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领导活动
   
 
福建节能工作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福建日报]    2008-05-10 10:33:00    字体显示:

  全省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9日上午召开,会议通报了去年我省节能工作开展的情况,部署2008年全省进一步推进节能有关工作。副省长李川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握节能降耗的重点,以更高的站位,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在科学发展中实现节能,确保今年节能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落实责任,强化节能管理工作,按照分解下达的量化目标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突出重点,抓住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村、服务业和民用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建立健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责任制,组织重点用能企业与行业开展对标活动,鼓励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和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落实节能重点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强化措施,保证节能工作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节能投入力度,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指标体系、节能技术指标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要强化宣传和培训工作,广泛发动、深入实施节能全民行动,营造良好节能工作氛围。

  会议重申对节能工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