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0号)精神,经各地推荐,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现场评审,现将拟确认的第三批福建省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08年1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省经贸委商业发展与市场建设处。
联系电话:87833794、87816917,传真:87801017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拟确认第三批福建省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名单(3家)
1、福安市海峡大茶都
2、漳州龙门蔬菜批发市场
3、浦城县蔬菜公司蔬菜批发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