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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008-03-05 00:51:00    字体显示: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08-3-25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JZ招字[2008]第007号
致: 福建公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 螺洲镇杜园村
2.3 要求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 [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 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派员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1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公民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文件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文件
4.2资格审查时间为 2008 3 5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时,提交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工农路下池小区 13#楼
联系电话: 0591-83535810 联系人: 刘晓华
投标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号: 100020166700010001
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日期: 2008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 JZ招字[2008]第007号
致: 福建水口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 螺洲镇杜园村
2.3 要求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 [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 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派员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1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公民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文件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文件
4.2资格审查时间为 2008 3 5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时,提交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工农路下池小区 13#楼
联系电话: 0591-83535810 联系人: 刘晓华
投标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号: 100020166700010001
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日期: 2008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 JZ招字[2008]第007号
致: 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 螺洲镇杜园村
2.3 要求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 [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 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派员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1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公民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文件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文件
4.2资格审查时间为 2008 3 5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时,提交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工农路下池小区 13#楼
联系电话: 0591-83535810 联系人: 刘晓华
投标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号: 100020166700010001
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日期: 2008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 JZ招字[2008]第007号
致: 福建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 螺洲镇杜园村
2.3 要求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 [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 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派员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1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公民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文件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文件
4.2资格审查时间为 2008 3 5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时,提交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工农路下池小区 13#楼
联系电话: 0591-83535810 联系人: 刘晓华
投标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号: 100020166700010001
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日期: 2008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 JZ招字[2008]第007号
致: 福建闽华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 螺洲镇杜园村
2.3 要求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 [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 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派员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1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公民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文件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文件
4.2资格审查时间为 2008 3 5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时,提交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工农路下池小区 13#楼
联系电话: 0591-83535810 联系人: 刘晓华
投标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号: 100020166700010001
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日期: 2008年2月28日
招标编号: JZ招字[2008]第007号
致: 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东部 8号农民新村项目施工监理,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2.2 工程建设地点: 螺洲镇杜园村
2.3 要求监理服务期: 7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如下:
3.1 投标申请人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 [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6 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7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派员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1报名时应提供资料: 单位介绍信、公民身份证、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 [2007]110号文件提供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证明文件
4.2资格审查时间为 2008 3 5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 3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00 时,提交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招标人: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工农路下池小区 13#楼
联系电话: 0591-83535810 联系人: 刘晓华
投标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号: 100020166700010001
开户银行: 福州市商业银行金城支行
日期: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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