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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台胞子女在榕接受良好教育
[本网]    2008-07-01 11:18:00    字体显示:

  近年来,福州市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台胞子女在福州市接受良好教育。

  一、做好台商子女入学工作,为台籍人士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一是每一个县(市)区都拿出实小、附小等1至3所作为定点接收台商子女的学校,台商子女入学取得学籍后与当地常住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台商子女入读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一律免交借读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台商子女小学生入学既可就近,也可到区域内相对的定点优质小学就读;在福州市小学毕业的台商子女,既可以按“小学对口”免试原则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也可以选择有开设台生班的中学就读;台商子女新来入读初中的,安排到有开设台生班的优质初中校就读。三是台商子女入学高中,参加福州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按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政策加分(10分)照顾,与福州市当地常住户籍考生一样可以报考除师范类院校外的各类学校。

  二、关心台籍学生学习生活,促进两岸学生共同成长。一是每年开学前,根据台胞的意愿,安排其子女到优质小学入学。市教育局为台湾子女及时办理手续,并与有关学校联系接收。有接收台商子女的学校,专门针对台商子女的特点,因材施教。在台商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开设台生班。二是学校积极帮助台商子女顺利进行学习衔接,以适应大陆教学方法和进度。三是侧重生活与学业指导,关心呵护,消除他们的陌生感、距离感,促使他们快乐成长,全面发展。四是学校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征求意见阶段、学校教学开放日活动中专场召开台胞子女家长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福州实验小学还邀请台胞家长担任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参与学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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