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98号建议的答复

闽文旅建议〔2026〕68号

2026-05-13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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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赵秀荣代表

《关于提升尤溪朱子文化的建议》(15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福建省朱子文化研究传承工程实施方案》,推动朱子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推进朱子文化系统性保护

一是加强朱子文化研究传承,配合省委宣传部印发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朱子文化研究传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朱子文化研究传承的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朱子文化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推动“朱熹祭典(尤溪)”等项目列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组织朱子祭典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专家论证会,指导三明市、南平市按照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推荐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准备。

三是支持第三届考亭论坛、2026年朱子文化宣传周等朱子文化交流活动在尤溪县开展,通过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活动持续提升尤溪县朱子文化保护传承水平。

二、推进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一是导三明市制定了《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设立了省级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划分重点保护区域,强化区域性整体保护。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2019年以来投入17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朱熹祭典(尤溪)相关活动举办、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建设及尤溪县相关非遗资源调查,推动尤溪县朱子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支持尤溪县开展朱子文化与研学、旅游等有机结合的实践探索,推动“朱熹祭典(尤溪)”入选第一批省级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目录。

您提出支持尤溪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朱子祭典”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建议很有针对性。下一步,我厅将立足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朱子文化传承弘扬工作。

一是细化落实《福建省朱子文化研究传承工程实施方案》《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福建省社科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厚植文化传承沃土,推动朱子文化焕发时代光彩

二是支持朱子文化(尤溪)生态保护区建设,发挥现有资金渠道的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朱子文化保护传承相关项目建设。持续开展朱子文化宣传交流活动,不断增强朱子文化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及影响力。参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对设立国家级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工作安排提出申请。

三是支持“朱子祭典”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真研究、应用朱子祭典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专家论证会的论证意见,增强三明市、南平市工作合力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做好文本制作、视频拍摄、照片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开展项目申报。

 

 

领导署名:傅柒生

人:邱新仪

联系电话:0591-87118137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51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来源: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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