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节能产品进行梳理和审核、形成我省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的要求,现将经专家评审拟推荐列入省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1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省经贸环资处联系。
联系电话: 0591-87832742,8783303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