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经企业自愿申请,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等组织的专家,按照市场、质量、效益和发展等四个方面对申报产品进行综合评价,认定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南牌菱帅轿车等510项产品为福建名牌产品,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851414,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53号,邮编:350003)。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将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
特此公示。
福建省名牌产品评定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