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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扩大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试点
[省卫生厅]    2008-08-28 01:52:00    字体显示:

  为更好地探索适合全省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打下基础,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已有的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试点范围,要求每个设区市选取辖区内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覆盖中心所在街道办事处全部居民。

  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是我省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推进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这种新服务模式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将机构内的社区医护人员分组和划定工作区域,实施对辖区内居民家庭的分片管理,建立与居民相对固定的双向联系责任制,保障社区居民享有便利、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三大项卫生健康服务。该项目自2007年4月起开始试点,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和厦门市思明区等4个区被列为首批试点工作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省卫生厅积极落实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试点地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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