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08年度省级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经贸技术〔2008〕330号)精神,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经专家评审、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复核、省产学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和省经贸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对以下128个项目给予2008年省企业技术创新(含产学研联合开发)专项资金补助,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10月17日前向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反馈。
省经贸委
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7853608;
技术进步处 联系电话:0591-87800532;
省财政厅
企业处 联系电话:0591-87097532。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十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