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J00101-0202-2019-00091
发文字号:闽政办〔2019〕50号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生成日期:2019-10-08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废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19〕50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11-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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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三明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三明市和省文旅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作用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整体保护各项工作,充分激发新时代客家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一要持续加大客家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文物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注重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推进客家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传承和发展福建历史文脉。二要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客家优秀传统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梳理和研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科学理念融入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与塑造城乡特色风貌相协调,将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三要凝聚客家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合力。充分发挥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协同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重点任务落实。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统筹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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