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市县动态 > 福州
   
 
我市将出台方案平衡11县(市)区新农合补偿
[福州日报]    2008-06-21 09:25:00    字体显示:

  20日,副市长徐铁骏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调研我市城乡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建设。实地考察后,召开了城乡医保体系建设调研座谈会。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按照“大统一、小调整”的原则,市政府拟下发《关于完善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意见》,对三区(马尾、晋安、仓山)八县(市)的补偿方案进行平衡。据了解,这将是全省首个设区市出台补偿方案。

  补偿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定点医院补偿起付线相对统一,补偿比例基本一致,封顶线统一提高至4万。将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Ⅱ期与Ⅱ期以上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的门诊用药纳入首批门诊治疗补偿范围。年终统一实行二次补偿。

 
 
· 永定县38.9万名参合农民获补偿超千万
· 福建工伤事故死亡补偿城乡“同命同价”
· 武平县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 福建提高农村医补标准 10种慢性病门诊部分报销
· 闽侯县大力推进新农合工作
· 3月4日起厦门重点公益林财政补偿金获得提高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