话:28817562
联系人:陈先生
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91- 87517829、0591-87517287
传 真:0591- 87517829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