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4号建议的答复

闽交规函〔2026〕92号

2026-05-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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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希斌代表:

  《关于支持山区省道因地制宜建设的建议》(第17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闽清县等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省、市、县共同努力下,“十四五”期间,闽清县交通运输发展成效显著,普通公路建设改造累计完成投资约26亿元,省道S308金沙镇沃头至前坑段、梅溪石湖至渡口段等重点项目建成通车,实现80%以上陆域乡镇30分钟便捷上高速,入选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客货邮融合”示范县。

  我厅赞同您所提适当放宽省道展望线建设标准要求的建议。省道作为具有全省政治、经济意义,联结省内中心城市、主要经济区、重要经济节点的干线公路,原则上宜按照二级公路及以上标准规划建设,对部分地形困难路段可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如,闽清县的省道S512东桥镇义窑村至孝梨厝(闽清北站)段,规划拟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福州市、闽清县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资金筹措和要素保障等,加快普通省道未达规划标准路段前期工作,推动尽早开工;对建成并达到规划标准路段,将按规定纳入普通省道管理。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支持。

  领导署名:王增贤

  联 系 人:吴智磊

  联系电话:0591-8707732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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