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学校利用课堂教学、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2.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加强对各游泳馆(池)的日常管理;督促各游泳馆 (池)落实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3.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带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4.水库、矿山、采砂、建设及乡镇生产、加工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因水塘(池)、水坑积水,增设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