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21号建议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6〕22号
高美建代表:
《关于将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区飞地发展列入省级政策扶持范畴的建议》(第17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产业园区飞地是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厅高度重视,立足部门职责,指导地方加快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持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一、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我厅紧扣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作为山海协作产业飞地的定位,指导泉州、三明因地制宜、精准有序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印发《福建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关于福建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补充通知》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组建工作小分队赴泉州、三明开展现场办公服务,结合产业项目落地时序与空间需求,指导地方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正向优化,破解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空间矛盾,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空间基础。
二、强化要素保障,提升审批效能。一是保障用地需求。2025年国家下达我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7.19万亩,已使用5.77万亩,结余计划指标1.42万亩;2026年我厅向九市一区先行预支6.79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完全保障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区飞地发展用地需求。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不再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我厅已于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成片开发征收土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6〕7号),进一步优化简化了用地审批流程环节。
下一步,我厅将指导泉州、三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充分衔接“十五五”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正向优化,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吴 炫
联系电话:0591-876656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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