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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春运期间出租车管理
[中国福州门户网站]    2008-01-29 00:00:00    字体显示:

  我市加强春运期间出租车管理:1.春运期间各出租车公司均须建立服务站,出租车每3至5天,须到服务站进行一次检查。没有进入服务站车检的出租车将不得参加春运。2.凡违章被扣达12分、或去年因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以上的出租车司机,不得参加春运。3.出租车司机必须着装整洁,持证上岗,不得抢客、甩客、卖客,要遵章行车,按表收费。4.禁止出租车司机连续开车超过7个小时;晚上10时至次日早上6时,出租车不得在三级或三级以下路段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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