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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律师在海西建设中作用日渐凸显
[省司法厅]    2008-04-19 02:33:00    字体显示:

  近几年来,省司法厅党委始终坚持“机制推动、制度促动、表率带动、上下联动”的指导思想,以行业管理为依托,结合律师党员队伍的特点,不断探索和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增强党对律师队伍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使党员律师在海西建设实践中的作用日渐凸显

  一是从树立形象入手,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不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坚持律师工作“讲政治”的方向,为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律师群体,始终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放在重要位置。省直建达所党支部为提高党员素质,提出了“先做合格党员,再当优秀律师”的口号,带动党员和全体律师端正了从业思想,为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基础。

  二是发挥党支部在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中的核心作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重视,尤其是一些规模大、成立时间较早的更是如此。这些所的党支部充分发挥了政治优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努力发挥党员在律师所发展中的骨干先导作用。在引导律师党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过程中,党员律师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如建达所孔晓耘、陈炳玉两位律师党员,在2007年办理的一起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中,历时一年多,不仅自付差旅费,还向受援人提供近千元的看病治疗费,最终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任务,为受援人获得7万多元的经济赔偿。建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三年中先后有5位党员律师分别被省直机关党工委、省司法厅直机关党委、省律协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多位党员律师分别被评为中国侨联依法维权先进个人和司法部授予的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省司法厅在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的实践中,坚持在管理上求活,在服务上求全,为律师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注重创新教育方式,突出主体性。在2005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省900多名专职党员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两批参加了所在地组织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省律协党委根据律师行业学历高、住所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结合律师行业工作实际,按照业余、小型、分散的教育原则,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我省律师行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得到省委和中央“先教办”的肯定。

  二是注重强化督导检查,突出实效性。厅党委成员和省律协党委成员按照联系点分工,经常分别对各协会党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同时,通过福建司法网、福建普法网两大网络媒体,开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律师职业道德专题栏目,点击量超过1万多人次;各律师所还通过制作宣传板、建立学习园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强化宣传,营造出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是注重加强机制建设,突出长效性。省律协党委一成立,就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省律协党委议事规则》、《省律协纪检委工作规则》、《省律协纪检信访举报工作规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及制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制度。与此同时,省律协党委对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的制度建设高度重视,提出建设以《章程》为核心,以组织规则、行为规则和业务规则为组成的规则体系,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各项活动,构建律师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此,先后修订完善了《理事会议事规则》、《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会长办公会议规则》、《会费收取标准暂行办法》、《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教育委员会工作规则》等21项,秘书处修订制定了《秘书长办公会议规则》、《会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28项制度,确保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都依法、有序地进行,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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