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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沧洲对我市法律进社区和农村工作提出要求
[中国厦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008-09-01 13:00:00    字体显示:

  8月26日,全市“法律进社区、进农村”现场会在湖里金山社区召开。市委常委、市政府詹沧洲副市长在会上肯定了我市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试点取得的成效,对下一步在全市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出四点意见:一要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要求,是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要求,是构建平安和谐村(居)的要求。二要突出重点,扎实抓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要注重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学法用法,注重围绕构建平安和谐村(居)开展普法教育,注重适合村(居)特点的宣传教育形式,注重抓好村(居)各种学法资源的有效整合。三要讲求实效,不断提升社区农村学法用法水平。要切实在村(居)两委班子建设、提高村(居)民的素质、推进平安村(居)建设和维护稳定上取得新成效。四要加强领导,确保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街道乡镇要落实责任,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保障措施要落实到位。詹副市长要求,全市村(居)要认真学习借鉴金山社区等7个典型单位的经验做法,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全市各社区和农村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努力开创基层学法用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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