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交规函〔2026〕89号
废止,失效(
沈艺斌代表:
《关于提升改造芦大线交通线路的建议》(第18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芦大线平和长乐至秀峰段(以下简称“该项目”),已列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的《福建省国省道公路网规划(2024-2035年)》,为省道S539展望线的组成部分。该项目是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秀峰乡的重要对外通道,其提级改造对完善区域路网、服务老区乡村振兴、带动沿线旅游资源开发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厅积极支持该项目加快实施。
根据我省普通国省道建设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普通省道建设的责任主体。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工可”编制工作,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漳州市、平和县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快完成工可、初设等审批,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以更好服务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吴智磊
联系电话:0591-8707732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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