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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做好“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信息产业厅]    2008-11-17 04:53:00    字体显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有关要求(相关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5210/n11298343/11723340.html),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11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厅科技处,以便汇总筛选后上报。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2号楼208室

  联系人:余 立 威

  联系电话:0591-87430169

  电子信箱:yliwei@fjit.gov.cn

                  省信息产业厅科技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工信电子简[2008]41号

有关单位:

  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我国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根据“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的有关要求,现发布核高基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指南,并将项目(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资或中方控股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与本专项项目(课题)相关研究、开发和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依据及文件要求

  1、申报依据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2、申报文件

  课题申报单位需编制并提交: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2)《课题申报信息简表》,表格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

  3、申报文件材料纸质版一式12份及电子版1份(光盘)。其中电子版1份及纸质版11份直接报送实施管理办公室(封面标注正本2份、副本9份及光盘1份);1份纸质版报当地提供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主管部门留存(如申报单位能获得当地多个主管部门的配套承诺,应在承诺配套资金的主管部门各留存1份)。

  4、《课题申报指南》中明确有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要求的,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地方政府经费配套承诺文件。

  5、申报信息应真实准确。申报文件材料的电子稿与纸质稿要同时具备,正文信息完全一致,不得遗漏。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22日17:00前通过快递或专人送达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规定的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单位: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收件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高科技园双园路11号

  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 誉景苑酒店412房间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电话:(010)68893001-2412(工作时间8:30-17:30)

  咨询电话:(010)68208217(芯片方向)

       (010)68208358(软件方向)

  附件1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指南下载

  附件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下载

  附件3  课题申报信息简表下载(略)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代章)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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