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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总体应急预案
   2007-07-27 19:30:00    字体显示: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1.2.2预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1.2.3分级负责。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
1.2.4协调配合。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结合。
1.2.5依靠科学。坚持依靠科技防灾减灾,积极发挥专家的作用。不断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
1.2.6整合资源。坚持条块结合、资源共享,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1.3适用范围
 
  处置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4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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