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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本工程经龙海市发展计划局 {龙计字[2007]89号文}核准 ,项目总投资 2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招标形式。
一、招 标 人: 福建龙海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角美福龙工业园 13#路(N28-N29)道路、排水工程
2、建设地点:角美开发区福龙工业园
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7、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建工程。
四、报名、资审、评标办法:
1、本工程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并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 2008年5月7日—5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 1)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2)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丹霞华庭 1901室)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3、招标文件在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资料每套总售价为¥ 3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施工图纸及投标文件袋),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开标时间: 2008年 5月29日 。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七、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 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八、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 [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九、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 李 电话:0596-2967036、2969036、296706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08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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