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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南安市 乐峰镇人民政府 的招标编号为 南建标 [2008]48号 的 南安市乐峰镇龙潭新桥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长 64.04 米 ,宽 8米,上部结构为2*20+1*16米的预应力空心板梁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扩大墩基础 ;本次招标项目为 南安市乐峰镇龙潭新桥工程 ,其中各标段划分为: 一个标段 ;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南安市乐峰镇 ;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详见施工图纸 ;
2.4.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以上(含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 自筹 。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和 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nazbcg.com/ 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审请书及附表。招标图纸如有需要,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 300 元。招标图纸 另计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及以上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 路桥专业 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02 年以来,完成过单跨度在 20 米及以上桥梁工程,并经验收合格以上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开具的保证金电汇或转帐支票凭证 (不得注明工程名称) ,保证不重复使用,同时应于 2008 年 5 月 25 日17:30时汇到指定帐户,以截止期实时到账对帐单为准,否则将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5 月 26 日 09 : 30 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四楼会议室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
(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当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人: 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安市 乐峰 镇
招标代理机构 : 南安市成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安市普莲路283号A座三楼 邮编: 362300
联系人: 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南安成功支行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 156560100100059048
开户银行二:南安建行溪美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一: 35001656340050000729
开户银行三:中国银行南安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二: 834006065208093001
开户银行四:中国工商银行南安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 1408014829022026023
开户银行五:福建南安农村合作银行东区分理处
开户名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 9070710040010000000610
以上五个账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交易中心名称 : 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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