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机关重视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将机关党建工作同机关工作特点紧密结合,把握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大落实“四个长效机制”的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机制。一是制定完善培训规划,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厅政治部、厅直机关党委对党员经常性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重点督察学了没有,学了什么、学到什么,学用结合的情况怎样。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党员教育领导责任制,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教育培训格局。选送党员干部参加省直有关单位举办各类岗前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同时,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特点和职能,开展各种培训活动。二是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基层培训基地建设,拓展教育培训形式,增强教育培训效果。要求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领导干部上党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专家学者辅导讲座、外派参观考察、开展学历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增强教育效果。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党员教育保障措施。厅直机关党组织留用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并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三是突出重点,联系实际开展主题教育。重点抓好《党章》、科学发展观、廉政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四是加强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经常化。
二、进一步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机制。坚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作为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创新联系服务载体,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处(室)务公开等制度,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书记信箱(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呼声。二是搭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根据省直党工委提出的“海西党员先锋岗”的要求,加强党员服务站点建设,充分运用这一载体,大张旗鼓地“建标杆、树典型,积极展示司法行政队伍在和谐社会建设和海西建设中的精神风貌,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职工有效履职,推动机关各项工作走前头。三是积极组织全厅党员干部踊跃参加“春雨行动”、“春蕾计划”等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三支队伍的职能优势,建立扶贫帮困机制,为困难群众做好法律施助、救助和援助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中。
三、 进一步落实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工作机制。把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和具体措施。针对律师学历高、住所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结合律师行业工作实际,按照业余、小型、分散的教育原则,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广泛宣传,建立服务咨询机构。普遍设立流动党员服务咨询站,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二是摸清底数、掌握动态。结合中组部新修订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和新版《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启用,积极协调街道社区、工商、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建立新社会组织流动党员信息库和流动党员工作台账。三是改进方式、规范管理。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日常管理、教育培训、预备党员转正等做出规定,切实做到党组织关系应转尽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发尽发。四是加强服务、体现关怀。在律师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服务站,为流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参加组织活动、进行政策咨询、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提供便利。
四、 进一步落实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机制。一是完善领导责任机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机关党委抓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厅党委议事日程,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中去思考,放到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中去安排,经常听取工作汇报,适时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实行联系指导制度,厅党委成员在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建工作的同时,分片挂点联系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和监所单位的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达到抓点促面的效果。三是强化督促考核,下一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厅党委要把党建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并派出检查组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