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人〔2008〕119号
各设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敬业奉献,充分体现了人民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情操,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涌现出了一大批师德高尚的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的高尚师德,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省总工会决定授予胡孝栋等99名同志“福建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追授曹云露同志“福建省师德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厦门大学化学本科教学团队等40个单位“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为榜样,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职业行为,不断提高师德素养,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08年福建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