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4号建议的答复
闽自然资答复〔2026〕11号
林坤泉代表:
《关于推进城市更新的建议》(第10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厅高度重视,立足部门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城市更新。
一、简化规划审批程序。2025年6月,我厅印发《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详细规划调整程序,划分修改、动态维护和技术修正三种情形。明确在不突破上位规划和单元详细规划强制性要求的前提下,对单元内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正向优化,可实施动态维护管理。同时,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研究制定详细规划调整细则,简化调整审批程序。
二、鼓励土地混合开发。指导地方在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编制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重点补齐公共服务、市政公用等民生设施。同时鼓励地方根据《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切实提升空间品质与承载能力。
三、建立许可豁免清单。2024年5月,我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不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景观环境、保证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对微更新项目,探索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目前各地已基本建立豁免清单制度。如福州市已出台《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第一批)配套管理方案》,厦门市已出台《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
四、推动闲置土地利用。全省8个设区市已列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支持试点城市围绕规划管控、土地收储、资源资产供应、土地置换、用途转换及历史遗留用地处置等方面持续探索创新,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规划和土地政策支持,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今后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吴 炫
联系电话:0591-87665670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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