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为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规范、有效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协调小组”、“厦门市高新技术认定管理机构”日前成立。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协调小组”由叶重耕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陈永茂、市科技局局长李伟华任副组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地)税局、经济发展局、信息产业局、统计局与火炬高新区会相关副职领导为协调小组成员。“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同时成立,由市科技局局长李伟华任主任,由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四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认定管理机构理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科技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