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1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6〕87号

2026-05-2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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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兴代表:

  《关于支持建溪航道(延福门至三门大桥)纳入全国高等级航道及水运“十五五”规划 打造闽江“黄金水道”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建议》(第1231号)由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根据《南平港总体规划》,建瓯港区三门作业区规划布置13个500吨级泊位,以发展散货、件杂货、集装箱运输为主,主要为建瓯市服务。建溪干流延平延福门至建瓯三门作业区63公里航段规划按内河IV级标准建设,通航500吨级货船(兼顾1000吨级)。您提出的提升建溪航道通航等级,并争取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范围,对进一步完善闽江高等级航道体系、畅通革命老区物流通道、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赞同您的建议。

  我厅积极支持建溪航道等级提升,目前正在修编全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已将该航段发展规划技术等级提升为Ⅲ级航道,主要配套服务建瓯港区码头货物运输需求。同时,省水利厅正在编制《闽江流域综合规划》,并按照交通规划的有关要求,将该航段相关内容纳入《闽江流域综合规划》。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建溪航道建设,全力推动闽江航运全面振兴。一是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将该航段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范围二是指导南平市深化项目前期研究,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撑。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刘行进

  联系电话:0591-87077128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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