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05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闽自然资函〔2026〕52号
省住建厅: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提案》(20261052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配合贵厅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若干意见,围绕“控新增、盘存量、提质量”,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科学编制计划。在规划编制阶段,指导各地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统筹布局公共服务、商业配套、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设施,提升整体宜居性和便利性。在项目策划阶段,指导各地主动对接企业意向,优先谋划区域交通便利、配套成熟的“好地段”地块,提升地块吸引力。在计划实施阶段,指导各地认真执行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按照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实施分类调控,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合理把握供地节奏。
二、加强政策支撑。部门协同,与住建部门共同推进高品质小区、“好房子”建设。指导各地创新规划管理,进一步优化规划条件,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指标,鼓励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底层架空、挑高空间、阳台、风雨连廊等少计容、不计容,提升项目建设品质,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发、群众买房意愿。各地自然资源部门也相继出台政策措施,优化规划设计条件,积极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如福州市出台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从精简规划建设审批、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项目验收机制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如住宅项目符合规定面积的小区出入口门厅、架空层,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功能分区,经消防审验等主管部门认可,可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等。厦门市制定《商品住宅项目地下空间配建公共服务设施指导意见》,对新出让、已出让未竣工的项目,支持开发商自主利用宗地范围内地下空间设置小区配套,如建发在地下室设游泳馆、篮球馆等,增加项目市场吸引力。
三、积极盘活存量。指导市、县用足用好“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调整开竣工时限、合作开发、预告登记转让、收回再重新供应”等18条政策措施,推动存量房地产用地开发建设。支持各地运用土地储备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用地,进一步调节土地市场供需结构。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做好政策研究指导,配合住建部门指导相关地区持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断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
领导署名:吴建青
联 系 人:程 斌
联系电话:0591-87660625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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