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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列入省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公示
[省经贸委]    2008-11-10 09:02:00    字体显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节能产品进行梳理和审核、形成我省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的要求,现将经专家评审拟推荐列入省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1月10日至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省经贸环资处联系。

  联系电话: 0591-87832742,8783303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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