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机构改革。按照中央部署,做好深化机构改革的准备工作。继续开展议事协调机构和非常设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完善公共决策机制,健全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等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和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准确反映科学发展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编印《福建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建设省级网上审批系统,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