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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福建省教育厅]    2008-05-09 08:32:00    字体显示:

  今年,我省将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各地不得随意突破我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今年已明确撤销注册登记资格的普通高中,各地不得再安排招生计划。我省将对录取审批后的新生名册建立学生电子学籍,对学校擅自委托个人或依靠非法招生中介机构招收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8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称,未经省教育厅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任何机构不得从事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招生工作;任何中职校均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职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

  普高择校生不得超过30%

  今年,各地要严格执行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的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每个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将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

  公办达标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生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同时,切实减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学费减免比例不得低于应收学费总额的10%。各设区市将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省示范高中、省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举办“宏志班”,提高农村初中毕业生报考率与入学率。

  公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招生须经省教育厅同意,并严格控制招生人数和招生范围,不得擅自扩大招生人数和招生区域。否则,视为违规招生,省教育厅将取消其今后的跨设区市招生的资格。未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任何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开展跨设区市的招生活动。

  中职校入学方式多样

  中职校今年推行灵活的招生办法,积极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进城农民工、青年农民等招生。同时鼓励中职校招收企业在职人员,通过半工半读、学分制、学分银行、业余学习等多种方式无障碍入学。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扩大中职校自主招生权限,实行灵活开放的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制度。

  五年专降分录取须报批

  五年制高职招生(俗称“五年专”)对象为参加各设区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依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考生)的录取控制线,按各设区市中考文化考试总分的60%划定。体育、艺术专业(必须有专业考试成绩)的最低文化录取控制线,以当地五年制高职最低控制线的60%划定。在五年制高职招生过程中,各地确需降分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不含体育、艺术专业),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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